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方海洋冷链物流
意思是指运输低温贮存产品不是使用冷链的方式。
“链”,读音为liàn,最早见于《说文》中,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字。“链”的基本含义为用金属环节连套而成的索子,如链子、链轨;引申含义为计量海洋上距离的长度单位。
在日常使用中,“链”也常做动词,表示用索环栓住、捆绑或联接,如链上他。
2. 东方海洋科技公司
公交线路:56路,全程约5.3公里1、从烟台汽车东站步行约40米,到达汽车东站2、乘坐56路,经过8站, 到达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站3、步行约500米,到达莱山经济开发区医疗...
3. 东方海洋公司
对身体有好处,增加人的营养。
4. 东方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私企。
ST东洋股票,公司全称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从事农牧饲渔。
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类别是深交所风险警示板A股,上市股票代码为sz002086。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水产良种场
5. 东方海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1、好当家(海参养殖及加工)
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2、东方海洋(水产养殖、食品加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獐子岛(鱼苗、养殖及加工)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渤海水产(南美白对虾及海参)
渤海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5、中洋集团(河豚养殖、食品加工)
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闽威(鲈鱼、大黄鱼养殖)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喃嵘水产(水产设备、水产养殖)
喃嵘水产(上海)有限公司
8、诚一水产(饲料及草鱼养殖)
广州市诚一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9、明波水产(名贵鱼养殖、销售)
山东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
10、勤富(罗非鱼养殖、加工)
海南勤富集团有限公司
6. 东方海洋股份
ST东洋股票,公司全称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从事农牧饲渔。
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类别是深交所风险警示板A股,上市股票代码为sz002086。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水产良种场
7. 东方海洋冷藏厂
(一)海洋钢质捕捞渔船
1.船长小于24米的,报废船龄为16年;
2.船长大于等于24米小于45米的,报废船龄为20年;
3.船长大于等于45米小于60米的,报废船龄为26年;
4.船长大于等于60米的,报废船龄为30年。
(二)海洋木质捕捞渔船
1.船长小于12米的,报废船龄为13年;
2.船长大于等于12米小于24来的,报废船龄为18年;
3.船长大于等于24来的,报废船龄为20年;
(三)海洋玻璃钢捕捞渔船的报废船龄为30年。
(四)海洋钢丝网水泥捕捞渔船的报废船龄为20年。
(五)除捕捞船以外,其他海洋渔业船舶的报废船龄如下:
海洋渔业养殖船的报废船龄为15年;
海洋渔业油船的报废船龄为26年;
海洋渔业冷藏运输、工程和拖驳船的报废船龄为29年;
海洋渔业科研、教学和执法船的报废船龄为30年。
(六)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报废船龄在上述同材质海洋渔业船舶报废船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
(七)其他材质和类型渔业船舶的报废标准,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考以上标准制定。
8. 东方海洋集团在哪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型公司,成立不久,注册类型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 东方海洋食品贸易
这个公司还算可以吧,属民营企业。主要是做海产品的。工资1000左右,加班的话多一些,进车间的时候都要换衣服的,身上不会有太大的味道,穿的特制的衣服,还有雨鞋.嫌累就不要来了,经常有干两三个月就走了的。
10. 东方海洋公司简介
上海,地处东经120°52′至122°12′,北纬30°40′至31°53′之间,面积6340平方公里,位于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东沿,中国南北海岸中心点,长江和黄浦江入海汇合处。北界长江,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接江苏。
所以,上海的东方是大海,大海接壤日本,非要问上海东方靠近那个城市?那么就是日本的东海市。
11. 东方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2016年11月13日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2016年11月13日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老尹家海参有限公司、青岛海滨食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佳日隆海洋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海栈水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联珠、朱文嘉、薛长湖、郭莹莹、吴岩强、盛晓风、翟毓秀、孙永军、黄万成、江艳华、姚琳、李凤铃、尹宝昌、刘云涛、胡炜、杨清、姜玉宝、郭清和。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等级规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原料,经去内脏、煮制、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以其他品种海参为原料制成的干海参产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5461食用盐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30891-2014水产品抽样规范
GB3160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刺参
应符合GB2733的规定。
3.1.2 盐
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 加工用水
加工用水应为饮用水或清洁水,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清洁海水中微生物、有害污染物的要求应达到GB 5749的规定。
3.2 规格
干海参规格按个体大小划分,以每500g所含海参的数量确定规格,同规格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3.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表2。
3.5 安全指标
污染物、兽药残应符合GB31602-2015的规定。
3.6 净含量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 规格
随机抽取10只~20只干海参,称重(精确至0.1g),并换算为每500g样品中海参数量。
4.2 感官
4.2.1 复水前的感官
将样品平摊于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3.3的要求检查色泽、气味、外观、杂质。
4.2.2 复水后感官
4.2.2.1 取三只海参,置入1000mL高型烧杯中,倒入约300mL蒸馏水(水量应浸没参体),再盖上表面皿,室温浸泡18b~24h;剖开海参体,清洗附着的泥砂,去除嘴部石灰质
4.2.2.2 另取一只1000mL高型烧杯,将洗好的海参置于其中,倒入约300mL蒸馏水,盖上表面皿,大火煮沸,然后调至小火,保持沸腾30min,凉至室温后,置于0℃~10℃冰箱中,放置24h;再重复煮沸一次,放置24h,即可。注意,煮沸过程中应保持水量浸没参体。
4.2.2.3检查复水后海参的肉质、外形、弹性等。
4.3 蛋白质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4 水分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5 盐分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6 水溶性总糖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7 复水后干重率
按GB 31602-2015中A,4的规定执行。
4.8 含砂量
按GB 31602-2015中A.的规定执行。
4.9 净含量检验
4.10 安全指标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检查批;或以交货批组成检验批。
5.1.2 抽样方法
按GB/T 30891-2014的规定执行,抽样量为200g。
5.2 检验分类
5.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盐分、净含量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
5.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加工原料来源或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f)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周期性检验。
5.3 判定规则
5.3.1 感官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3.3规定,合格样本数符合GB/T 30891-2014表A.1规定,则判本批合格。
5.3.2 规格应与产品的标识相符合;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3.3 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5.3.4 所检项目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
5.3.5 所检项目检验结果中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
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标示产品盐分含量范围。
6.2 包装
6.2.1 包装材料
所用塑料袋、纸盒、瓦楞纸箱等包装材料应洁净、坚固、无毒、无异味,质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6.2.2 包装要求
一定数量的小包装,再装入纸箱中。箱中产品要排列整齐,应有产品合格证。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腐蚀性的物质、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6.4 贮存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