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运输业务流程
凭相关证件去当地海事局办理窗口办理。
2. 海洋运输业务流程图表
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 ...
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3. 海洋运输业务流程包括
1、国内出口商与国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确定出口货物出口日期及交货日期等事项,对于货物体积、重量、件数等装载信息,出口商应该会有初步的预计。
2、根据成交方式联系运输公司(货代公司)安排货物运输出口事宜,如在FOB条件下由国外客户安排海运运输,CIF术语由出口商安排海运运输。
3、货代公司收到出口商指令后,向船公司进行订舱并与出口商进行确认,确认订舱信息后将订舱单发给拖车公司,拖车公司准备办理到码头提取空柜后到工厂装货,货代公司此时还要与出口商确认好报关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
4、拖车公司到工厂装完货物后将集装箱运返码头堆场,货物从进入码头堆场开始正式受海关监管。与此同时或在工厂装货之前,将所需要的报关资料送交到负责报关的报关公司手中。
5、报关公司收到资料时,首先进行单面初步审核,核实无误后等待集装箱返回码头堆场后正式开始报关工作。首先需要向船代输单,录入舱单信息,然后向海关审单中心录入报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向海关电脑系统发送报关信息,海关从电脑系统收到申报信息时才算正式接受申报。
6、海关审单中心审结后,由报关公司向现场海关递单,现场海关审核资料后进行放行或者查验操作。放行后由报关公司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或者码头公司,然后根据所申报的船名、航次将此批货物装船运往目的国家收货人。
7、当船舶正式离开码头后,由船代向海关电脑发送装船清洁舱单,该清洁舱单会与之前由报关行录入的装船单信息进行自动对碰,对碰成功后由报关行去海关办理签发核销退税联的手续。然后将核销联、退税联以及核销单一同寄回给出口商,出口商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到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此,完成该票货物的全部报关流程。
特普沃德
4. 海洋运输业务的种类
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水路运输按其航行的区域,大体上可划分为远洋运输、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三种形式。远洋运输通常是指除沿海运输以外所有的海上运输;沿海运输是指利用船舶在我国沿海区域各地之间的运输;内河运输是指利用船舶、排筏和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泊、水库及人工水道上从事的运输。
水路运输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正日益显示出它的巨大作用。
5. 海洋运输行业
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
据丁正华所著《中国航海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越国、吴国和齐国航海活动活跃。齐国发展了源于山东半岛至渤海湾的航海。崛起于北方的燕国把航海发展到朝鲜半岛,进一步与日本之间沟通了海上交通,可以看作是中日之间海上航路的开始。
汉朝时远航印度洋
汉代是古代航海史中有突出成就的时期。汉使船舶的远洋航程来回达8000海里以上,途径暹罗湾和斯里兰卡。汉使远航印度洋,是开拓我国至西洋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开端,也是东西洋之间海上交通的创举。
唐代已有东西洋航线
由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对外开放措施,唐代的航海业有了巨大的发展。唐代地理学家贾耽曾记载中国至东西洋的海上航线,“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当时已是中国至朝鲜半岛的习惯航线。去西洋的“广州通海夷道”,详细记述了从广州出发,经南海、马六甲海峡,越印度洋,过斯里兰卡、印度半岛、巴基斯坦,又渡波斯湾、幼发拉底河,历末罗国(今巴士拉),后由陆路到缚达城(今巴格达)。
明代的郑和七次出使西洋,是我国古代航海史上最伟大的事迹之一。其先后历经西南太平洋、南亚、印度洋和东非等30余国。
明末清初趋于衰落
明晚期至清朝,由于海禁锁国等政策,航海事业趋于衰落。新中国成立之后,海上运输线又重新被重视。
6. 海洋运输企业
物流公司有中远海运Cosco、中邮物流CNPL、远成物流YCIL 、德邦、招商物流
主要的物流公司:
1、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CHINA COSCO SHIPPING GROUP,简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是中央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与中国海运总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在上海组成的一家控股公司。
