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2014年广西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污染监测、海洋放射性污染、突发海洋污染(溢油)事件、赤潮灾害监测、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2014年以来广西先后颁布《广西海洋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等地方法律法规,为广西管海用海提供立法支持。
2.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新方向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创建于1959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
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从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的国家级业务中心。长期以来,海洋中心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管理支撑业务为核心,形成了涵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法规与政策制定,海洋环境基准、质量标准及监测评价技术方法研发与示范,海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与预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监管,海洋污染事故与生态灾害预警应急,海洋工程行政许可与监管技术支撑等综合业务能力,海洋中心组织编制的《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等各类信息产品为国家和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决策、国际公约履约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中心已打造了一支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业务与科研相结合、支撑与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化技术队伍,成为主体职责业务化、工作组织系统化、技术能力现代化、管理支撑专业化的国家级科研业务机构
3.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培训教材生物分册PDF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渔业资源调查方法:
1. 拖网调查:拖网调查是一种常见的渔业资源调查方法,它通过在海洋中使用拖网捕捞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然后记录和分析捕获的物种和数量来评估渔业资源的状况和变化。
2. 甲板观察调查:甲板观察调查是一种将观察到的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记录下来的方法,通常是从船上进行的。这种方法不需要捕捞,因此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观察者可以记录物种、数量、大小、性别和年龄等信息。
3. 声纳调查:声纳调查使用声波来检测和描述海洋中的生物和物理环境。这种方法通常需要使用特殊的声纳设备和软件来分析数据,以确定海洋中的鱼类数量和分布情况。
4. 标记回收调查:标记回收调查是一种将标记的鱼类放回海洋中,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重新捕捞并记录这些鱼类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的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对鱼类进行标记,并使用特殊的方法来确定标记的方式和位置。
这些方法可以单独或结合使用,以获得更全面的渔业资源调查结果。
4.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应急
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海洋环境容量研究 防止和控制沿海工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防止和控制沿海城市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防止、减轻和控制沿海农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流域污染防治和海域污染防治相结合 防止、减轻和控制船舶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 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建立应急响应系统,防止、减少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防止、减轻和控制海上养殖污染。我国海水养殖主要位于水交换能力较差的浅海滩涂和内湾水域,养殖自身污染已引起局部水域环境恶化。 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台产生石油类等污染物及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防止和控制海上倾废污染。 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加强资源养护措施,保护渔业资源。 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试验区,加强海岸带生态环境的保护。 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岛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近岸海域赤潮的监测、监视和预警,努力减轻赤潮灾害
5.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6.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是指利用卫星、飞机、地面站等多种监测手段,综合观测、分析、预测地球系统的动态变化,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地球表面的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和其他地球物理参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水域、森林、城市等地物分类、海洋温度、风速、降水等气象数据。
2. 气象监测系统:利用基本气象观测设备,如气象站、探空气球等设备进行气象监测。这些设备可以对气温、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降水量等进行监测,为天气预报、气候分析等提供数据支持。
3. 地下水监测系统:利用井口监测设备、水文地质探测技术等手段,监测地下水位、水质、水流方向等信息。
4.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利用监测站、示踪气球等设备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空气中的化学物质、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含量,以及PM2.5、PM10等大气颗粒物等指标。
5. 海洋监测系统:利用水下浮标、浮标船等设备,分析海洋温度、盐度、含氧情况等海洋物理性质,预测、监测海洋环境变化。
6. 地震监测系统:利用地震台网、地震卫星等设备,观测地震的发生、震级、震源位置信息,评估地震灾害风险,为抗震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7.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也是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 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肩负着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
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全国近岸海域生 态监控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主要海洋功能区监测以及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同 时还开展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8.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机器人
海洋机器人就业前景还可以,水下机器人市场正处在初步起步阶段,相信随着政府对海洋开发力度的加强,资本的关注,必将使水下机器人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机会。
海洋机器人是一门将水动力分析、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等高科技手段综合运用于海洋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主要研究智能水下机器人、遥控水下机器人、水面无人艇等海中无人平台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例如:海洋机器人操作,水下考古挖掘、水下探险,水下科研等。
9.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权
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10.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培训教材生物分册
测量海水试样与标准海水在101325Pa下的电导率比R0,再查国际海洋常用表,得出海水试样的实用盐度。或由公式计算盐度S:
岩石矿物分析第四分册资源与环境调查分析技术
式中:a0=0.0080,a1=-0.1692,a2=25.385,a3=14.0941,a4=7.0261,a5=2.7081。K=0.0162,b0=0.0005,b1=-0.0056,b2=-0.0066,b3=-0.0375,b4=0.0636,b5=-0.0144。Rθ为被测海水与实用盐度为35的标准海水在温度为θ时的电导率的比值(均在101325Pa下)。适用于在陆地或船上实验室中测量海水样品的盐度。典型的仪器应用范围:盐度3~42,温度-2~35℃。
11.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底栖
海藻类藻类为低等植物,因它进行孢子繁殖,一般称它为孢子植物,在海洋底栖的大型藻类又通称为底栖海藻,有似牡丹花的蛎菜,有呈喇叭状的喇叭藻,有分枝成金字塔形的羽毛藻等,不胜枚举。
海藻有鲜艳美丽的色彩,如呈紫红色的蜈蚣藻、红毛藻、紫菜、粉枝藻、海萝,有绿色的礁膜、石莼、浒苔等。
有些海藻可净化水质,充作海洋动物的饲料。有些海藻如紫菜、海带、裙带菜、麒鳞菜、浒苔等,是人们喜爱的食品。海藻含有丰富的防治甲状腺肿大,鹧鸪菜为驱除蛔虫的良药,马列尾藻可用于消瘿散肿、如琼脂、卡拉胶、褐藻胶等,可作食品店品、医药、化妆器、纺织、油漆、酿酒等工业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