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法
我国签署的国际环境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修订本)》《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2年伦敦公约》
1954年,国际社会签订了《国际防治海洋石油污染公约》,1982年12月10日由全球共119个国家和组织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公约》共有17个部分,320条和9个附件,是迄今为止的国际法在海洋方面的最全面也是最权威的编纂,被称为“海洋宪章”。
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法条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C)。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诞生和顺利通过与中国著名外交家厉声教的努力分不开。
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详细的吗
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
举例
人权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残疾人权利公约
气候变化
京都议定书
环境保护
巴塞尔公约
湿地公约
军控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反导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控制核武器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反恐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上海公约
文化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知识产权
世界版权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罗马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外交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4.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
南海不光是公共海域,南海包括公海和领海两部分。
中国大陆及南海诸岛海岸线向外延伸12海里是领海,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依照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公海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所以,南海既包括领海也包括公海两部分。
南海,位于中国大陆的南方,是太平洋西部海域,中国三大边缘海之一,该海域自然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为中国近海中面积最大、水最深的海区,平均水深1212米,最大深度5559米。
南海南北纵跨约2000公里,东西横越约1000公里,北起广东省南澳岛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一线,南至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西依中国大陆、中南半岛、马来半岛,东抵菲律宾,通过海峡或水道东与太平洋相连,西与印度洋相通,是一个东北-西南走向的半封闭海。
中国汉代、南北朝时称为涨海、沸海。清代逐渐改称南海。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南海中国大陆海岸线长5800多公里,沿海地区包括广东、广西和海南、台湾。南海北部沿岸海域是传统经济鱼类的重要产卵场和索饵场。
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法律地位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