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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1类水执行标准(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7-24 10:11   点击:153  编辑:jing 手机版

1. 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中国海水水质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中国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则为劣四类水。

2. 根据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海水中化学需氧量的值不得大于

应该是20一30左右

3. 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水质一级a

本专题涉及水质一级a的标准有18条。

国际标准分类中,水质一级a涉及到词汇、水质。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水质一级a涉及到水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液体介质与植物、动物、人体器官采样方法、环境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GB 11895-89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生态环境部,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HJ 897-2017 水质 叶绿素a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法国标准化协会,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NF T90-207-2012 水质.海洋和淡水样品中叶绿素a浓度的估计用体内吸收技术的使用指南

NF T90-117-1999 水质.叶绿素a和pheopigments指数的测定.分子吸收光谱法

德国标准化学会,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DIN EN 16161-2012 水质.海洋和淡水样品内的叶绿素-a浓缩物的估值的体内吸收技术使用指南.德文版本EN 16161-2012

DIN EN ISO 18857-2-2012 水质.选定烷基酚的测定.第2部分:烷基酚及其未过滤取样中固态萃取和衍生的聚氧乙烯醚和双酚A的气相色层法质谱测定(ISO 18857

英国标准学会,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BS EN 16161-2012 水质.海水和淡水样品中叶绿素-a浓度估计用体内吸收技术的使用指南

BS EN ISO 18857-2-2011 水质.选定的烷基酚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采用固相萃取和衍生的非过滤样本中的烷基酚,烷基酚乙基氧化物和双酚A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EN 16161-2012 水质,指导使用体内吸收的叶绿素a浓度估计的技术 在海洋和淡水样品中

EN ISO 18857-2-2011 水质.选定烷基酚的测定.第2部分:烷基酚及其未过滤取样中固态萃取和衍生的聚氧乙烯醚和双酚A的气相色层法质谱测定

韩国标准,关于水质一级a的标准

KS I ISO 18857-2-2011 水质.选择性测定烷基酚.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对固态萃取和衍生作用得到的无过滤样本测定烷基苯酚、乙氧基化物和双酚A

KS I ISO 10260-2006 水质.生化参数测量.叶绿素a浓度的光谱测定

KS I ISO 10260-2006 水质.生化参数测量.叶绿素a浓度的光谱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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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是什么

1、水温:饲养活体珊瑚,海葵等无脊椎动物,海水缸的正常水温应该为26—30℃。

2、盐度和比重:海水的盐度和比重,在不同的水温中,数值是变化的。饲养海水观赏鱼时,海水的比重应控制在1.022—1.023,海水的盐度应控制在3.3—3.5%间。

需要注意的是:测试海水缸盐度时,要注意当时的水温,只有在同一水温测得的数值才可以比较,这样控制了海水比重的稳定,也就是控制了海水盐度的变化。

3、酸碱度(PH):海水鱼对水质 PH要求较高,偏碱性,海水缸 PH应维持在8.0—8.5之间。当ph下降的时候,就会直接影响到海水鱼了。

4、硬度:海水缸中水质的硬度可采用专用的药水测得。在水族箱中,海水的P H值 应稳定在7’—9‘dH之间, 另外,PH值和硬度之间存在一个动态的缓冲平衡系统 稳定了海水缸水质的硬度,也就相应的稳定了ph值。

5、亚硝酸盐:残饵、鱼体的排泄物的腐败产生亚硝酸盐,海水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海水中的亚硝酸盐是通过生物过滤系统来有效去除的。海水中的脱氨菌和硝化细菌将亚硝酸盐转化为无害的硝酸盐。水族箱中的硝酸盐含量应控制在5毫克/升以下。

