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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水等级划分标准?(船舶防水等级划分标准表)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2-03 04:31    点击:292   编辑:admin

1. 船舶防水等级划分标准?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

1)船体的上层建筑、甲板室和凹穴,应当按照甲级防火分隔要求分隔为若干主竖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的地方分隔墙,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墙。

2)门应用钢制或其他同等材料制作的抗火、抗烟、并为自闭式(倾斜3.5°时仍能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穿过主竖舱壁的通风围壁及导管,在靠近舱壁处应当设关闭闸门。

3)舱壁甲板结构的连接处应用焊接,经过60min耐火试验时,仍然能够防止火焰、烟气通过。

4)在舱壁甲板以下,对每一水密分舱或类似分舱的处所和在舱壁甲板上,每一主竖区或类似主竖区的处所,至少应当有两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应当有连续防火遮蔽,并能通过垂直的安全梯道,抵达救生艇甲板。

5)起居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按照防火要求分隔,并与相邻的机器、货舱、厨房及服务处所隔离。

6)船舶的行李舱、灯间、油漆间及同类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

7)储存易燃液体的舱室,应当设置在失火时对人员影响较小的地方。

8)运送低、中闪点液体船舶的起居室、厨房、锅炉房,不得布置在上甲板的下面;直接位于起居室以下的舱室,不得储存液体燃料。

9)生活舱内的一切衬板、天花板、地板及绝缘物,应当为不燃材料。

10)敷面、装璜及装饰物、家具、工具橱柜、桌椅、床铺等用品,必须经防火处理或采用轻金属制品和难燃塑料制品。

11)船舶的各部分,不得使用以硝酸纤维或其他易燃物作基料的油漆喷漆,以及类似的化合物。

12)水、气、油管道和电缆穿过围壁的涵洞,可以用耐火材料堵塞。

13)消防管系接合处的衬垫应用石棉纸,不宜用橡胶。

14)蒸气管道应铺在甲板上,并用石棉隔热,不得穿越干货舱、油漆间和易被烤焦着火的地方。

(2)船舶结构的防火分隔船舶的耐火分隔物主要是指不燃及难燃材料。国际上使用的不燃、难烧材料,有70%粉剂氯化石蜡、氢氧化铝、硅化物、玻璃石棉纤维、卤代烷等。国内有50%的氯化石蜡和氢氧化铝阻燃剂,如氯化石蜡瓷泥堵料、难燃的石棉纤维、玻璃纤维贴墙布、酚醛矿棉毡、酚醛塑料等。耐火分隔物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种,甲级是指经过6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的温度不超过180℃的物质,简称“甲-60”标准;乙级是指经3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225℃的物质。

2.舱室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为钢质结构,并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规范对防火及防水的要求。

(2)蒸气管与暖气管不宜通过装运危险品的舱室,若需要则必须通过时,该管路在舱室内不应有法兰接头。这种舱室在装运具有火灾危险的物品时应当远离蒸气管和暖气管积载,并至少保持3m的防火间距。

(3)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有效的自然通风设备或根据所载危险品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通风。各舱室的通风管道相通时,应当有能在着火时能够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或能够在舱外应急操纵的防火挡板。

3.船电的防火要求

(1)船舶电气设备的最低绝缘值,电机、配电屏不应小于0.5MΩ;变压器、控制设备不应小于1.0MΩ。

(2)主配电屏汇流排的陀螺仪、雷达电机、收发报机等应当干燥、通风,并且应当设置金属网保护,防止小动物窜入。由于老鼠磨牙往往将导线咬坏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所以,船上应当有灭鼠措施。电机如果受潮,绝缘强度就会降低,应当放在烘箱内或红外线灯泡下以及用电吹风的方式干燥,不得用自身线圈通电干燥,以防烧毁电机。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而船舶航行在赤道附近时,有的舱室可达50~60℃,因此,要注意通风降温。

(3)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当绝缘老化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调换,并且应当设有绝缘电阻监测装置或相应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监测装置的循环电流在异常状态下最大不得超过30mA。

4.船舶动力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和拖带装运危险品的货轮和拖轮,其动力装置应当使用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燃料。因为燃煤时,烟囱喷出的火星多,使用闪点较低的液体燃料着火的危险性大。

(2)在舱面上积载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品时,其烟囱和排气装置应当有防止火星冒出的适当措施(如设阻火网或其他火星熄灭装置等),或采取其他能防止火星溅溢到装有上述危险品舱面的措施。

5.船舶灭火装置的要求

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的灭火设备及系统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积载危险品的舱室应当能有效地使用本船的水灭火系统。当所载物品着火不能用水扑救时,船上应当设有足够的其他适当类型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和灭火设备。在积载危险品的处所,还应当额外配备总容量不少于12kg的干粉或者其他等效的手提灭火器。

