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机到达后机长会下来吗?飞行员会在旅客离开飞机后交给机务工作者一个公文包,里面主要包含3样东西——飞行记录本、技术记录本和客舱记录本,分别记录着本次航班的飞行数据、飞机状态和客舱状态。 在飞机的驾驶舱内,机长、乘务长会在每一个记录本上签字。在签字交接的那一刻,对于飞行员来说代表着一种信任,而对于机务来说则代表着一份责任的开始。由此,飞机正式交由机务主管 二、交接班的三定是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内容: (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它应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4)随机工具及配件。 3. 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任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 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三、三定制度 1/2页 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1. 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2.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 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3. 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4.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三、身为机长的责任和义务?在飞机上,机长绝对是老大,这一点丝毫不要怀疑。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以及我国《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对机长的法律地位和职责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归纳起来,机长权力主要有如下方面: 最高指挥权 ★飞机所载人员中,最高指挥权只能归属机长,机上的一切活动都在机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无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还是遇险等紧急情况下,机长在其权值范围内所下命令,飞机上所有人员都应严格执行。 最终决定权 ★起飞决定权(飞还是不飞,机长最终说了算); ★航空器处置权(遇到特殊情况,机长有权中断起飞、实施复飞、改变航向、备降迫降); ★机组人员决定权(机长有权对机组人员作出调整)。 治安管理权 ★机长有理由认为某人在航空器上已犯或者行将犯罪或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时,可对犯罪或违法嫌疑人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 ★对违法嫌疑人有驱离权(机长有权在飞机降落的任何国家的领土上令此人离开航空器); ★对犯罪嫌疑人或其他行为人移交权(机长有权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飞机降落地的主管当局); ★免除责任权(只要机长治安管理权的行使符合的规定,就会被施以免责保护。被免责人员包括机长、其他机组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航空器经营人、本次飞行租机人或包机人,被免除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机长的其他权力还包括受委托转递外交邮袋、以航行日志作为运行证明、以及在特定空域内作为公司代表办事等方面。 权利与责任同在 ★在必须撤离遇险飞机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乘客安全离开飞机。机长应当最后离开飞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