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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规范条件(船舶规范内容)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0-18 04:50    点击:169   编辑:admin

1. 船舶规范内容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设备检修用起重机.弓1 用标准GB 985 气焊1手工电 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 基本形式与尺寸GB 986 埋弧焊焊

2. 船舶规范内容包括

 船舶的拖带量、拖带驳船总数或者船队总长不得超过限制标准。限制标准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根据长江干线通航环境制定并发布。

      拖带标准(standard of towing)是指规定允许每艘拖(推)船拖带(顶推)驳船最大艘数和定额吨位总数。它根据拖(推)船的功率大小及技术状况以及航行区域的航行条件确定。

3. 船舶规范是什么

船舶标准舵令是:

Midships 正舵

Port five 左舵五

Port ten 左舵十

Port fifteen 左舵十五

Port twenty 左舵二十

Port twenty-five 左舵二十五

Hard-a-port 左滿舵

Starboard five 右舵五

Starboard ten 右舵十

Hard-a-starboard 右滿舵

Ease to five 回到五

Ease to ten 回到十

Steady 把定

常用的基本舵令

ease the wheel 回舵

no steering 无舵效

meet the helm 压舵

check the helm 压舵

what rudder? 舵角几度?

starboard a bit sluggishalter course to 220 走220度

finish with the wheel 完舵

扩展知识:

船舶是各种船只的总称。

关于船舶的术语

重量吨:表示船舶重量,也可表明船舶的载运能力。可分排水量和载重量。

排水量:指船舶在水中所排开的同体积水的重量。

满载排水量:船舶装足货物、旅客、燃料、淡水和供应品,并具有规定的安全干舷时的排水量,通常是指船舶在海水中达到夏季载重线时的排水量。

空船排水量:船舶没有装货物、旅客、燃料、淡水和供应品等时的排水量。

载重量DWT:或称总载重量,表示船舶所具有的载重能力。即:载重量=满载排水量—空船排水量。

4. 船舶规范全长含义

世界十大大型船舶分别是PRELUDE FLNG、PIONEERING SPIRIT、KNOCK NEVIS、MOL TRIUMMPH、OOCL HONG KONG、中海环球号、MAERSK MC-KINNEY MOLLER、EMMA MAERSK、MSC OSCAR、海洋交响曲号。其中PRELUDE FLNG是世界范围内船只占地面积最大的船舶,整体长度高达488米,相当于20节火车的长度。

世界十大大型船舶排名

1. PRELUDE FLNG

PRELUDE FLNG由韩国三星重工建造,不仅长度高达488米,比帝国大厦更长,而且它还拥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浮式设备,整体重量更是高达60万吨,甚至比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航母还要重上4倍。

2. PIONEERING SPIRIT

由大宇造船建造的最大海工船PIONEERING SPIRIT,船长虽然只有382米,但它的排水量却是全球第一,高达93万吨,如果没有概念,那么你要知道世界上最大的私人游艇“阿扎姆号”排量就只有1.4万吨,而PIONEERING SPIRIT93万吨的排水量也就相当于66个“阿扎姆号”。

3. KNOCK NEVIS

它一度是世界上最长的船舶,由日本住友重工建造,主要是用来运输新加坡原油的,长度也高达458.45米,载重量高达56.47万吨,如果是放装满货的45尺集装箱可以放置至少2000个,但遗憾的是它在2010年就已经拆解了。

4. MOL TRIUMMPH

它和世界十大大型船舶之首的PRELUDE FLNG一样,都是由三星重工制造,一度成为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船,整体长高达400米,比埃菲尔铁塔还要更长。

5. OOCL HONG KONG

看名字就知道,这艘船舶是服务于香港的,不过也是由三星重工建造,船长399.9米,载重至少可以达到2万多个标准集装箱,因此也在2017年打破了世界最大集装箱货轮纪录。

6. 中海环球号

这艘船是2014年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船,整体长度达400米,是由韩国现代重工打造的,目前服务于中远海运集团。

