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海洋历史
葡萄牙帝国(1415—1999)
葡萄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世界性帝国,全盛时期面积达1040万平方公里,是欧洲建立最早、持续最长久的殖民帝国。1999年,将最后一块殖民地澳门还给中国。
1415年,葡萄牙征服了非洲北部的休达。随后,葡萄牙征服了南美巴西等国家。并和西班牙平分了世界,即臭名昭著的教皇子午线。但不得不说,葡萄牙海军实力的确很强,纵横大海。
1755年,里斯本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地震后,葡萄牙殖民野心动摇了。随后,葡萄牙帝国在18世纪开始走下坡。1511年,葡萄牙占领马六甲港。1641年,被荷兰人夺取,预示着葡萄牙在东方的没落。
西班牙帝国(1402—1975)
西班牙帝国是世界上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帝国和殖民帝国之一,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帝国之一,被认为是第一个日不落帝国。
16世纪中,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欧洲环球探险和殖民扩张的先驱,并在各大海洋开拓贸易路线,使得贸易繁荣,路线从西班牙横跨大西洋到美洲,从墨西哥横跨太平洋,经菲律宾到东亚。
在此期间,西班牙甚至对美洲大片领土宣称主权,靠的主要有两样东西:(1)经验充足的海军,西班牙帝国称霸海洋;(2)凭著其可怕、训练有素的步兵方阵,才主宰欧洲战场。
荷兰帝国(1581—1945)
1568年开始,经过80年抗争强大的西班牙,1648年荷兰打败西班牙,建立联省共和国,成为海上霸权国家。抗争起初,荷兰人的地盘比北京大不了多少,但随后却成为17世界最强大的帝国。
荷兰建国还不到100年,荷兰的对外贸易额占到了全球的一半,10000多艘荷兰的商船横行在全球的每一个角落,包括纵横在中国领海,和康熙也打过交道。
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下半叶,荷兰是世界上最庞大的海洋帝国,这段时间被成为荷兰黄金时代。后来,由于对英和对法战争失败后,仅剩下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属东印度等。二战后彻底瓦解。
大英帝国(16世纪—20世纪初)
16世纪中叶之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对外进行了规模日益扩大、手段日益残暴的殖民扩张和殖民掠夺。到19世纪中叶,英国成为列强中占有殖民地最多的帝国,一直扩张到20世纪初。
最庞大的时候,英国占据了澳大利益、北美、印度等区域,掌握了苏伊士运河,和马六甲海峡。1855年镇压了印度大起义,彻底掌控印度后,英国的势力达到了巅峰。
英国最庞大时,有3000多万领土,标准的“日不落帝国”。在20世纪初,即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艰难时期,英国依然制造了“麦克马洪线”,划走了中国近10万平方公里土地,即今日的中印矛盾关键。
古代中国
以上四个国家,都是在中国明末之后发达的,在此之前,中国可谓一直是世界霸主。相比以上四个帝国的“暴发户”,中国的海洋成就由来已久。据说,商朝遗民横渡白令海峡,是后来印第安人的始祖。
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后来在宋朝发扬光大,变成了“市舶司”,相当于今天的海关。值得一提的是,宋朝商业税超过了农业税,沿海海贸非常发达。
到了明朝,郑和七次下西洋,更是将这种海洋帝国成就推向了巅峰。外国人评价认为,当时明朝有能力将兵力投放到世界任何角落。只是,中国人讲“仁”,加上清朝彻底的闭关锁国,放弃了海洋!
2. 中国海洋历史文献
李海涛,中国画海洋绘画的开拓者、重要奠基人,1932年生,山东青岛人,开国大将萧劲光女婿。据媒体报道,李海涛先生于2月15日病逝,享年88岁。李海涛先生一生充满“海洋情结”,被誉为“中国画海第一人”。
上世纪七十年代起,李海涛在没有文献可考、没有经验可循的条件下,将中国海洋绘画作为主攻方向,努力探索海浪留白等技法,将大海的千变万化以水墨方式记录下来,创造了一套完整的画海技法,填补了中国美术史国画画海的空白。
3. 中国海洋历史知识
地球作为一颗行星在浩瀚的宇宙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它独有的特点令宇宙中大多数天体黯然失色,那就是,它是太阳系中唯一拥有大量液态水的星系。如果乘航天飞机俯看地球,你会清楚地看到,人类居住的地球是一个淡蓝色的水球,而陆地只不过是浩瀚大洋中的一个个岛屿,所以,地球的称谓可能是古人对自己居住星球的一种误解。
把地球称做水球或者是海洋之球,似乎更为贴切些。然而,我们今天已经没有必要做这种更正了。
地球的表面积为5.1亿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的面积为3.67亿平方千米,占整个地球表面积的70.8%;而陆地面积为1.49亿平方千米,仅占整个地球表面积的29.2%。
海洋对自然界、对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有着巨大的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一直与海洋息息相关。没有人不认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直接受益于海洋。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它为生命的诞生进化与繁衍提供了条件;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它在控制和调节全球气候方面发挥有重要的作用;海洋是资源的保护,它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食物和无穷尽的资源;海洋是交通的要道,它为人类从事海上交通,提供了经济便捷的运输途径;海洋是现代高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基地,它为人们探索自然奥秘,发展高科技产业提供了空间。
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海洋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特殊空间,无论是它的物质资源价值,或是政治经济价值,都远远超出人们原有的认识。人们对海洋的需求不再只是渔人之利、舟楫之便了。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使人类有条件以进军姿态走向海洋。
然而,谁也不可否认,20世纪全球环境的恶化,经济的畸形发展,使能源、粮食和水危机的阴影重重笼罩在人们的头上。陆地已不堪重负,而海洋有可能是人类第二个生存空间。
但是不要忘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只有一捧海水。洁净明亮的海水,对于我们人类,对于地球上所有的生灵是多么的重要呀?
