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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道管控(两轮电动车管理条例?)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3-04 01:03    点击:133   编辑:admin

一、两轮电动车管理条例?

为加强二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摩托车、二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升我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和《自治区公安厅 、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20〕2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二轮电动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所称二轮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二轮摩托车;所称二轮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二轮轻便摩托车。

二、符合新国际且具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交验车辆,申请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2019年4月15日),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使用期限,超过三年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三、符合国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和标准的二轮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交验车辆,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年限内可上道路行驶。

二轮电动摩托车、二轮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应持有D、E、F类型机动车驾驶证,骑行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四、驾驶二轮电动车应当在二轮车道内行驶,在没有二轮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禁止二轮电动车在人行(横)道内骑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驾驶人,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摩托车为什么要走两轮车道?

摩托车规定要走两轮车道,也是避免摩托车与其它机动车同道行驶,必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三、两轮车道国家标准?

没有两轮车道国家标准

首先是车道的设置,国家标准是按照使用目的来划分的,共分为四种。一是供机动车行驶的机动车道,二是供非机动车行驶的非机动车道,三是公交和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四是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根本就没有什么按车辆的轮子多少划分的“二轮车道”乃至“三轮”、“四轮”车道

四、二轮车道可以临时停车吗?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2、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五、二轮车道设定规范?

通过降低专用车道与主干道衔接处的路沿石,方便车辆进出;

施划交通标识明确指示,在路段沿线设置指示牌;

在交叉路口采用人行横道和二轮车道分离设置,做到人车分离;

现场执勤人员也会对二轮车辆通行给与指引,为二轮车驾驶员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