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物流网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船员招聘 > 大管轮 > 大管轮证书属于工程师么 一等大副证书有什么?
大管轮证书属于工程师么 一等大副证书有什么?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6-11 05:05    点击:181   编辑:admin

一、一等大副证书有什么?

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分为二个等级:

1. 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2. 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的船舶。

二、高证水手和普通水手区别?

没有高证水手我普通水手之分,只有高级船贞乖普通船员之分,高级船员一船为船长,老轨(轮机长丿驾驶员,大付,二付,三付,和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这八位被称为高级船员,他们是全船灬管理者乖驾驶者,全船其余的是低级船员,是被管理者和工作者,

三、一类大管轮能担任二类轮机长吗?

一类大管轮能担任二类轮机长。1.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做好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轮机长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轮机长职责。

2.轮机长、大管轮均属高级船员。

3.一般轮机长需持有甲类船长、轮机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才能上岗、大管轮需持有甲类大副、大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才能上岗,工资待遇也有区别。

四、电机员在船上属于什么级别什么待遇?

要考船舶电机员证。但如果是私人老板的船的话,只要你能将船上所有电器维修玩的转的话,特别是在非自航式工程船上,那么你就是电机员了。

我就是在3500方绞吸式挖泥船上做电机员,就我一人。要是有证的话,工资还会更高,在8000以上。级别是跟大副 大管轮一样。直接受轮机长领导。目前远洋船已取消电机员职务,由三个管轮代替。但非自航式工程类船舶是代替不了的,所以目前还是很吃香的。就是在上面做电工,工资基本达到3000以上。没证做电机员的话也能达到5000,只要你能拿的下。当然有证会更多。希望你好好努力吧!

五、为什么40岁就不能考海员证了?

没有的事,可以考

报考海员没有年龄限制,符合海员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1、申报乙类丙类机工水手适任证书者考试者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需6个月的海上实习资历(航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均可)。2、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12个月(新的文件:沿海航区以上均可)。3、申请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六、拖轮驾驶员是什么证?

是a2驾驶证,

a2驾照的准驾车型为牵引车,可以牵引重型、中型全挂、半挂车。

a2驾照可以驾驶的其他车型有: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中国合法有效的a2驾驶证驾驶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中,挂车总重量由其自身承受的称为全挂车;挂车总重量的一部分由牵引车承受的称为半挂车。

七、海员大证是什么?

海员大证是高级船员所持有的高级证书,在船上,船长,轮机长,大付,大管轮,二付,二管轮,三付,三管轮,这八个人必须持大证上岗,他们手中的证书就是大证,他们是通过海事局的考试或是一级一级考试得到的,他们不但有大证有的还有通讯证和机电的证

八、关于内河船员申请适任实操考试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11]631号·2011年10月24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促进内河船舶船员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考试机关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四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实施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至少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评估员组成。

第五条 主考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

2. 负责一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过内河一类船舶大副、大管轮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负责二类或三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过不低于相应类别船舶驾驶员、轮机员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驾驶/轮机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 熟练掌握船员管理法规和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工作程序;

4. 熟悉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二)职责

1. 负责本专业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现场组织、任务分配、过程控制及结论评定;

2. 负责对实际操作考试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3. 按规定要求提交实际操作考试记录和结果。

第六条 评估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 负责一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具有船舶驾驶或轮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内河一类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在船上实际担任船长或轮机长职务不少于24个月;

负责二类或三类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者:应持有不低于相应类别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并在船上实际担任船长或轮机长职务不少于24个月;

2. 熟练掌握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规范和考试评估方法;

3. 熟练操作与使用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施、设备。

(二)职责

1. 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专业船员实施实际操作考试;

2. 如实记载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情况。

第七条 驾驶专业评估员只能担任其所持适任证书所载航区(线)的航线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持有海船750KW及以上大管轮适任证书评估员可以担任内河轮机专业所有类别适任证书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八条 主考官及评估员在实际操作考试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实际操作考试时主考官和评估员应当予以回避:

(一)与主考官或评估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船员;

(二)其它可能影响实际操作考试客观、公正评判的情况。

第九条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通过操作相应船舶、模拟器或其他设备等方式,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第十条 航区(线)考试可与适任证书类别职务晋升实际操作考试一并进行。

航区(线)考试的航段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和覆盖性;应根据考生申请考试的航线范围,选择弯、窄、浅、干支交汇区以及港区等典型航段。

长江干线航区(线)考试的航道选择还应在上海、太仓、九江、城陵矶、重庆、宜宾的每两个相邻节点间至少选定一段航道。

第十一条 驾驶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包括:

(一)助航设备、通讯设备的操作;

(二)船舶操纵;

(三)应急应变;

(四)货物积载与系固;

(五)海事案例分析;

(六)引航操作;

(七)绘制、识读航道示意图。

第十二条 轮机专业船员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包括:

(一)机电设备的操作与管理;

(二)机电设备故障的判断、分析与排除;

(三)应急应变;

(四)机电设备(零部件)的拆装与调试;

(五)量具和仪表的使用与工件测量。

第十三条 实际操作考试应在理论考试之后进行,理论考试科目全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机关应按照专业、类别、职务分别制作实际操作考试题卡;考生考试的先后顺序应在考试之前随机确定。

第十五条 使用模拟器开展实际操作考试,其模拟器应满足主管机关的标准,并经主管机关认可。

第十六条 使用实船开展实际操作考试,其承考船舶的总吨或主机功率应不低于船员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所对应的船舶的总吨或主机功率。

第十七条 评估员应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如实记入考试成绩表,最后由主考官在考试结论栏中填写考试结果并签名。

第十八条 适任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应考的所有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全部通过后,其实际操作考试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补考。每次补考申请应在上一次实际操作考试满60天后方可提出;补考的内容为未通过的考试项目,已经通过的考试项目在补考时不再重复考试。

第十九条 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后,由实施考试的机关将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输入到内河船员管理系统并予以公布;同时考试机关应当建立考生实际操作考试档案。

第二十条 船员应当向具有航区(线)实际操作考试权限的考试机关申请航线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考试实施机关单独签发航线签注页。

第二十一条 在适任实际操作考试期间,承考船舶的安全由该船船长负责。

出现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时,承考船舶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有权中止实际操作考试。

遇有或可能遇有危及机电设备及人员安全的情形时,承考船舶的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有权中止实际操作考试。

第二十二条 主考官在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发现承考船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无法确保实际操作考试安全时,应拒绝或中止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