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中,其中海上风险一般包括
我是利他哥,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保险是什么
保险其实是一种合同化的制度:一大群有着相同风险因素的人,为了避免自身发生风险事故独自承担巨额损失,于是在精算师的帮助下每人往一个公共账户中存入一笔小额费用,当某些不幸的人发生了这种风险事故,就由这个账户来为他们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所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可能还有些难,但它一定能让生活不变得那么坏。
保险的起源
现代保险起源于海上的货运,由于海啸等一系列自然因素,出海贸易的货主一旦因这些因素遭受沉船的风险,等同于倾家荡产,风险很高,很多人不愿意冒险。为了促进海上贸易的发展,国王制定了相应的海商法,向每个出海的商人收取一笔费用作为后备金,对那些沉船遭受巨额损失的货主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让他们能够东山再起。
保险的功用和意义
对巨额经济损失的分散:这个不用再多阐述,就如同海上保险这般,类比即可。
保证一笔确定性的现金流:国内的保险这方面做得很好,只要设计类型是普通型的(不要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连结型)年金险都能做到,再确定的时点百分百给你一笔确定性的现金流,对一些教育目标、养老目标的实现有着极佳的规划意义。
基于法律架构下的法商功能:比如一定条件下的避债、避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遗产的传承等等等等。
保险的分类:
保险按照保险标的划分是最实用而常见的,大的方向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
其中财产保险是以财产为标的的保险,典型的是财产损失保险,一般跟企业联系更加密切;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典型的是机动车的三责险;信用保险是以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履约责任为保险标的,典型的是进出口的贸易、企业之间的交易等,这三大类保险对普通的个人家庭的联系都不是非常紧密,所以重点就是人身保险,我想这应该也是你想问的。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可以分为3大类: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
一、人寿保险:
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者死亡作为给付条件,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1、生存保险:比如约定生存期是到80岁,那在80岁之前死亡,不赔;活到80岁,赔生存保额,保险责任结束。
2、死亡保险:又叫定期寿险,比如约定生存期是到80岁,那在80岁之前死亡,赔死亡保额,保险责任结束;活到80岁没死,不赔,保险责任也结束。
特别的,如果约定生存期的终身的话,也就是终身寿险,任何时候死亡,都赔保额。
3、两全保险:上述两者的结合版,比如约定生存期是到80岁,那在80周岁之前死亡,赔死亡保额,保险责任结束;如果活到80岁,赔生存保额,保险责任也结束。
特别得,如果约定生存保额不一次性赔付,而是在未来若干年分期赔付,这就是年金保险,如果约定生存期在法定退休年龄及之后,那就是养老年金保险。
二、意外保险:
主要注意对意外事故的定义就行了,意外事故必须同时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它是满足前述4条件为前提下,对因意外事故而残疾、死亡的赔偿。
三、健康保险
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后两种产品国内基本没有,你就不用管了,主要看前两种。
1、医疗保险:对疾病或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的经济补偿,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费用补偿型一般有百万医疗保险、中高端医疗保险,两者本质一样,无非是保障额度和就医质量的区别。保额很高,都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但这个只是报销的上限额度,不是赔给你的保额,实际赔付的保额要以你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挂钩,比例赔付,且最高不超过上限额度,一般都是走过社保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基本再走商业医疗保险,这样你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基本就没多少了;定额给付型,一般就是以小额住院医疗为典型,只要住院每天都会赔付你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特点是保额比较小,不管你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是多少。
