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海洋科学杂志
广东海洋大学(简称广海,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始建于1935年,坐落于广东省湛江市,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多科性海洋大学,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之一。其前身是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2005年6月15日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
该校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为主体,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高校。1997年1月10日,湛江水产学院和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湛江海洋大学。2001年12月,全国重点中专湛江气象学校并入。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湖光校区(校本部)、霞山校区、海滨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489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80.3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92万册,教学科研设备值5.51亿元,固定资产值20.68亿元;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有81个本科专业,39个高职高专专业;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5万人,独立学院2.1万人。
历史沿革
前身溯源
原湛江水产学院
1936年,广东汕头水产职业学校创建。1936年,广东汕头高级水产职业学校改名为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
1939年,日军攻占汕头,学校停办。
1945年,广东省立汕头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复校并改名为广东省立汕尾高级水产职业学校。
1950年,改名为广东省立高级水产技术学校。
1952年,改名为广东省水产技术学校。
1953年,广东省水产技术学校轮机专业并入长江航务学校,后发展为武汉河运专科学校、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
1953年,广东省水产技术学校、长江航务学校部分部分校区、广西钦州农业学校的水产科、海口高级农业技术学校的水产科合并组建广东省水产学校。
1956年,广东省水产学校改名为广东水产学校。
1960年,广东水产学校升格为广东水产专科学校。
1960年,暨南大学的水产系,并入广东水产学校。
1958年,华南工学院(湛江分院)创建。
1962年,华南工学院的湛江分院,并入广东水产专科学校。
1963年,广东水产专科学校更名为湛江水产专科学校。
1966年,文革爆发,学校撤销。
1979年,湛江水产专科学校复校并升格为湛江水产学院。
原湛江气象学校
1958年,湛江气象学校创建。
1966年,湛江气象学校撤销,湛江气象学校一部分,并入成都气象学校。
1979年,湛江气象学校复校
原湛江农业专科学校
1956年,广东省湛江农业学校成立。
1958年,湛江湖光岩成立;同年,广东省湛江农业学校并入;同年,华南农学院合浦分院成立。
1959年,华南农学院合浦分院。
1963年,更名为华南农学院湛江分院。
1965年,更名为湖光劳动大学。
1972年,更名为湛江地区农业学校。
1976年,更名为湛江地区五·七农业大学。
1978年,更名为湛江农学院。
1980年,更名为湛江农业专科学校。
合并发展
1997年,湛江水产学院、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合并并改名为湛江海洋大学。
2001年12月,湛江气象学校并入湛江海洋大学。
2002年,广东气象学校并入湛江海洋大学。
2005年,湛江海洋大学改名为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2010年6月,广东省与国家海洋局共建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8月,广东海洋大学正式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11月,入选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中的“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2020年9月29日,成为全国高校海洋类学术期刊联盟理事单位。
2021年3月,协同共建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
2. 国际海洋科学杂志官网
权威期刊中国海洋大学学报。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该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为中欧精英大学联盟、北极大学、国际南极学院、国际涉海大学联盟成员。
3. 国际海洋科学组织
海洋组织,地中海一个社会组织。
海洋组织是,科学教创始人哈伯德则在地中海建立的组织,一支由他亲自控制的混合舰队,由各种船只组成,游弋在海上,行踪不定。
4. 国际海洋事务
主要负责本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海岛使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海洋倾废和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开展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拟定,参与海岸线修测和沿海省际、区(县)际间海域勘界,参与海洋政策、法规、规划和有关标准制定等工作。
《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化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事业要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环境友好、海洋安全保障有力、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管理先进的海洋事业体系。(沪府办发[2018]1号,2018年1月2日印发)海洋事务中心希望抓住海洋发展的大好机遇,引进优秀人才,一同守护国家的蓝色海洋。
5. 国际海洋研究所
加拿大贝德福德海洋学研究所
英国国家海洋研究中心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
美国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
6. 国际海洋研究中心
关于这个问题,研学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研学目的与背景
2.研学行程安排与实施情况
3.研学活动中的收获和体会
4.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
5.总结与建议
以下是一份研学报告的范文:
研学报告
一、研学目的与背景
为了加深对当地文化和历史的了解,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研学活动。此次研学活动的目的是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探究当地的民俗文化和地理特点。
二、研学行程安排与实施情况
本次研学活动共计4天,我们前往了当地的博物馆、寺庙和古镇。其中,博物馆展示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寺庙展示了当地的宗教文化,古镇则展示了当地的民俗文化。我们在每个景点都认真听讲,仔细观察,并且进行了互动式的体验活动。
在博物馆中,我们了解了当地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特色。通过观看展品和听讲解,我们对当地的历史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寺庙中,我们了解了佛教文化,感受到了宗教信仰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古镇中,我们了解了当地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参加了民俗表演和手工体验活动。
三、研学活动中的收获和体会
通过本次研学活动,我们收获了很多。首先,我们了解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增强了自己的文化素养。其次,我们学会了观察和思考。通过观察和思考,我们深入了解了当地的文化特色和地理特点。最后,我们也学会了合作和交流。在研学活动中,我们通过互动式的体验活动,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
在研学活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时间有限,我们只能参观当地的一部分景点,无法全面了解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其次,由于当地的旅游资源有限,景区的设施和服务也有待改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首先,可以通过增加参观景点的数量和时间,更全面地了解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其次,可以加强景区的设施和服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五、总结与建议
通过本次研学活动,我们不仅增强了自己的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而且也深入了解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在未来的研学活动中,我们建议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当地的文化和历史,同时也要加强景区的设施和服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7. 国际海洋研究计划
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面积为3.62亿平方公里。宽阔的海洋蕴藏着生物、矿物、化学、能源等多种资源,它是人类未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宝库。
生物资源是人类较早开发的海洋资源。据统计,全球海洋里的鱼类多达2万余种,还有牡蝠、蜡子、扇贝、乌贼、章鱼等贝类,以及鲸鱼、海~豚、海豹、海象等海兽。
海洋生物还包括各种藻类,尤其是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绿藻、褐藻和红藻。这些海洋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蛋白质,以及药用和工业原料。
建立大规模的海洋农牧场,是人类开发海洋生物资源的一个重要方向。据估计,1万平方米海洋人工养殖场的产量,将超过同样面积陆地种植产量的10倍。利用海洋生物工程技术,还可大幅度提高海洋农牧场产品的产量与质量。日本的“海洋牧场计划”,准备利用所有的河日、海湾建立由电脑控制的孵化场、养殖场、中间培育场和鱼场。海洋生物学将通过海洋生物生态、遗传特性,以及与海洋环境关系等一系列研究,揭示海洋生物生长发育的最佳环境条件,使人类能更加合理地长期利用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的矿产资源也极为丰富。海底石油和天然气是最重要的海洋矿产,其储量估计占地球池气总储量的三分之一
8. 国际海洋技术会议
1.本公约应自第六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后十二个月生效。
2.对于在第六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以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每一国家,在第1款限制下,本公约应在该国将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第三十天起生效。
3.管理局大会应在本公约生效之日开会,并应选举管理局的理事会。如果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严格适用,则第一届理事会应以符合该条目的的方式组成。
4.筹备委员会草拟的规则、规章和程序,应在管理局按照第十一部分予以正式通过以前暂时适用。
9. 国际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一般认为海洋工程的主要内容可分为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设施技术两大部分,具体包括: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大型海水养殖场、人工鱼礁工程,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以及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