7. MAERSK MC-KINNEY MOLLER

在2013年的全球最大集装箱船就是这一艘,它是由大宇造船建造,主要是为了马士基航运而诞生,它也是马士革3E级集装箱船中第一艘下水的,全长也达到了400米。

8. EMMA MAERSK

这是马士基航运E级集装箱船中的一号船,全长397.7米,能装下至少1.5万个集装箱,于2006年下水后就一直占据着世界最大集装箱船的称号,直到之后有更大的出现。

9. MSC OSCAR

同样是大宇造船集团主导建造的,主要服务于中国交通银行,它全长395.4米,能够装载至少1.9万个集装箱,在2015年就成为了世界最大集装箱船,也位列世界十大大型船舶之一。

10. 海洋交响曲号

这也是交付时间最近的一艘大型船舶,它是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旗下绿洲系列船舶的第四个,在2018年的11月才完成了交付,全长362米,具有运载6680人的超强能力。

5. 船舶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为了内河船艇航行的安全,我国的海事法规及规范对内河的水域按风浪等级进行了划分。分别是内河船舶A级航区,B和C级航区。一般来说,内河船舶可按A级可航行B级的原则进行行驶。除ABC三个内河船舶行区外,还划定了二个J级航区,主要是考虑到区域的风浪虽然较小,但水流很急,同样危害到船舶的安全。J1级激流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为5m/s以上但不超过6.5m/s

J2:3.5m/s-5m/s

6. 船舶标准全文库

从2019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包括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在内航行及其靠岸停泊,均应使用硫含量≤0.5%m/m以下的燃油;2020年1月1日起,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内航行,应使用硫含量≤0.5%m/m以下的燃油,靠岸停泊应使用硫含量≤0.1%m/m以下燃油。

7. 船舶技术规范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52-83

(1983 年4 月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环境保护部发布1983 年10 月1 日实施)

UDC628.191:629.12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船舶排放的污染物对水域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1 排放规定

1.1 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排放区域

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

不大于100

1.2 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 规定。

表2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

排放区域

项目

内河

沿海

排放区域

项目

内河

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

距最近陆地4~12海里

生化需氧量

不大于50

不大于50

悬浮物

不大于150

不大于150

无明显悬浮物固体

大肠禁止投入水域

禁止投入水域,飘浮物

禁止投入水域,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禁止投入水域,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

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投弃入海。经过粉碎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允许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之外投弃入海

8. 船舶规范的种类

按易燃程度分为一级油船、二级油船、三级油船。一级油船载油的闪点为28℃以下,二级油船载油的闪点为28~60℃,三级油船载油的闪点为60℃以上。

油船根据运输油品种类不同,分为原油船和成品油轮。

根据吨位大小的不同。

ULCC?顶级油轮,吨位320,000+

VLCC?超大型船舶.?吨位200,000?到?320,000?吨

Suezmax?吨位120,000?吨到199,999?吨.

Aframax?吨位80,000?吨到119,999?吨.

SUEZMAX、通过苏伊士运河为限

AFRAMAX?平均运费指数AFRA(Average?Freight?Rate?Assessment)最高船型,

经济性最佳,是适合白令海(Baltic?Sea)冰区航行油船的最佳船型。

Panamax?吨位55,000?吨到80,000?吨,?以通过巴拿马运河为上限。

MR?成品油轮,载重吨约3?万吨到5?万吨?

