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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用产品指南(船舶产品名称和型号)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0-25 15:15    点击:310   编辑:admin

1. 船舶产品名称和型号

大类分两种:重质燃料油和轻质燃料油,但这两大类中又有多种分类。一般情况下重质燃料油用于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轻油用于高速机。

2. 船舶产品名称和型号有哪些

意思是船上主要用的机器型号。

3. 船舶的种类及编号

船舶识别号和船舶呼号的颁发机构不一样,船舶识别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审核颁发的,船舶呼号是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发。船舶识别号写在船体上。船舶呼号适用于国际船舶,船舶呼号主要在海上联络、码头靠泊、信息报告的时候使用(发声沟通)。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识别号主管机关,负责船舶识别号的授予和统一管理。每一艘船舶只能申请并使用一个船舶识别号,船舶识别号一经取得不再改变。

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的永久性标记采用宋体,船长20米及以上的船舶,船舶识别号字符高度为10厘米,船长20米以下的船舶字符高度为5厘米。船舶识别号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CN代表中国,11位阿拉伯数字的前四位表示船舶安放龙骨的年份,第5至10位是随机编号,第11位是校验码。船舶呼号,称为CALL SIGN,是国际海事组织IMO指定给每条船舶唯一的识别信号,CALL SIGN主要的作用就是在船舶海上联络、码头靠泊、信息报告的时候使用,就好比船舶专用身份证一样,因为使用数字信号或者报告船名在识别上由于发音问题可能导致误解,所以采用了专用的呼号,呼号的发音也是特殊专用的,很容易识别。

比如A:在呼号中读做:Alpha 26个字母和10个数字都有单一的专用呼号。

4. 船舶产品名称和型号查询

光电雷达 MDC-2041/2040(4kw) 船用导航雷达

  雷达特性:

  10.4寸纵向彩色显示液晶屏

  使用针织的跟踪功能和柯登的独特技术指标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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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MDC-2041 MDC-2040

  天线类型: MDC-2041(辐射器罩) MDC-2040(100cm/130cm)

  输出功率:4KW

  量程范围:48海里

  重量: MDC-2041(18.1kg) MDC-2040(29.1kg)

5. 船的型号大全

船钓竿80号是指船钓竿的负重8两。   船钓竿的号数有:  30号负重3两  50号负重5两  80号负重8两   船钓竿,一般指深海船钓用的重型船竿,铁板竿,拖钓竿三种。基本上都是1.5米到2.2米,因为钓的鱼都基本超过20斤,竿子越长起鱼的时候因为力臂关系越累。

6. 船舶编号是什么

全国船舶识别号规则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CN代表中国,11位阿拉伯数字的前四位表示船舶安放龙骨的年份,第5至10位是随机编号,第11位是校验码。

7. 船舶产品名称和型号的区别

一艘轮船的船体长约138米,因为138千米等于138公里,138分米也只比几棵横过来的树长,138厘米也只有一个小朋友躺下那么长。

不过船的规格和型号都不一样,所以轮船的长度也有所区别,比较大的轮船的长度可以到到200—250米,一些以实际需要为准。

8. 船舶号型是什么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9. 船舶行业标准代号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执行标准代码示列如下: 序号  行业标准名称  行业标准代号   主管部门  

1     农业       NY      农业部  

2     水产       SC      农业部  

3     水利       SL      水利部  

4     林业       LY      国家林业局  

5     轻工       QB      国家轻工业局  

6     纺织       FZ      国家纺织工业局  

7     医药       YY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8     民政       MZ      民政部  

9     教育       JY      教育部  

10    烟草       YC      国家烟草专卖局  

11   黑色金属      YB      国家冶金工业局  

12   有色冶金      YS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13   石油天然气     ST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4     化工      HG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5   石油化工      SH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6     建材      JC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17   地质矿产      DZ      国土资源部  