2. 船舶防水等级划分标准表

三防定义为:防湿热、防霉菌、防盐雾腐蚀,简称防潮、防霉、防盐雾。其中三防漆也叫PCB电子线路板保护油、披覆油、防潮漆、三防涂料、防水胶、绝缘漆、防腐蚀漆、防盐雾漆、防尘漆、保护漆、披覆漆、三防胶等,使用过三防漆的PCB线路板具有防水、防潮、防尘"三防"性能和耐冷热冲击、耐老化、耐辐射、耐盐雾、耐臭氧腐蚀、耐振动、柔韧性好、附着力强等性能。

3. 船舶标准排水量

目录

船舶排水量

船舶的排水量(displacement)是指船舶在一定状态下的总重量,通常以吨为单位。船舶满载时的总重量称为满载排水量,或重排水量,船舶不装载货物时船体和机舱等部分的总重量称为空船排水量,或轻排水量,如未指明时,船舶的排水量多指满载排水量。排水量是表示船舶吨位的众多指标之一,缩写作DT(Displacement Tonnage),与净吨位(NT)、总吨位(GT)或载重吨位(DWT)等是不同的概念。

排水量也可以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即排开水的重量。根据阿基米德原理,浸在水中的物体受到向上的浮力等于其排开水的质量乘以常量g,而浮在水中船舶在竖直方向上自身的重力和受到的浮力相平衡,大小相等,即其质量(重力除以g)等于排开水的质量。

4. 船舶抗风等级

要讲怕,什么船,多大的船都怕风和湧浪(因为风能掀起湧浪,有风必有浪)但是船大抗风等级也大,能于台风抗衡的大船也有,如几十万吨级的超大油轮式几十万吨的超大型铁矿砂(石)船,这些大船一般都能顶得住十二级或再大个一二级的台风,但是没有这么干的,船壳能受得了机械不一定行,船纶受得了操纵这船的人也不一定能顶得住,所以一般或者有常识的船长都明白一点不与大自然抗衡,都会早早常握台风动态,及早的避让省得人或机械受苦

5. 船舶抗风等级分为几级

在最严重的海况下,没有船舶可以保证不倾覆(例如在台风中心,浪高可达十几米,涌高可达几十米)但是一般的恶劣海况,例如这次泰国的暴风雨,浪高只有5米。

一般的排水量较大的船舶都可以安然脱险,比如5万载重吨以上的货船,万吨邮轮,航母,驱逐舰等等。。

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倾覆,都与船长的操作及决策有莫大的关系,例如这次泰国有一艘游船,船长在调整航向时,误将船舷侧直面了巨浪,就是横着被浪一下子拍翻了。。

这是这起翻船的主要原因,迎着浪顶着浪走是肯定没问题的。

所以,倾覆与否,与船的大小,吨位,设计重心(与型宽,货物高度等有关),是否设有减摇鳍,船舶的动力性能,转向性能,都有很大的关系。。

6. 船舶防爆等级

具体产品不一样,一般防爆类型IP54,特殊要求的根据生产厂家技术要求来定,不低于国标。粉尘要求高,A20、A21不低于IP65

IP66指产品完全防止外物侵入,且可完全防止灰尘进入,承受猛烈的海浪冲击或强烈喷水时,电器的进水量应不致达到有害的影响。IPxx表示电子产品的防护等级,全称为INGRESSPROTECTION,IPxx防护等级由IEC制定,两个标示数字越大,表示设备的防护等级越高。

7. 船舶防水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Pvc牛津布:具有防水、阻燃、防霉、防寒、防腐蚀(简称三防布、五防布);耐老化;防紫外线;易清洗;耐高温(〈180度〉、保温性好等特点。

PVC涂层布主要用途:

1、 蓬布类: 广泛应用于火车、汽车运输用蓬布,粮食仓储、码头、货栈用篷盖布。

2、 导风筒布:钻井塔衣、各类帐篷、矿山导风筒等。(主要是防水、防火、防寒、防腐蚀等)

3、 保温用:用来包扎各种管道和设备,可以分切成条。

4、 制作成防火胶带。

5、 防火电焊毯(船舶等电焊防护用)、防火隔离屏障、防火帐篷。

6、 作建筑膜材,制作各种景观工程。

7、 搭建各类帐篷、临时用房等。

8. 船舶耐火分隔等级的划分标准

C 级分隔是指: ①、 用认可的不燃材料制成; ②、 经标准耐火试验后能防止烟及火焰通 过; ③、 限制背火面的温升; ④、 允许使用厚度不超过 2.5mm 的可燃装饰板

C级防火 是一种最低耐火级别的船舶防火构造。这种结构用来分隔国际航行船舶和某些国内航行船舶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内某些无特殊防火要求或火灾危险程度相似的舱室。

9. 船舶等级分类标准

船舶等级按船舶总吨位及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划分的 答:⑴ 一等船舶:1600总吨以上或1500千瓦(2040马力以上);

⑵二等船舶:600总吨以上至1600总吨以下或441千瓦(600马力)以上至1500千瓦以下;

⑶三等船舶:200总吨以上至600总号吨以下或147千瓦(200马力)以上至441千瓦以下;

⑷四等船舶:50总吨以上或200总吨以下或36.8千瓦(50马力)以上至147千瓦以下;

⑸ 五等船舶:50总吨以下或36.8千瓦以下,以及所有挂浆机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