油船(Oil Tanker)

也就是石油油船,是一种散装运输油品的商船。根据运输油品的类型可以分为两个大类,原油油船和成品油船。

①原油船(Crude Tanker),用于将大量未加工的原油从提取处运输到精炼处。

②成品油船(Product Tanker),一般船型较小,用于将加工好的石化产品从精炼处运输到就近的消费市场。

油船在国际上一般以载重吨(DWT)的大小进行分类,下文所说的船舶大小均指载重吨。

载重吨(DWT)

顾名思义,载重吨是指船舶允许装载货物的重量,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总载重吨是指在任意的吃水下,所能允许船舶装载的最大重量,其数值等于船舶满载排水量减去空船排水量。在不同的海区、不同盐度、不同纬度和季节,总载重吨的数额并不一致,诸如国际航行海船一般有热带淡水、淡水、热带、夏季、冬季、北大西洋冬季等不同的载重吨位,木材船还有木材载重吨位。这些吨位都以载重线的方式勘绘在船体上。

净载重吨是指在具体的某个航次中,船舶所能装载的最大货物重量。也就是总载重吨减去燃油、柴油、淡水、备件、物料、供应品、船员和/或旅客及其行李以及船舶常数(包括船底壳附着物、机械内油品残留物等)所得到的载重吨位。

我们熟悉的干散货船、油轮的分类,例如好望角型、巴拿马型、灵便型、阿芙拉型、苏伊士型……等,均是以载重吨为标准划分。

9. 船舶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查封扣押船舶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在扣押船舶的时候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进行,扣押之后就不能使用了,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10. 船舶规则规范参考.pdf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IMDG Code)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指派在海运危险货物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组成了一个专家工作组,根据《1960 SOLAS》第七章的规定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紧密合作编写,并于1965年9月27日由国际海事组织以A.81(IV)决议通过产生了著名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危规》作为全球海洋运输包装危险货物的指导规则,其制定原则是除非符合规则的要求,否则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其目的是: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海洋污染、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洁。

基本信息

中文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别名《国际危规》所属国家中国语言中文目的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等组成三大块(7个部分、2个附录等)分类9大类20个小类。

《国际危规》[1]的主要内容与联合国《建议书-规章范本》基本保持一致,由以下三大块(7个部分、2个附录、补充本)组成。

第1册的内容:第1部分:总则、定义和培训;第2部分:分类;第4部分:包装和罐柜规定;第5部分:托运程序;第6部分: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可移动罐柜、多单元气体容器和公路罐车的构造和试验;第7部分: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

第2册的内容: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和限量内免除;附录A-通用的和未另列明条目的正确运输名称清单;附录B-术语汇编;危险货物英文索引;危险货物中文索引;

第3册是补充本(内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EmS指南)、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报告程序、IMO/ILO/UN ECE货物运输组件装载指南、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货舱熏蒸应用、适用于熏蒸货物组件的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建议书、国际船舶安全载运包装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强度放射性废弃物规则(INF规则)。

分类

《国际危规》下对危险货物分类为9大类20个小类,与联合国《规章范本》保持一致。

第1类:爆炸品

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同时具有此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很不敏感物质

1.6类: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度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

2.1类:易燃气体

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

2.3类:有毒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4.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

4.2类:易自燃物质

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5.1类:氧化物质

5.2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和感染性物质

6.1类:有毒物质

6.2类: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材料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修订

修订主要基于以下4个原因:

1.工业技术的改变;

2.规则自身完善的需要;

3.其他运输模式的改变;

4.与联合国《橙皮书》的修订步调保持一致(联合国橙皮书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国际危规》自实施以来,由国际海事组织统一进行定期修正,当前是每2年更新一次。根据MSC决定,《国际危规》在2004年1月1日起成为SOLAS公约下的强制性实施规则,成为指导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全球唯一有效的规则,但仍有部分内容是建议性的。在规则行文中用到的“须(Shall)”、“应(Should)”和“可(may)”分别表示其相关规定是“强制性的”、“建议性的”和“选择性的”。

我国早在1973年就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自1982年10月起,我国已开始执行《国际危规》。

《国际危规》当前的最新版是第36版(简称第36-12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0届会议以第MSC.328(9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修正案(36-12修正案)。

《国际危规》是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称《安全公约》)框架下的强制性规则。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bb)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3年7月1日以默认方式被接受,并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