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调研
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
2. 十四五 海洋
第三十三章 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第一节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建设海洋牧场,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以沿海经济带为支撑,深化与周边国家涉海合作。
第二节 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完善海岸线保护、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三节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建设“冰上丝绸之路”。提高参与南极保护和利用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序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
3.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30、开发适应各种耕作条件的先进农机产品。
31、研制核医学影像设备、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无创呼吸机等高性能医疗器械。
32、开发应用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医疗器械。
33、研制先进化工成套装备。
34、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新型显示、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先进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等成为新增长点。
35、加速推动基因组学等生物技术大规模应用。
36、加速北斗、遥感卫星商业化应用。
37、发展储能与分布式能源。
38、大力发展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等智能材料,石墨烯、超材料等纳米功能材料等高端材料。
39、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0万辆。
40、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
41、建设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
42、支持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推动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43、加快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应用。
44、打造电子商务国际大通道。
45、构建国家网络安全和保密技术保障体系。
46、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
47、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
48、建设川藏铁路等沿边铁路。
49、建成北京新机场。新增民用运输机场50个以上。
50、大力推进上海、天津、大连、厦门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高港口智能化水平。
51、建设城市群交通圈。
52、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3000公里。
53、实现村村直接通邮。
54、加快构建车联网、船联网。
55、推动驾驶自动化、设施数字化和运行智慧化。
56、建设高效智能电力系统。
57、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58、开工建设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
59、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60、推动致密油、油砂、深海石油勘探开发和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
61、建设水电基地和大型煤电基地外送电通道。
62、建成国家石油储备二期工程。扩大天然铀储备规模。
6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亿亩以上。
64、建设引黄入冀补淀、引江济淮、引汉济渭、滇中引水、引大济湟、引绰济辽等多项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建设。
65、建设西藏拉洛、浙江朱溪、福建霍口、黑龙江奋斗、湖南莽山、云南阿岗等大型水库。
66、建设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新疆阿尔塔什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
67、基本完成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244条重要河流治理。
68、推进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加快推进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69、培育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新生中小城市。
70、发展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和文化底蕴的小城镇。
71、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建设一批示范性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72、建设海绵城市。
73、建设地下管廊(网)。
7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75、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发展重大工程。
76、在胶州湾、辽东湾、渤海湾、杭州湾、厦门湾、北部湾等开展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
77、突破“龙宫一号”深海实验平台建造关键技术。
78、在北极合作新建岸基观测站,在南极新建科考站,新建先进破冰船,提升南极航空能力。
79、逐步形成全球海洋立体观(监)测系统。
80、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
81、建设50个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82、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83、新增用气450亿立方米,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
84、对江河源头及378个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保护。
85、开展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4000万亩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
86、建设5座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和1个高放射性废物处理地下实验室。
87、推进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核心地区生态修复治理。
88、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
89、推进边疆地区国土综合开发、防护和整治。
9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万平方公里。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
91、发展特色产业,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发展劳务输出,实现1000万人转移就业扶贫。对“一方水土不养一方人”地区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
92、改造建设百万公里农村公路。
93、让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9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95、重点支持若干所高校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96、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97、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每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
98、青年体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99、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
100、建设讲好中国故事队伍。
以上就是关于十三五是哪几年及国家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100个大项目一览相关介绍。
4. 全国海洋经济规划纲要
大连近几年的发展规划已经非常明确。根据《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大连市将在未来五年内着重发展三大主导产业,即现代制造业、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并将把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城市转型升级的重点。另外,大连市政府还制定了“南下布局、北伐扩张”的发展战略,即大力发展南下及沿海经济带的对外贸易业务,同时加强对内陆地区的拓展,推动内陆地区与外部的紧密联结。可以说,大连市的发展规划已经很有远见,可以为未来的城市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化量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全文提交大会审查,这里概述几个方面。
●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物价水平保持总体平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中国。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确保种源安全。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人均预期寿命再提高1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实施粮食、能源资源、金融安全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提高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6. 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日前,科技部、军委科技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以下为具体内容:
