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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和海洋法英文(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7-19 12:33   点击:191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

区别:1、位置不同,内海位于大陆内部,外海远离大陆;2.面积不同,内海比外海面积小;3、分属不同,内海属于一个国家,外海并非一个国家所有。

  内海是指陆地与陆地之间的狭窄海域,一般都拥有两个以上的海峡与公海相接。著名的内海有位于日本本州、九州及四国之间的濑户内海,和中国的渤海。内海是一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

  我国的内海海域包括直线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直线划入的领湾、领峡、港口、河口湾等,包括琼州海峡、渤海湾以及沿海分布的几百个商港、军港、渔港、工业港、专用港等港口在内的全部海域都是我国的内海。外海是指本国海面以外的地方。与内海相对。因为海域划分概念都不精确,所以很多海域经常即可以算是一个,也可以算是另一个。

2. 海洋领土主权的重要性

一)海洋在人类进步和全球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海洋面积占地球总面积的71%,空间广阔,资源丰富,是自然界主要的地理形态,也是人类生存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上看,海洋是地球生物的最早起源地,也是人类生命的摇篮。过去很长一个时期,人类以多种方式利用海洋,促进了全球文明进步。特别是从15世纪开始,随着世界地理大发现和远洋航海时代的到来,海洋成为国际商品往来最重要的交通通道,极大地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推动了各国沿海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当今世界,全球大部分经济活动集中在沿海地区,很多大城市位于沿海地区,众多人口也居住在沿海地区。海洋又历来是国家的门户、安全的屏障和兵家必争之地,对世界政治军事格局的影响很大。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开发海洋的步伐明显加快。2001年联合国大会宣布,21世纪是海洋世纪,这为人类向海洋进军展示了新的前景。

(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科技和经济迅猛发展,人口扩张、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矛盾日益突出,海洋资源利用的潜力更加引起重视,海洋的价值更为明显。例如,未完全探明的海底世界,蕴藏着大量生物、能源和矿产资源;海水的综合利用和淡化,有助于缓解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海水中氢元素的提取和应用,可以为核聚变与燃料电池开发提供取之不尽的基础原料;天然气水合物的开发,很可能成为继煤炭、油气之后的新一代能源;大洋多金属结核的勘探开发,将为增加全球接替战略资源开辟新的领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开拓和挖掘,可能是解决人类食品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深海生物基因的研发与利用,也有可能引发一场前所未有的生物革命,等等。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已经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抉择。

(三)海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国海域广阔,海岸线漫长,不仅是一个陆地大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我们不仅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而且有47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其中可管辖海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的“海洋国土”;不仅有22800公里的陆地边境线,而且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面积较大的海岛有7000多个;在国际海底区域还拥有数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合核矿区;海洋考察的足迹达到南极、北极和几个大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走在全国发展的前列。目前,沿海地区人口占全国的4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60%以上,海洋运输量占全国对外贸易运输总量的90%;我国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有15个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1亿吨,经济社会活动十分活跃。同时,海洋水产品产量相当于全国肉禽蛋类总产量的1/4,海上石油资源量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3%和30%,海水淡化量和冷却水用量迅速增长。海洋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四、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海洋事业处于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对海洋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用全球视野、历史眼光和战略思维观察与处理海洋问题,切实把海洋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海洋事业作为全社会的事业来办,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海洋工作新局面。

(一)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公民,应当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了解海洋的情况,树立“海洋国土”概念和现代海洋理念,结合实际为促进海洋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作为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海洋知识,关心海洋事务,尊重海洋规律,掌握做好海洋工作的主动权。作为地方和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洋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研究和解决海洋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海洋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作为新闻媒体,应当发挥好舆论的信息、教育和监督作用,以多种方式普及宣传海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应抓紧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的法规,认真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继续清理各类涉海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涉海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重复审批,防止因海洋开发利用项目盲目重复建设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加强对围海填海、海砂开采和无居民海岛开发等活动的监管,规范海域养殖活动。提高海洋管理水平,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保护合法用海行为,促进人与海洋和谐相处。

(三)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依法行政是海洋管理的重要方略。应根据我国海洋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继续加强海洋执法,发挥好海监、海事、渔政、缉私、边防等力量的作用,加大对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监视力度,有效监管各种海洋涉外活动,妥善处理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四)推进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平发展的方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推动海洋领域合作与发展,努力把我们的海洋建设成和平、和谐、安全的海洋。应继续加强同世界其他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在海洋事务上的合作,推进在海洋合理开发、海洋生态环保、海洋减灾防灾、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合作研究与交流,实施好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共同应对与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3. 海洋国土面积和领海的区别

世界国土面积排名前三的是

第一名:俄罗斯,国土面积1709.8,人口1.43亿。

第二名:加拿大,国土面积998.48,人口0.35亿。

第三名:美国,国土面积963.14,人口3.1亿。

世界领海面积排名前三的国家:

