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市海洋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福州新区管委会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福州市知识产权中心
福州市第六医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福州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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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福州市殡仪馆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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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
福州市第七医院
福州市慈善总会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铜盘休养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马鞍休养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客运段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
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电务段
福州市光明港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中共福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
福州市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茶亭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上海西新村休养所
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儿童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福州市动物园管理处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洪山休养所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福州市房屋征收中心
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福州市邮政管理局
福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福州市救助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华林休养所
福州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博物馆
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福州市金山公园管理处
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中国民主促进会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白龙休养所
福州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龙腰干休所
福州市台胞协调服务中心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
中国农工民主党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五凤休养所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福州市文林山革命公墓管理处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
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中国致公党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技术中心
福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福州市社会科学院
福州市委市政府接待服务中心
中国民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
福州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
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州市委员会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福州画院
福州干鲜果有限公司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福州市军粮供应站
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福州市按摩医院
福州市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工作部
福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福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队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福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福州市财政票据中心
福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三叉街新村休养所
福州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福州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凤山休养所
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互联网新闻中心
福州市国土资源规划与整理中心
福州市直机关东部办公区管理中心
福州市委市政府会议保障中心
福州市国土资源档案馆
福州市图书馆
福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福州市内河管理处
福州市森林公安局
福州市金融服务中心
福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福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部
福州市殡葬管理处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凤岭休养所
福州市光荣院
福州市招商服务中心
福州科技馆
福州董凤山发射台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
福州市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中国科协青年科学家福州活动基地
福州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福州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福州市群众路干休所
福州市房地产开发工作服务中心
福州市直机关物业管理处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基建管理中心
福州市龙华园干休所
福州市政务窗口综合受理服务中心
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
福州市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处
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福州市外事翻译中心
福州市教育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
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福州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
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福州市科普服务中心
福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福州市旅游服务中心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诚信促进会
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 福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实施,促进公正、公平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定量罚幅度内,基于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对具体行政违法行为选择对应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作出公正、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省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范和监督。《<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本规定的附件。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可以参照本规则适用,也可以在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对处罚裁量标准和使用条件进行细化和量化。
第四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渔业违法行为按照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种违法程度,按照对应的裁量基准进行处罚;法规明确“情节严重”的,按照“较重”对应的裁量基准进行处罚;法规另有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明确规定的情形和裁量基准进行处罚。
第六条 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按下列步骤确定裁量结果:
㈠在认定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对照裁量表中违法具体类型、违法程度确定对应的裁量阶次;
㈡在裁量阶次内确定具体裁量基数根据裁量情节调节比例依法调节裁量结果。
第七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㈠未满十四周岁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的;
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
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㈤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㈠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㈢受他人胁迫而实施违法行为的;
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㈤主动投案向行政机关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㈥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
㈦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㈧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㈠行为人一年内曾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渔业执法机关处罚,又再次违法的;
㈡拒不接受调查或者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材料的;
㈢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㈣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