2、疾病保险
典型的分类,你只要知道特定疾病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就行了。
特定疾病保险:以女性的某些特定疾病保险、防癌险为典型,男性的特定疾病保险国内非常少。它是对某一种或者少数几种特定疾病发生的保险,比如只赔癌症发生的就是防癌险。
重大疾病保险:对涵盖了现实中几乎所有重大疾病发生的保险,一般都是保80种以上,多数现在都是保100多种重大疾病,特点就是它是属于定额给付型,只要得了约定的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做了某项约定的重大手术就直接赔约定的保额,至于你拿这笔钱是治病也好,是去旅游散心也好它不管。
特别得,要注意它不是为了你治病而买的保险,因为它比较贵,因这个目的买它不值得。它是为了你得大病时,治病的几年内你无法工作带来家庭经济紧张,对你工作收入丧失的补偿,还有你后续康复时的费用,比如各种保健品之类的。因为你治病的医疗费用,医疗险基本都已经报销完了,自己花不了几个钱;而收入的损失和康复的费用,医疗险是不可能给你报销的,这些损失的补偿才是你购买疾病保险的意义所在。
跟我们息息相关的大致的分类就这些,还有一些别的方面的分类,这里就不再多阐述了。
2. 海洋运输过程中海上风险的具体内容
没什么危险,就是比较累,如果晕船的人就更受不了了。
养殖工作都比较辛苦 ,忙的时候基本休息时间很少, 估计工作要到10小时以上。
虾夷扇贝 原产于日本和朝鲜。现已引进我国,主要在我国北方的辽东半岛、山东长岛等海区进行养殖。生长速度较慢,从稚贝开始至壳高1l--12厘米,最短时间需1年零7个月。据记载,最大壳高可达27。94厘米,其寿命约在25年。 虾夷扇贝在我国北方繁殖季节为3—4月份,产卵水温为3—10℃。
自然种群雌:雄为6:4左右。虾夷扇贝受精卵在海水中受精后不断发育,初期D型幼虫壳长110—120μm;经过浮游幼虫阶段,当幼虫平均壳长达到220—240μm时出现眼点,随即附着变态,稚贝壳长达3—4cm,足丝腺退化。 【栽培要点】: 一、育苗 1、亲贝的选择与蓄养 壳长8—13cm的3—4令贝均可做亲贝,一般按每立方米水体购置5个左右亲贝就可以了。
换水:培育期间换水2—3次/日,前期每次1/3,后期每次向海上过渡,培育期间换水2—3次/日,前期每次1/3,后期每次1/2,并适当充气,每天吸底一次。 4,附着基的投放 幼虫平均生长7μm左右,选育后18—20天,幼虫平均壳长达到220—240,最大壳长达300μm,大部分幼虫即可出现眼点。
1),出池规格 由于小稚贝和幼贝很不稳定,容易切断足丝,移向他处,下海时,环境条件突然改变,也就造成了附着型贝类下海掉苗,目前附着型贝类下海后保苗率均较低,贻贝较好可达50~60%,扇贝20~30%,因此向海上过渡是目前人工育苗中较关键的一环。
扇贝幼体在室内培育至壳高600μm的附着稚贝时,便可移至室外进行中间暂养。为适应室内和海上水温差异,出池前逐渐降低水温至接近自然水温,此时贝苗因个体较小,降温后附着力减弱,极易从附着基质脱落,加上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差,所以在长到2mm前为死亡高峰期,此阶段也是苗种中间暂养的关键。
6,出池暂养 4),暂养方法 采用外层40目大袋,内层30目小袋的双层袋保苗保苗,海上中间育成前期,水温低,附着物少,管理上主要是清除浮泥,适时脱掉外层大袋,以及及时分苗。 虾夷扇贝稚贝下海后生长很快,升温培育后苗种海上中间育成期要分苗二次。
第一次在5月底—6月上旬,将小苗分到20—30目网袋,每小袋1000—1500粒为宜;第二次分苗在7月中旬,每天的早上和晚上进行。稚贝经过筛选,按每袋500左右,装入15—20目袋中,并开始向深海转移以利渡夏。 进入10月份,水温已下降到20℃左右。
虾夷扇贝又进入本年度的第二个最适生长期,此时稚贝平均规格达2cm以上,这时要将稚贝及时分到网目为1—1。5cm的暂养笼中疏稀培育(7~10层笼,每层100~200粒) 。 5),稚贝出池时应注意事项 ①选择适宜的网目规格。 ②选择风浪小,无污染,饵料丰富的海区作为培育海区,抓住小汛潮,无风浪天气出池下海。
③出池时,海上水温在5C以上为好,这样才能保证稚贝的正常生理活动。 ④运输稚贝时,要防止风干,日晒,雨淋,防止脱落,防止机械损伤,尽可能缩短操作时间。 7幼贝(中间)培育 1)。幼贝(中间)培育的概念 虾夷扇贝幼贝(中间)培育,是指将刚刚出池壳高为600微米的稚贝,培育至2~3厘米大小的幼贝,可作为养殖或底播增殖大规格幼贝的整个过程。
幼贝(中间)培育,经历的时间为5~6个月。幼贝(中间)培育可分为3个阶段。 (1)一级培育 从600微米左右的稚贝,培育成平均壳高为 3毫米的过程。一级培育所需要的时间,在不同的海区,随着水温的不同,出池时间的不同而不同。在黄海北部,4月初出池的稚贝,一级培育时间约60天左右,5月上旬出池的稚贝,需40天左右。
(2)二级培育 从平均壳高为3毫米的稚贝,培育为平均壳高为5毫米稚贝的过程。二级培育经60天或40天。在培育中,网孔被浮泥杂藻等堵塞,水流不畅,阻碍了稚贝的正常滤食,影响生长。因此,需及时倒袋,更换网目,疏散密度,让其在适宜条件下迅速生长成5毫米大小的稚贝。
(3)三级培育 将平均壳高为5毫米的稚贝,培育成3厘米大小幼贝的过程。当稚贝壳高达5毫米时,应及时筛选进入培育笼中。三级培育的时间较长,还需渡夏。因此,技术要求比较高。 2)。幼贝(中间)培育 (1)一级培育 一级培育海区,应选择在风浪小的内湾,如果有适合的虾池,可作为培育池。