6、硝酸盐:硝酸盐通常和藻类问题联系在一起,确实藻类的不正常增多通常都和营养过量有关系,这其中就包括了硝酸盐。尽量使硝酸盐小于0.2ppm的是一个很好的目标。

减少硝酸盐的方法很多,比如控制含氮物质的投入,加强蛋白质分离器,使用藻类过滤,使用DSB,改善过滤系统以改善氮循环,使用硝酸盐祛除器,使用硫磺珠硝酸盐祛除器,使用AZ-NO3,使用硝酸盐吸收材料,等等

5. 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是多少

一级A标准相当于三类水体标准。

因为水体标准主要分为五类,一级为最高标准。

在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一级A标准对应着Ⅰ类水体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一级A标准对应着I类地下水标准、《海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一级A标准对应着A类海区水标准。

因此,一级A标准相当于三类水体标准。

延伸内容:水体标准是根据水体用途和保护目标而制定的,用于衡量水体环境质量的指标。

不同的水体标准对应着不同的用途和保护目标,比如饮用水标准、生态保护标准等。

了解不同水体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对于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6. 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

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

   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是按地面水城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对向地面水水城和域市下水道排放的污水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1)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类水域,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划定的重点风景名胜区水体;珍贵鱼类保护区及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以及海水浴场和水产养菹场等水体,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保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2)重点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I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I类水城,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经济渔业水域、重要风景游览区等,对排入本区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3)—般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IV、V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I类水域,如一般工业用水区、聚观用水区及农业用水区、港口和海洋开发作业区,排入本区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 对排入城镇下水道并进入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生物处理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二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含有此类有害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比如常说的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笫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彩响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质,在排污单位排出口取样。比如PH、色度|、悬浮物.在污水源或排放口取样等

7. 海水二类水质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渔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牧场建设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管控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海底地形坡度平缓或平坦,礁区或拟投礁区域历史最低潮水深一般为6—100米(河口等特殊海域经专家论证后水深可低于6米),海底地质稳定,海底表面承载力满足人工鱼礁投放要求。具有水生生物集聚、栖息、生长和繁育的环境。海水水质符合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除外),海底沉积物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功能定位明确。示范区应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区建设,能够改善区域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底荒漠化问题,使海域渔业生态环境与生产处于良好的平衡状态;能够吸纳或促进渔民就业,使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配套的捕捞生产、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不影响海洋牧场主体功能。

  (四)工作基础较好。黄渤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东海和南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平方公里或已投放礁体总投影面积不低于3公顷,海域使用权属明确;黄渤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万空方,东海和南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万空方,礁体位置明确,并绘有礁型和礁体平面布局示意图。具有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采捕作业方式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示范区应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海洋牧场管护,周边捕捞渔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管理规范有序。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有专门规章制度,并建有完善档案。示范区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有礁体检查、水质监测和示范区功效评估等动态监控技术管理体系,保证海洋牧场功能正常发挥;能够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摄影摄像、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分析海洋牧场建设对渔业生产、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8. 一级海水标准

国家有关食用盐的标准主要有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T 5461-2016《食用盐》、NY/T 1040-2012《绿色食品 食用盐》、QB 2019-2005《低钠盐》、QB /T 2020-2003《调味盐》等标准。法律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第五条 盐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管理,防止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9. 海水三类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是国家、部门或地区规定的各种用水或排放水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

它是在水质基准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法令,是判断水质是否适用的尺度,是水质规划的目标和水质管理的技术基础,对于不同用途的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从而根据自然环境、技术条件、经济水平、损益分析,制定出不同的水质标准。

目前中国已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水质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水污染排放标准”等等,使水质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10. 一类海水 二类海水

按照海水用途的不同将海水等级分为3类:第一类适用于进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以及人类的安全利用;第二类适用于建立海水浴场和风景游览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

对漂浮物质,色、嗅、味、pH、化学耗氧量、溶解氧、水温、大肠菌群、病原体、底质及有害物质等十多项水质要素,按上述三种水质类型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并对汞、镉、铅、总铬、砷、铜、锌、硒、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有机氯农药、无机氮和无机磷等15种指标限定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无机氮和无机磷为防止海域产生“赤潮”的限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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