㈤胁迫、诱骗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㈥经执法人员责令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消除违法状态的;
㈦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当事人同一行为违反一部法律、法规内两个或以上不同内容的条、款、项的,依据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较重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不存在牵连关系的违法行为,可以分案处理,也可以并案处理。并案处理的,应当对各个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若干意见》(闽海渔〔2008〕398号)与本规则及裁量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 海洋执法队伍改革
是的
渔政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渔业渔政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渔业渔政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4. 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很好,但非常辛苦。属于公务员编制,工作稳定,工资比较高,而且有较高的补贴,统一服装。但要求较高,执法比较辛苦,经常出海,很难照顾家庭。
5.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改革
2018年7月2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十大涉渔典型案件。
农业农村部介绍,春、夏季是我国主要海洋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和生长期,为了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从每年5月1日起,在我国沿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实施以来,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压实执法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有效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佳状态”保持了“史上最严”执法监管态势,保障了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执法过程中,各地渔业渔政部门积极作为,查办了一批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据不完全统计,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9万人次、车辆2.2万辆次、船艇1.5万艘次,检查渔港码头3.4万个次、渔船34万艘次、市场1.3万个次、渔船网具修造厂点2242个次,海上巡查37.4万海里,查办案件3946起、涉案人员504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0件、涉案人员523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231艘,没收非法渔获物86.8万公斤,行政处罚1679万元。
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期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渔政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件。这是继2017年12月发布“亮剑2017”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十起典型案例后,农业农村部第二次集中通报渔政执法监管典型案件。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辽某渔35127”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案
5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查获“辽某渔35127”“辽某渔运85030”“某捕渔0109”等8艘渔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出海并携带小于国家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对8艘渔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58.4万元的处罚。
二、“辽某渔23037”等20艘渔船非法捕捞案
5月11日,山东省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联合三山岛公安边防大队开展执法行动,一次性查获“辽某渔23037”等20艘违规出海捕捞渔船,刑事拘留62人,其中57名船员涉嫌在海洋伏季休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5名船员家属因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被刑事拘留。这是山东省一次性查处船舶、刑事拘留人数最多的涉渔案件。
三、辽宁省水产品运输车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案
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渔政管理处在大鹿岛码头查获3台水产品运输车涉嫌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1103公斤。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渔政管理处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和没收非法渔获物的处罚。
四、冼某等4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案
5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湛江市开发区公安边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获4名使用禁用网具捕捞的违法作业人员。当事人冼某等3人涉嫌使用禁用网具捕捞被公安边防部门刑事拘留,1人因年纪大、并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2000公斤非法渔获物被没收。
五、“闽某渔运0153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
5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查获“闽某渔运0153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10.7万公斤。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非法渔获物作为证据在冷库中保存,船长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移送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刑事处理。
六、“闽某渔运6072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
5月21日,福建省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闽某渔运6072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13万公斤。目前,渔获物被没收并作为证据在冷库中保存,涉案船舶被强制扣押在福建省连江县违规渔船扣船点。
七、“苏某渔11396”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鳗苗案
5月31日,江苏省海洋渔政监督支队与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一举查获“苏某渔11396”等8艘非法捕捞鳗苗的渔船,刑事拘留9人,其中8人涉嫌使用小于国家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从事捕捞、1人涉嫌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
八、两艘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
6月7-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两艘非法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涉及5670公斤非法渔获物。目前,两艘涉渔“三无”船舶被强制扣押,拆解手续正在办理中。
九、“闽某渔运60766”等10艘船舶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
6月1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福建省海警总队在海上联合巡查过程中,一举查获“闽某渔运60766”等10艘违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的船舶,其中5艘非法捕捞船舶未刷写船名号(船主为山东籍),涉及非法渔获物6.7万公斤。目前,非法渔获物被全部没收,10艘船舶被强制扣押在福建省连江县高塘扣船点。
十、“辽某渔23811”等6艘渔船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
6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查获“辽某渔23811”“辽某渔运25105”等6艘渔船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2.4万余公斤。辽宁省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6艘非法船舶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没收非法渔获物的处罚决定。
6. 福建省海洋渔业执法一支队
主题是“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52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部管社会组织:
7. 福州市海洋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福州禁渔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域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8. 福州市海洋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公示
1. 相对较干净。2. 福州市位于东海之滨,海域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污染的影响,海水质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近年来福州市加大了海洋环境治理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海洋监测、加强污水处理等,使得福州的海水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3.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污染,爱护海洋资源。
9. 福州市海洋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福建没有海洋大学,最近确实很多地方说要创办海洋大学,福州和厦门这两个地方。
不过福州有个福州大学海洋学院,该学院隶属211高校福州大学,并以福州大学的名义进行本一线上招生。
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大学铜盘校区
1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有江豚活动。
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独流入海水系。江流奔腾,从武夷山脉磅礴而出,一路裹挟着泥沙,经过500多公里跋涉和沉淀,在闽江河口与大海交汇处,形成了福建最优良、面积最大的原生态河口三角洲湿地——闽江河口湿地。它地处福州市长乐区东北部闽江入海口,衔接台湾海峡,地跨3个乡镇、13个行政村,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