让我们记住一位哲人曾经说过的话:海洋养育了我们,我们要感谢海洋。作为生命最初的摇篮中的后代,我们光滑的皮肤,我们血管里的血,我们体内循环的水,都是海洋的所有,我们只是海洋的一份子。
4. 中国海洋历史发展
1.海洋拥有庞大的生物体系,为地球制造大量的氧气
2.海洋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是蛋白质最大的供应基地
3.海洋中蕴藏着巨大的矿物资源.据科学家考证,在陆地上已发现的矿产,海洋里几乎都有,陆地上没有海洋中也有
4.海洋中有取之不尽的海洋化学和海洋能资源,包括海水中所含有的大量化学物质和淡水以及丰富的动力、水力和热能资源
5.海洋是药物王国。海洋中生长着20余万种生物和2万5千多种植物,是天然的海药资源
6.海洋具有巨大的自净能力,每天为地球分解大量有毒物质
7.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气候调节器,是地球水循环的源头,不仅解决全球水源问题,而且还提供人类70%的氧气。
8.海洋中的石油是中国这个贫油国的现代化发展的动力源泉
9、海洋中的食品是中国这个人口大国的生存保证
10、海洋中的岛屿是中国人将来移民与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11、海洋中的海水是中国将来制造未经污染的淡水的重要来源
5. 中国海洋历史发展和海洋文化特色
中国的海洋与岛屿特点是:我国领海及内水面积约为37万平方千 米,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 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海洋大国之一。中国 大陆所濒临的海洋,由北至南分别为渤海、 黄海、东海和南海,勸海为中国的内海。
这 四个海区中,除南海具有大洋海盆特征、深 度较大外,大部分为深度较浅的大陆架,最 适于鱼类繁殖洄游,为海洋水产事业的发 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国有广阔的大陆架 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在经济上具有重要 意义。
沿海岛屿共有6500多个,其中约85% 分布在杭州湾以南的大陆近岸和南海之中。 台湾是中国第一大岛,面积约3。58万平方 千米。海南岛次之,面积3。39万平方千米。 钓鱼岛等岛屿位于台湾岛东北的海面上, 是中国最东的岛屿;南沙群岛则是中国最 南的岛屿群。
中国近海冬夏季风交替显著,分四个 气候区。渤、黄海为暖温带季风气候区,东海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南海大部分海域 为热带季风气候区。
中国近海海域辽阔,自 然条件优越,海洋资源十分丰富,计有鱼类 2000多种,虾、蟹、贝、藻类数千种,近 海石油储量100多亿吨,其他海洋能源总蕴 藏量共约9亿千瓦,以及适合发展盐业的滩 涂数百万公顷。
6. 中国海洋历史文物
公海的文物属于联合国。联合国不属于独立国家的范畴,联合国是世界上所有独立国家为了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协作而形成的世界唯一的组织结构。联合国按照联合国宪章参与管理纷繁复杂的国际及地区事务。既然是公海的文物,那这种文物就不属于某个特定国家而属于联合国。
7. 中国海洋历史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前身为私立青岛大学,创建于1924年8月。当时,直系要员高恩洪任青岛胶澳商埠督办。在士绅刘子山、孙广钦等倡议和支持下,高恩洪选用德国侵占青岛时所建俾斯麦兵营(现鱼山校区北半部分)为校址,创办了私立青岛大学,这是国人在齐鲁大地上创办的第一所本科起点的现代意义上的高等学府。
学校实行董事会制,高恩洪出任校长,聘任国内学界名流梁启超、蔡元培、张伯苓、黄炎培等为名誉董事。
学校开宗名义:"以教授高深学术、培养硕学宏才,应国家之需要为宗旨。"所设各科学制均为四年,修业期满实验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限于条件,先设工、商两科,首届在15个省市招收学生各40人,其中就有罗荣桓等一批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
8. 中国海洋历史考研分数
1、中国海洋大学历史研究生考试难度无法绝对比较。
2、中国海洋大学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3、中国海洋大学历史优久,知名度高,只要努力还是不难考的。
9. 中国海洋历史文化遗产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