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管理网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属地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海洋渔业船舶减船转产政策支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渔业、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相关涉海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智慧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报告、通报制度,实现对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活动的全程有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按照省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渔业港口应当建立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港登记制度,核验进港渔业船舶身份,检查出港渔业船舶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不得为违法渔业船舶提供港口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洋渔业船舶进出渔业港口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出港时间、作业场所、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渔具以及渔获物等情况,并服从调度和监督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即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选择经常作业地的一个渔业港口作为固定停靠港口,接受固定停靠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除紧急避险情形外,应当在固定停靠港口停泊、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渔业港口应当将固定停靠本港的海洋渔业船舶信息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渔业港口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四条 制造、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应当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未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或者未按照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定的内容,委托制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委托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相关设备和部件;违法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业船舶的,责令改正,对船舶所有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船舶;对提供场地、设施或者实施制造、更新改造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和个人维修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或者为海洋捕捞渔业船舶加装铁丝网、栅栏、钢钎等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 第五条 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安装船名、船籍港、船名牌和电子身份标签等标识,配备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并保持设备性能完好、正常运行;远洋渔业船舶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船位信息。 海洋渔业船舶不得遮盖、涂改、伪造、拆卸、损毁、出借渔业船舶标识,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 禁止套用海洋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舶证书从事渔业捕捞活动。 远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其他海洋渔业船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航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六条 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应禁渔的海洋渔业船舶应当在船籍港停泊,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仍然收购、转载、代冻、销售、加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 海洋渔业船舶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海域进行捕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按照法定职责,暂扣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渔业船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将违法渔业船舶处理情况通报外事部门。 第九条 中介机构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介绍未取得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对未取得船员证书上船工作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招用未取得船员证书人员上船工作的船舶所有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相关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船舶信息网看看是那个船公司的货柜 登陆船公司的网站,输入提单号码或者货柜号码就可以跟踪了 3. 船舶管理平台中国船舶网实际上是行业里非常领先的交易平台,就像是一些大型的售卖网站,不过它售卖的产品是船舶以及相关的零件,大多数情况下,一些新的企业或者说是老牌的企业都会在这里面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店铺,而且还会对于自己新研发出来的产品进行展示,如果说消费者有需要的话,就可以在这个网站上联系相关的厂家,然后进行订购,当然网站也会提供一些比较新的消息,主要是围绕中国的造船行业展开,里面有非常全面的交易,并且设备以及配套的产品也是比较多的。 4. 船舶管理网站管理船舶的,现在很多中介就给船东配船员,整套班子,就这,不还是中介吗,就打着管理公司的旗号了,管理公司一般是管理船舶运营,船员配备,航线,货物。这些都管,有好几种管理方式,只配船员的就是中介 5. 船舶管理系统船员管理中无非是人员信息整理、船员证书管理、安排面试培训、调船员上船、船员下船评价、工资奖金结算这些内容吧! 6. 船舶管理中心加强船公司本身的规范化管理和理顺船公司对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任务。在运行过程中,操作是中心,领导者的责任是关键,组织结构是支柱,工作程序是依据,资源和人员是保证。 7. 船舶服务网首先你看看这个服务公司是不是真正有这种资历的公司(比如可以查查他们的网站),培训完一般都能给你发个证书(但有证书并不能说明你一工作就是三副或三管,我见过有“轮机长证书”的人还干着三管的工作,拿着三管的待遇); 再者你得弄明白培训完后是否推荐就业,一般是在什么地方工作以及待遇等等,否则对你来说即使有个证书有什么用呢,所以你得小心行事,以防受骗,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8. 船舶管理局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的直属正司级行政单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九)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 船舶管理网课向你推荐北京环太中科研发的产品。 我们公司用过他们的产品,我们觉得,这套产品很具有独创性。比如体系这块,他们的产品不仅可以管理体系文件,而且可以将体系文件和机务、海务工作结合在一起。在你进行机务海务工作的同时,也就运行了程序文件。产品功能非常齐全,基本涵盖了船公司的业务。这套产品名称是QMSBuilder、ShipManager、MasterMate。他们产品也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进行二次开发,好像价格也不贵。QMSBuilder:也称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系统,可以建立组织结构、流程,可以输入、管理、检索、维护、发布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发布到ShipManager、MasterMate。ShipManager:也称岸基船舶管理系统,是船公司用的,可以检索或查阅体系文件。除体系方面功能外,大部分业务数据,包括设备、备件、物料、润料、维修保养、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等,由船上输入更新,然后通过无线互联网发到公司,公司主要是监控并通过流程向船上发指示。MasterMate,也称船舶业务管理系统,这套软件安装在船上,船上船员可以检索或查阅体系文件。除体系方面功能外,船员还可以输入业务数据,如设备、备件、物料、润料、维修保养、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等。然后通过无线互联网发到公司所安装的ShipManager中。 10. 船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船舶定位师主要负责船舶建造过程中分段总段的合拢位置的确定及精度控制。船舶定位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用导航仪表确定船在地球表面的坐标点,或不参考原先任何位置基准独立确定船的精确位置;另一种是指使船舶或浮动平台保持在设定位置或方位上的一种定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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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信息服务网(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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