“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为在科技领域全面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中央军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科技军民融合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改革强军战略的交汇点,是党中央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十二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建设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大力推进军民结合的科研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初步建立了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领域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技军民融合意识逐渐增强,融合氛围日益浓厚,融合实践不断丰富。在中关村、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地区,建设了一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科研机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军民融合科技园区等载体和平台,探索建立了跨军民、跨部门的科技军民融合创新模式。军民协同攻关,成功实施了载人航天及探月工程、北斗卫星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快舟卫星发射系统、量子通信卫星等一批科技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工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和军工集团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实践科技军民融合并取得较好成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全面实施国防知识产权战略,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规律和本质性要求的认识尚未到位;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相关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等缺乏协调联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有待建立;军民科技规划计划、基础资源共享等缺乏有效衔接,促进成果双向转移转化的评价标准不明确、激励措施不足、对接渠道不畅,科技军民融合的整体效益与潜力有待挖掘,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科技军民融合政策体系尚未建立,涉及科技军民融合的制度环境有待优化。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的关键阶段,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革命加速发展,军事技术与民用技术交叉融合程度越来越深、渗透兼容越来越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是顺应全球格局变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科技军民融合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战略部署在科技领域的重大体现,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明确的重点任务,也是进一步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推动国家和军队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深入,国防建设同世界军事强国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促进国民经济建设,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迫切需要建立起完备、统一、高效、开放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突破,谋求军事科技优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国防军事实力,助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健全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打通军民深度融合的通道,促进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为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战略导向,融合发展。聚焦创新驱动、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国家在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加强统筹协调,打造科技军民深度融合的动力引擎,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需求牵引,系统推进。面向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需求,明确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系统部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强试点示范、辐射带动,系统推进科技领域军民融合各项工作。
联合研发,强基固本。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革命,统筹军民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军地联合攻关,加强基础前沿和关键共用技术研究,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科研布局,提高科技军民协同创新能力。
改革创新,双向转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增强科技军民融合的活力,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和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取得突破。统一领导的组织管理体系、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军民科技规划计划有序衔接,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科技军民融合的引领作用提升显著。科技军民融合成为引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重要领域军民协同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动员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发展。
——军民科技基础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共享。国家和军队科技资源实现统筹对接,军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实现统筹布局、双向开放、高效利用,军民标准兼容通用,科技基础资源实现军民互通共享。
——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运用卓有成效。建成国家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和一批军民技术交易中心,军民科技成果交流渠道顺畅高效、转化效率倍增,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成效显著,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形成。
——科技创新人才机制更加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国际合作机制等基本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联合培养机制等更加完善,科技密集型国防后备力量规模结构更趋合理,引导建成一批科技军民融合新型智库,形成科技创新人才涌现、活力迸发的新局面。
——科技军民融合试点示范效应凸显。建立一批军民融合、产学研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新型科研机构,先行试点科技军民融合的政策制度,探索建立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组织管理和运行模式创新,形成“布局合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科技军民融合健康发展新态势。
——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基本建成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出台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价格、投融资、科技奖励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军民融合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科技军民融合宏观统筹
1.完善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实现中央与地方、军队与地方高效互动的科技创新协同协作。建立健全科技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强化科技军民融合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探索建立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任务对接、协调会商等制度规定,建立规划计划联合论证实施机制,实现重大科技项目的军民共同论证实施。
2.推动规划计划的统筹衔接
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与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衔接,逐步推动实现军民各类科技计划资源的统筹配置与管理。加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统筹衔接,优化科技战略资源的配置方向和重点,调整地区科技发展布局,形成特色鲜明、储备丰厚、链条完整的区域科技创新和动员能力。
(二)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3.统筹布局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强化军民协同原始创新和系统布局,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协同攻关。设立基础研究军民融合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防基础研究项目,促进民用基础研究成果向军事应用转化,建立完善基础研究军民融合机制,推动军民基础研究科技计划资源的统筹配置与管理。在智能无人、生物交叉、先进电子、量子技术、未来网络、先进能源、新型材料、先进制造等技术领域,着力发展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颠覆性技术,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探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民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军事应用,加速前沿技术向现实战斗力和国民经济转化。
4.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在电子信息、空间遥感、新材料、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生物、海洋、现代农业和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具有军民两用特征的重点项目。按照联合论证、联合支持、联合组织、协同创新的思路,启动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开展军民科技协同研发,推进军民科技双向转化应用。加强对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的军事需求牵引和统筹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军民协同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形成新的生产力和战斗力。
5.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加强“核高基”、宽带移动通信、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集成电路装备、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军民融合重大专项成果双向转移转化。面向2030年,围绕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布局,强化顶层衔接,有效发挥军地双方作用,积极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新一轮军民融合重大科技项目论证与实施。