第一名:美国(1135.1万平方公里)

第二名:法兰西共和国(1103.5万平方公里

第三名:澳大利亚(814.8万平方公里

(仅供参考)

4.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和联系

又称蓝色国土。是一个沿海国家的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形象统称。管辖海域包括领海以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历史性海域或传统海疆等。除内水和领海与陆地领土一样享有完全排外的完整主权外,其他管辖海域仅享有部分主权权益。

5. 海洋领土包括哪几部分

世界分为七大洲四大洋,其中四大洋的划分与边界如下:

1。太平洋和大西洋:德雷克海峡。

2。太平洋和北冰洋:白令海峡。

3。太平洋和印度洋:印度尼西亚群岛,托雷斯海峡,巴斯海峡,塔斯马尼亚岛。

4。印度洋和大西洋:苏伊士运河。

5。大西洋和北冰洋:罗伯逊海峡,格陵兰海,挪威海。

四大洋是地球上四片海洋(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的总称。也泛指地球上所有的海洋。海洋面积为36100万平方公里,太平洋占49。

8%,大西洋26%,印度洋20%,北冰洋4。2%。

世界海洋面积太平洋占将近一半,其他三大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占一半。由于海洋学上发现南冰洋有重要的不同洋流,于是国际水文地理组织于2000年确定其为一个独立的大洋,成为五大洋中的第五大洋。

但在学术界依旧有人认为依据大洋应有其对应的中洋脊而不承认南冰洋这一称谓。

6. 海洋领土划分的标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海域的划分从内海开始向外延伸依次是领海、 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

1

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从海基线量 起 12 海里的水域是我国的领海,它和陆地领土一样都是我国的领土。

对于领海,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并运用其资源。外国船舶在领海有“无害通 过”权,就是一个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国家和平以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通过。但是对 于军事船只来说,只有在沿海国的许可下,才可以通过。

我国有四大领海,从北到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

2

内海

内海指的就是四周被大陆或岛屿、群岛所包围,但是有狭窄水道或海峡与大洋相通的海 域,我国的渤海就是内海。内海属于一个国家的领土,内海之内沿岸国有权制订法律规章加 以管理,而他国船舶无通行之权利。

领海基线:内海和领海的分界线叫领海基线,通常是沿海国的大潮低潮线。低潮线是指 海水在海岸上退落的最低界线。

3

毗连区

又称“连接区”、“特别区”,它是指在领海基线以外 24 海里到领海之间的海域。毗 连区是由沿海国加以特殊管制的区域,并不享有主权,只有某些特殊的管制权,比如进行反 走私、反偷渡等涉及到海关、财政、移民等违法行为。大家注意,沿海国对毗连区的管制只 包括领土和领海,不包括毗连区上空。毗连区既不属于国家领水的一部分,也不属于公海领域。

4

专属经济区

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 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 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 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在这一区域范围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也享有 航行、飞行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符 合国际法的其它用途,比如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还享有对渔业的 专属管辖权,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能在此区域内捕鱼。

7. 领土和海洋争端是什么问题?

各国争夺海洋资源被称为“海洋权益争端”海洋资源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各国开始竞相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导致海洋权益受到争夺。海洋权益争端主要与领土、边界、渔业、油气等海洋资源有关,由于不同国家在这些问题上存在分歧,导致各自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引发了不少的纷争。海洋权益争端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涉及到各国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多个方面。为了解决海洋权益争端,国际社会制定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海洋边界、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权益的划分和利用方式,为维护国际安全和促进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8. 我国海洋国土包括领空,领陆和什么

一、领空

领空,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享有绝对主权。

领空主权主要表现:

1、领空不得侵犯

2、设立"禁区"

3、保留"国内载运权"

4、制定航空法律和规章

二、领土

领土是位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排他的管辖权。领土同时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是国际法的客体。

领土包括陆地和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国家领土分为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上及高空,下及底土。领水附随于领陆。领空和底土又附随于领陆和领水。因此领陆是最重要的部分,是领土的主要成分,领陆如发生变动,附随于领陆的领水、领空和底土亦随同变动。

除上述四个组成部分之外,有些海域,例如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尽管在严格意义上不被视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但沿海国可以对其及其资源行使主权权利,从而构成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

三、领海

领海(territorial sea),曾被称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带和领水,在地理上是指与海岸平行并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领海是沿岸国领土的一部分,属于沿岸国的主权,不许他国侵犯和干涉。但在一国领海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领海界定:

领海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规定:国家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海域,称为领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采用类似的规定,但增加了在群岛国的情形,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国家的主权也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9. 海洋国土和领海的区别在哪

领海(英文:territorial 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领海不超过12海里。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又称“邻接区”、“海上特别权”,是指沿海国根据其国内法,在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了对某些事项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必要的管制权,而设立的特殊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十二海里,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不超过二十四海里。

专属经济区(英语:Exclusive Economic Zone,简称EEZ),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公海是在国际法上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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