18   土地管理      TD      国土资源部  

19     测绘      CH      国家测绘局  

20     机械      JB      国家机械工业局  

21     汽车      QC      国家机械工业局  

22   民用航空      MH      中国民航管理总局  

23   兵工民品      WJ      国防科工委  

24     船舶      CB      国防科工委  

25     航空      HB      国防科工委  

26     航天      QJ      国防科工委  

27    核工业      EJ      国防科工委  

28   铁路运输      TB      铁道部  

29     交通      JT      交通部  30   劳动和劳动安全   L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1     电子      SJ      信息产业部  32     通信      YD      信息产业部  33   广播电影电视    GY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34     电力      DL      国家经贸委  35     金融      JR      中国人民银行  36     海洋      HY      国家海洋局  37     档案      DA      国家档案局  38     商检      SN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9     文化      WH      文化部  40     体育      TY      国家体育总局  41     商业      SB      国家国内贸易局  42   物资管理      WB      国家国内贸易局  43   环境保护      HJ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4     稀土      XB      国家计发委稀土办公室  45   城镇建设      CJ      建设部  46   建筑工业      JG      建设部  47   新闻出版      CY      国家新闻出版署  48     煤炭      MT      国家煤炭工业局  49     卫生      WS      卫生部  50   公共安全      GA      公安部  51     包装      BB      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  52     地震      DB      国家地震局  53     旅游      LB      国家旅游局  54     气象      QX      中国气象局  55    外经贸      WM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56     海关      HS      海关总署