(三)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共享
6.加强科研平台共建共用
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以重大科技任务军民协同攻关为主线,建立实验室、试验设施、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等各类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机制,推动军民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发和科研平台开放共享。聚焦国家战略需求,联合建设国家实验室,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持续带动科研条件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发布开放目录清单。
7.推动科技基础资源的军民互通共享
制定军民兼容、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军用装备和设施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加强军民通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军民计量标准统一,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测试能力、强化计量保障能力。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情报共享,强化国家科技报告和国防科技报告制度协调衔接。
(四)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
8.推动军民科技成果相互转化体系建设
建立国家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军民科技成果信息,加强军民科技成果交流和技术信息互通,提供军民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检索、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支持技术交易、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等成果转化工作。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加强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整合提升。
9.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强化分配制度的知识价值导向,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享。完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设区域性军民融合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形成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把知识产权作为科研、生产、采购和服务的保障要素,完善成本核算办法,引导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运用,鼓励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
(五)开展先行试点示范
10.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在军民有需求、合作基础好、军工产业发达、创新资源密集、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区域及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战略性、综合性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牵头组织开展科技军民融合的综合示范,实施军民科技政策制度的先行先试、军民科技协同研发、军民科技基础资源融合共享、典型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生态构建等任务,带动形成完善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11.鼓励建设军民融合新型科研机构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引导和推动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开展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创新管理模式,统筹科技资源,服务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重大需求。鼓励中小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多方协同,建设军民融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科技园区、技术创新联盟等机构,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鼓励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合作,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与相关领域具有创新优势的国家共建一批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合作平台,创新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12.探索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
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军民融合的重要助推作用,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地区探索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和金融结合机制,大力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推出面向科技军民融合的金融服务与产品,开展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设立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多元化和差异性的科技军民融合融资模式。
(六)加强创新队伍建设
13.完善军民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军民联合培养,创新军民融合人才管理模式,推动军民人才交流,加速人才双向有序流动。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国防科技创新,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完善符合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的高端人才,培育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14.建设科技军民融合新型智库
积极推动科技军民融合新型高水平智库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趋势,开展战略研究和态势评估,进行预测预判,提出咨询建议,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加强与国外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具有优势的智库对接合作,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为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政策和战略支撑。
(七)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5.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制度建设
按照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要求,持续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军民融合立法建设中有关科技军民融合内容的论证,加快推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等制度出台。建立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制度、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等,破除制约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
16.完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环境
强化引导、激励、扶持、补偿等方面政策导向,落实出台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价格、投融资等政策。健全科技奖励政策,建立原创成果溯源机制,制定基础研究激励政策。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调整优化“民参军”市场准入、需求对接、信息发布等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军工设施,主要由各主体按市场机制协商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军地科技主管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建立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强化各部门、各地方科技军民融合工作部署,做好与规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贯彻,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军地科技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划编制相应的科技军民融合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配套、衔接。健全军地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工作会商与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不同规划间的有机衔接。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科技投入体系
加强中央财政投入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需求衔接,引导地方政府加大科技军民融合投入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进社会资本主导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四)加强战略研究
重视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理论、体系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态势评估和科技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五)协同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作出综合评价,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加大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强化规划的调控、牵引和约束作用。
7. 海洋经济十三五规划
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概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
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
意义: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内容:该“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
8. 海洋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与数字产业集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