(2)二级培育 二级培育的个体,目标是达到5毫米。培育的器材为网目孔径1。4毫米左右的网袋,规格为30厘米X40厘米,每袋装3毫米稚贝1 500~2000个。二级培育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分苗操作。要求迅速,细致,避免日晒,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
分苗时,装苗容器要大些,容器内要常流水,随分随挂,不攒苗。 (3)三级培育 养殖单位从育苗场购到平均壳高为5毫米的稚贝后,运回育苗场继续培育至平均壳高为3厘米大小的幼贝,用于增养殖。这段时间较长,需要渡夏,技术要求比较高。在这段时间内,对于出苗数量至关重要。
因此,三级培育技术必须从运输,下海,分苗,合理投放密度,渡夏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做好工作。 ①运输:5毫米即可运输,宁早勿晚。运输利用早,晚气候凉爽的时候进行,做到防风,防干,防日晒,防雨淋。运到目的地,要及时下海。 ②培育器材和培育密度:下海缓苗后,应及时筛选进人培育笼。
③分苗:分苗操作时,气温较高。因此,要利用早晚时间操作。提倡在海上操作,水新,水活,不致缺氧;随分,随挂,不致聚堆胶合。分苗操作时,要搭棚,避免日晒。陆上分苗时,强调要流水,不攒苗,及时分装,切忌粗暴操作。 ④渡夏:渡夏海区,应选择在水深,流大的外排,水深至少在17—18米,从筏子结构而言,应采用活浮暗筏。
3. 海上货物运输可保的风险主要有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海上风险包括
首先就是自然灾害 其次就是意外事故了,具体请看以下 保险业把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分成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 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如战争、吧公、交货不到、拒收等。 其实海运保险都有保险责任的,明确的规定了哪些原因赔,哪些原因拒赔,你可以和业务员联系看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5.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风险有哪些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6. 什么是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海上风险
附加险承保由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可分成一般附加险和待殊附加险,分别对应于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破碎碰损险、锈损险、混杂洁污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等11种。
特殊附加险主要有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拒收险、交货不到险、黄曲霉素险、进口关税险以及货物出口到港澳地区的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等8种。已投保战争险后另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一般同时投保。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保险人只负水面责任。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可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货运需要加保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投保了一切险后,因一切险中已包括了所有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围,所以只须在特殊附加险中选择加保^_^
7. 海洋运输货物保障的风险可以分为
除外风险,海上保险的目的,是对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损失,由海上保险人在承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发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或过失,或者是由于保险标的潜在缺点等造成的,保险单明确规定这种损失不属承保范围之内,为"除外风险".
保险中说的风险,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表现为免责条款。
除外风险,要看保险条款是怎么写的。若条款上写明,保险公司只承担所列出的保险责任,那么没列出的除外风险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若写的是列出的项目是不承担责任,就是说保险公司将承担除列出项目以外的其他全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