10. 船舶号型的基本种类

 商船:最高是船长(captain capt.)   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匠,水手 大厨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机工长,铜匠,机工   一、船员组织结构   船员组织结构的形式随船舶科技进步而演化。   目前,一艘有甲板部、轮机部和事务部,客船还有客运部等。一般货船船员组织结构如图所示,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迅速提高,无人值班机舱和一人驾驶台的快速发展,STCW公约提出功能发证,船员可跨部门从事其适任证书许可的职能。表现为一职能多人和-人多职能,可根据情况需要灵活地组织值班。基于职能配员的船员的组织结构,打破了部门的界限,共享人力资源,能随时调集足够的技术力量解决某职能的问题,职能配员使船员总人数得到较大幅度的减少。   二、各级船员的主要职责   (1)、船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船长对船东(船公司)负责,是船舶安全生产、航行指挥、行政管理、技术业务和涉外工作的负责人。船长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规和规章,国际公约和条例,以及地区性规定,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船东(船公司)对船员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领导船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船舶适航、适货和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的安全生产。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船长应亲自监督;负责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的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方面的航次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体船员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海盗、防偷渡、防走私等各项防范措施;负责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定期主持救生、消防等各种演习;负责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电台日志的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证书到期前应及时申请检验或更换。   开航前,船长应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图和其他航海图书资料,审定安全经济的计划航线;制定并落实航次计划,备足航次所需的燃料、备件、物料、淡水、伙食等;检查备齐各种船舶证书、船员证件、运输单证以及港口文件.办妥离港手续。   航行中.船长应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航行计划及相关措施,及早布置和落实防暴风、防台风、防冻、防碰撞以及雾航等安全生产措施。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狭水道或船舶密集海域、航近冰区、礁区以及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或遇到法定的其他情况时,船长应上驾驶台亲自指挥或指导。即使有引航员引领时,船长仍负有安全责任。夜间航行时,应将有关航行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   在停泊期间,船长应布置值班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在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应按规定发出扼要的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连同航海日志摘要在船舶抵达第一港口时送交有关部门签证,并按需要申请检验。   船舶发生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时,船长应及时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沉没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做出弃船决定,但应尽可能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在弃船时,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并尽可能携带国旗、航海日志和其它重要文件。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为保障水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水域环境,可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水上人命。   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水域污染事故,船长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力防止损失扩大,并撰写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或水域污染事故报告书。   在修船时,船长应认真审批各部门修理计划,检查进厂前的准备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工伤等工作。修理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严格监修和验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务。   (2)、政委 (部分国企航运公司还有)   政委是船舶领导人之一.受上级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负责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为船舶党支部书记还负责船舶的党务工作。   (3)、大副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是甲板部的负责人。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除航行值班外,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以及甲板部的维修保养工作。   大副负责编制甲板部的维修保养计划,组织甲板部人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负责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和污水沟(阱)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或移注工作.以及管理淡水的补充;负责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和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负责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大副全面负责货物装卸。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船舶的装载能力,合理配载,不得超载;计算并保持良好的稳性和适宜的吃水差,布置有关人员监督装卸,防止发生货损货差;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应指定水手长检查装卸设备和绑扎、加固等情况,并亲临现场监装监卸。   开航前,大副负责检查各种货物单证是否齐全、甲板部船员是否到船,以及淡水储备量、封舱、活动物件绑扎固定等情况,并会同轮机长、电机员试舵,确认良好并记入航海日志。   大风浪侵袭前.大副应督促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船上易移动物件并予以绑固,并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大副在船首负责了望,并按船长要求指挥船员进行缆绳、锚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修船时,大副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修船计划,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部门的修船任务。   航行值班时间:04:00-08:00;16:00-20:00。   (4)、二副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台设备,包括各种无线电航海仪器、气象仪器、操舵仪、天文钟和船钟、罗经、国旗、号旗、号灯、号型、海图及其他航海图书资料。   航前,二副应按船长指示备妥所需旗号、海图及有关航海资料并改正到使用之日,设计并画好好计划航线,报船长审批。   航行中,每天填写正午报告;每个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二副在船尾按船长的指示指挥船员进行缆绳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航行值班时间:00:00-04:00;12:00-16:00。   (5)、三副   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开航前,三副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并经大副审核,船长和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三副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并操纵车钟.记录车钟和船舶的主要动态和情况。   航行值班时间:08:00-12:00;20:00-24:00。   (6)、无线电电子员或操作员   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按时值班,正确使用各种无线电通信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认真完成船长和政委下达的各项通信任务,并做好记录。   (7)、水手长   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开展工作。   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了望轮值表;   按大副指示安排水手进行船体和甲板部设备的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开关舱、绑扎货物、清舱洗舱以及装卸和靠离泊的准备工作等;   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做好请领、验收和发放等工作。   (8)、木匠   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长领导下,负责木工及有关工作。负责请领、保管木工工具和物料;负责定期检查舷窗、水密门、导缆孔滚筒和救生艇吊柱等设备,并适时加油活络;负责每天至少两次测量谈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并作好记录;负责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指示联系机舱灌注、移注、排出压载水或排出货舱污水;负责操纵起锚机及其外部的清洁保养。   (9)、一级水手   一级水手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值班时,一级水手应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做好检查航行灯、备罢所需旗号等准备工作,航行中按要求正确操舵,协助驾驶员了望,并负责驾驶台的清洁及有关设备的养护工作。   不参加轮值时,在水手长的安排下,履行二级水手的职责。   (10)、二级水手   二级水手在水手长的领导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航员梯、清洁和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贷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插编绳结、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水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轮机长   轮机长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无线电通信和甲板部使用的无线电仪器除外)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落实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计划和值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轮机部修船计划、编制修理单和预防检修计划,组织领导修船并验收;负责各种油料、物料、备件的申请、造册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保管机舱设备的证书、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负责审问和签署轮机日志。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轮机长负责指挥机舱人员进行抢修和抢救工作。   (12)、大管轮   大管轮是轮机长的主要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轮机部人员进行机电设备管理、操作和检修工作,教育所属船员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操作规章和劳动纪律,保证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大管轮负责管理主机、轴系及为主机直接服务的辅机,并负责管理舵机、冷藏机,以及轮机部有关安全的设备(如应急舱底阀、燃油应急开关等);负责轮机部通用物料及本人主管机械设备的备件、润滑油的申领、验收和使用;负责机、炉、泵舱的清洁工作。在开航前试车时,大管轮必须在场。   航行值班时间与大副相同。   (13)、二管轮   二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发电原动机及为它服务的机械设备、机舱内部分辅机和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设备;负责加装燃油(驳油),并进行燃油的测量、统计和记录工作。   航行值班时间与二副相同。   (14)、三管轮   三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甲板机械、泵间、救生艇、应急救火泵、空调机、副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机舱内部分辅机等,以及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辅机和设备。对于不设电机员的船舶,三管轮负责管理全船电气设备。   航行值班时间与三副相同。   (15)、机工长   机工长应具有管理、操作和检修能力。在大管轮的领导下,机工长负责组织、安排机工值班以及机、炉、泵舱等处的清洁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6)、机工   机工在轮机长、大管轮的领导下,在机工长的直接领导和安排下,协助轮机员或独立进行机、电、锅炉设备、管系、阀门等的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值班。   (17)、管事 (现在很多取消)   管事是事务部的负责人,是船长和政委对外联系的助手。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事务部人员工作;负责船员、旅客的生活服务;负责办理联检、现金出纳和船员工资等工作。   (18)、大厨   厨在管事的领导下,领导和分配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协助管事采购、储备和保管粮食、副食品和餐膳用料,保证厨房及食品的清洁卫生。   (19)、厨工   厨工是大厨的助手。在大厨的领导下,负责炉灶、仓库和膳食等工作。   (20)、船医 (由大副或二付兼任)   船医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船的医疗工作,并协同大副监督船舶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全体船员、旅客的身体健康。没有配备船医时,船医的工作由大副(外籍船有的由二副)兼任。   (21)、服务员   服务员在管事的领导下,负责船员、旅客的服务工作。

11. 船舶主要参数

船舶电力系统由船舶电源、配电装置,配电网和负载,即从电能生产,分配至消费所有环节组成的整体。基本参数是:电制(交流或直流),电压,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