2、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8日属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主要经营国内速递、国际速递、合同物流等业务,国内、国际速递服务涵盖卓越、标准和经济不同时限水平和代收货款等增值服务,合同物流涵盖仓储、运输等供应链全过程。拥有享誉全球的“EMS”特快专递品牌和国内知名的“CNPL”物流品牌。
3、远成物流(全称: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Yuan Cheng Logistics Co., Ltd.),总部位于上海市,法定代表人黄远成。该公司创立于1988年,并于2001年6月20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主营范围包括公路快运、市内运输、长途货运等,产品服务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等。
4、德邦快递是一家提供综合性快递和物流供应商的民营公司,于1996年9月在上海成立。2004年,德邦首创“卡车航班”业务。2011年,成立拉萨营业部,并推出第三代品牌视觉识别系统。2018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为客户提供陆、海、空多式联运服务,提供跨境一体化解决方案。
5、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商物流)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蛇口。招商局创立于中国晚清洋务运动时期的1872年,是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先驱,在中国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被誉为“中国民族企业百年历程缩影”。
7. 海洋运输基本流程
海洋运输就是水路运输的其中一种。
运输地点不同:水路运输包括所有的水上运输地点,无论是在国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或人工水道运或是在海洋中,都属于水路运输,而海洋运输只包含在海洋上的运输。
运输距离不同:水路运输包括所有距离的运输,短中长距离一网打尽,而海路运输一般都是远距离的运输,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洲到另一个洲,这种都是海洋运输。
8. 海洋运输业务流程操作实训
海运销售主要是负责在海洋运输领域促成货物的销售和运输。海运销售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销售活动:海运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沟通和洽谈,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解决方案,并与客户就运输价格和条件进行谈判。
2. 合同签订:一旦达成协议,海运销售人员会准备相关的合同文件,确保关于价格、出发日期、货物保险、责任分担等方面的细节清晰明确。
3. 安排运输:海运销售人员协调安排货物的码头操作,确保货物按时装船,并跟踪货物在航线上的运输情况,提供必要的运输信息和更新给客户。
4. 解决问题:如果出现运输过程中的问题或延误,海运销售人员要与相关的运输代理、货代或船公司合作,协助解决问题并确保及时交付货物。
5. 客户关系维护:海运销售人员要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他们需要回答客户的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并确保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
总体来说,海运销售人员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可靠的海洋运输服务,同时通过积极的销售和客户关系管理,促进业务增长和公司利润。
9. 海洋运输基本流程操作模拟
SMARTRANS海运出口流程 海运出口具体流程如下:
1> 联系货代 这里需要跟客人确认他是否有自己指定的货代,因为国外很多公司都会有和他们长期合作的货代公司,这些货代公司在客人本地或者我们国内都有办事处,操作起来方便,价格也有优势。如果客人没有指定货代的,我们可以用我们自己的货代安排出口。
2> 安排订舱:arrange to book a shipping space; book space, send a S/O to forwarder 订舱时间:一般在交货日期的前一个星期就要开始向货代订舱,即向货代要空白S/O,填好后发回去给货代。 订舱所需信息:分客人提供的和我们提供的,主要用于填写S/O便于货代订舱和报关及制单用 客人需提供的信息有: Consignee : 收货人 Notify Party:货到通知人,一般和Consignee是一样的 Port of Destination, Port of discharge: 目的港 Port of Loading : 起运港一般我们都知道,可以不用问客户 我司需提供的文件为: 装箱单Packing List 和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3> 跟客户确认需要准备哪些海运文件,一般客户海运文件包括如下: 提单:Bill of lading 3正3副 ( three originals, three copies) 原产地证明书:即C/O 或 Form A 1正1副(One original, one copy) 装箱单:3正 ( three originals) 发票:3正 ( three originals) 注1 : 什么是提单?提单的作用是什么?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B/L。 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作用: (1) 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 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 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海运提单的出具有两种方式: 出具文件正本,如上述3正3复 电放提单:B/L telex release 此情况下我们要收回客户所有余额后才能安排货代电放提单。一般像日本货物从离港到目的港才1个星期的时间,而我们拿到所有正本文件也最要1个星期的时间,再加上快递给客户的时间,客人那边就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码头滞期费和租柜费。 另有一点,在海运提单确认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个情况就是,客人的代理或者贸易公司会要求我们将提单上的Shipper改成他们公司的名称;这是合理的,但是我们需要收到代理或者贸易公司的所有余款后才安排改单,因为Shipper的内容是注明这票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如果在没有收到客人余款,到时候货代按提单上的地址把文件发给代理或贸易公司,我们就等于徒增自己的风险了。 注2:CO 和 FORM A的区别 (1) 定义: Form A是属普惠制原产地证,即联合国规定的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减免进口关税优惠,非互惠的优惠,客户可以能过出具FORM A享受优惠的关税。 CO是一般产地证,货物仅享受普通税率征税,仅证明产地。 两者都是产地证,证明货物的生产国 (2) 作用: CO和Form A都是进口清关文件和证明允许进口的文件之一 是客人当地政府向客人征税时的凭证 (3) 签发机构 Form A是由商检办签发,属官方文件,价格大概为100RMB CO有两种:一种是官方的(商检办签发的),另一种是非官方的(贸促会签发也就是国际商会的签发的);价格大概为
10. 海洋运输业务流程图
海洋是世界运输的大动脉。随着国际经济联系的日益加强,国际分工的日趋明显,战后海洋运输业发展甚为迅速。船只不断增多,船体越来越大,货运量逐年增加,港口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并开辟了一些新的航线。海运业之所以获得较快发展,与其本身存在许多优点分不开。海上运输与陆上运输相比,主要有以下优点:(1)航路是天然的,是大自然“赐给”的,开辟航路不需花费大量资金,也省去了日常维修的费用;(2)海上航线是水平的,没有陆地上的高山与洼地,因此,船舶的行驶不必消耗额外的燃料去爬高或减速下坡;(3)海上航线的通过能力一般不受限制,在主航线上可以有多条航线通行;(4)海洋是一个连续的水体,中间不必经过转运,船只可以直接到达大陆沿海及岛屿;(5)运送的货物品种不受限制,各种形态、各种形状的物品都可靠海上运输;(6)船舶容积大,一船载重几万吨、十几万吨,目前最高达55万吨,很适宜量大、体重的笨重货物远距离运输。总之,海运所需的费用少,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货运的成本最低。海上运输但海上运输也有其不足之处:(1)速度慢。海洋运输速度仅快于内河航运,远慢于航空、公路、管道和铁路运输。因此,不易运送易腐货物,如需承担这方面的任务,必须投资在船上建冷藏装置。(2)航运仅限于沿海,不能满足陆上所有地区的需要。要想达到这一要求,必须在各港口筑建铁路及其他运输线路。(3)受天气条件影响较大,遇到恶劣天气,需及时改变航向或推迟航期,否则有使船只遇难之危险。为了减少这些不利因素,就需要增加投资造双底船,或装备昂贵的导航设备等。
11. 海洋运输经营方式
散装汽油运输方法有多种,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
1. 罐车运输:罐车是最常见的汽油运输工具之一。罐车通过运输公司或石油公司进行运营,可以将散装汽油从炼油厂、储油站等地点运送到加油站、工业用途地点等。
2.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也是一种常见的汽油运输方式。运输公司会使用专门设计的铁路罐车来运输大量散装汽油。铁路运输通常适用于远距离运输,因为它可以承载更大的货运量。
3. 河运/海运:对于需要长距离运输的情况,河运和海运是非常有效的选择。散装汽油可以通过船只运输,通过内陆水道或海洋运输到需要的目的地。这种方式可以大幅降低运输成本,并适用于较远的地方。
4. 管道输送:大规模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网络也可以用于散装汽油的运输。这种方式高效且经济,因为它可以实现连续的输送,并减少了人工操作的需求。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散装汽油的运输都需要遵守严格的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这包括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性,合适的包装和标识以及应急响应计划的制定。专业的运输公司通常会提供安全可靠的散装汽油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