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防灾减灾学术交流会
保护渔业资源才能更好的保护海洋生态,海洋生态好了海洋法才有推广的必要
2. 海洋防灾减灾内容
如何抵御强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重大海洋灾害的袭击,是浙江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巨大考验。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挂帅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全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对海洋灾害防御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部署。近年来,随着沿海开发开放脚步不断加快,浙江越来越关注城市高速发展中凸显的海洋灾害风险问题。
以“链式”减灾措施应对“链式”灾害风险,这就是浙江给出的答案。灾害承灾体调查、重点防御区划定、灾害风险评估、近岸城市预报等,构成了浙江应对海洋灾害的清晰路径。
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是摸清灾害底数的重要基础。近岸海洋灾害最终危害体现在社会的承灾体属性上,同样的灾害叠加在不同的承灾体上造成的危害千差万别。浙江花了2年多时间,对全省沿海33个县(市、区)28类承灾体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彻底摸清了沿海地区海洋灾害承载体的分布情况及其属性,分析了其脆弱性特征,排查了沿海地区存在的海洋灾害安全隐患,全方位编制了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开展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选划明确灾害防御的重点。《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求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浙江收集了沿海33个县(市、区)的潮位观测资料和历史风暴潮灾害损失资料,根据相关导则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初步划定出了浙江沿海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向依法治海和依法治灾方向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推进以县为单元灾害风险评估是精确掌握未来极端状况下灾害分布的重要手段。在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开展了风暴潮和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先进的建模手段和分析方法,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暴潮和海啸灾害的淹没范围、灾害风险分布和人员撤离疏散路线进行了准确的研判。目前,全省沿海近50%的县(市、区)已经完成了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成果已经在防御灾害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做好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是将灾害信息精确传递至社会公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精细化海洋预报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近岸海域分地区、分岸段、有针对性的海洋预报服务尤其受到关注,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成为解决这一矛盾需求的突破口。浙江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发展,向全省41个预报海域,提供72小时的预警报信息。进一步满足了我省沿海政府部门、涉海企业、社会公众对近岸海域预报服务信息的广泛需求,保障沿海城市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有力支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战略,“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在不断强化海洋灾害治理和危机应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城市安全,更好统筹海洋防灾减灾规划设计与沿海城市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的有机联系,全面提升对海洋灾害风险和城市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管理能力
3. 海洋防灾减灾术语
石油可污染海洋。海洋,地理名词,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地球表面被各大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称为海洋,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
地球上海洋总面积约为3.6亿平方千米,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平均水深约3795米。海洋中含有十三亿五千多万立方千米的水,约占地球上总水量的97%,而可用于人类饮用只占2%。
4. 海洋灾害预防
海冰,即直接由海水冻结而成的咸水冰。
海冰漂浮在海面上,阻碍船只航行,甚至会引发沉船事故;它们还会将宽广的海面冻结起来,困住船只,甚至将船只挤碎。此外,海冰还会损坏海洋建筑,影响海产养殖业,给沿海地区人们造成巨大影响。
海冰出现后,有时会影响海洋水文状况、大气环流以及海洋气候。此外,海冰还会给海上运输、海洋渔业以及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等活动带来直接损失。
5. 海洋防灾减灾学术交流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 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如何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一本好书就像一艘航船,引领我们从浅狭的港湾驶向生活无垠的海洋。优秀的书籍可以让我们尽情欢笑,让我们庄严思考,可以让我们奋发图强,让我们勇于创造!在书的世界里,可以领略广阔的天地,欣赏壮丽的山河;可以知文史经,品诗词歌赋;可以回味古老的悠长,眺望未来的瑰丽! 热爱读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中华民族历来提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华上下五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正是通过历代优秀的不朽的书籍,才得以薪火相传!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才得以源远流长!
6. 海洋防灾减灾学术交流会讲话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组织结构之一,自东盟成立以来,东盟举行了7次首脑会议,4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2000年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取消正式非正式之分,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第35届东盟峰会及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于2019年11月2日至4日在曼谷举行。
自成立至2012年6月,共举行了二十次正式首脑会议。
东盟峰会上每个成员国都有对决议的否决权,这显示了东盟互不干涉内政的平等制度。但是在峰会召开之前,会特别注意开展双边磋商,提前达成共识,使东盟峰会的决策过程更加顺利。
第一次首脑会议于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12月通过决议,认可《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宗旨和原则。
第二次首脑会议于1977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韩、印、中、日、澳、新西兰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第三次首脑会议于1987年12月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签署了《马尼拉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正议定书和四项经济协定。
第四次首脑会议于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三个文件,并决定今后每三年召开一次正式首脑会议。
第五次首脑会议于1995年12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签署了《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议定书》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通过了《东盟组织机制调整方案》,决定今后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与会各国首脑一致同意继续推动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倡议的东亚经济论坛(EAEC),决定由马来西亚牵头组织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第六次首脑会议于1998年12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主题是:为了一个和平、稳定均衡发展的东盟而团结合作。会议集中讨论了东盟各国协调化解危机,恢复经济,争取稳定,均衡发展的有关措施。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和《大胆措施声明》三个文件,决定加快东盟自由贸易和东盟投资区的进程。
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会议发表了《2001东盟反恐联合行动宣言》,《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关于艾滋病问题宣言》,并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中期回顾”等文件。
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迈进。
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第十一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第十二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7年1月13日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
第十三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7年11月19日在新加坡举行。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第十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在泰国华欣和差安举行。签署了《2009年—2015年关于东盟共同体路线图的差安华欣宣言》、《东盟政治与安全共同体蓝图》、《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蓝图》、《东盟一体化工作计划第二份倡议》、《关于东盟内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共同宣言》、《东盟地区食品安全声明》、《关于全球经济与金融危机的媒体声明》 。
第十五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09年10月在泰国华欣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第十六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0年4月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各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效率、落实现有各项协议,积极推动《东盟宪章》转化为现实。
第十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及对话伙伴国系列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第十八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1年5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这次峰会的主题为“全球一体化中的东盟共同体”。第十九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会议通过了《巴厘第三协约宣言》,为提升东盟作为地区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制定了发展方向。峰会还通过了主席声明。声明说,通过广泛、公开和富有成效的讨论,与会各国一致同意将围绕3个发展方向努力,即继续加强东盟共同体建设、以确保区域结构和区域环境有利于发展,加强东盟在全球共同体中的作用。
第二十次东盟首脑会议于2012年4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届东盟峰会《主席声明》《金边宣言》《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与会各国领导人也就继续推进东盟一体化建设和解决东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等达成了重要共识。
第一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大东盟的建设问题,宣布将于适当时间同时吸引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入盟,并发表了十六点声明。会议还就加速湄公河流域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责成外长会议制定“东盟2000年远景目标”。
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盟首脑同意实施一项推行服务领域贸易自由化的计划,并决定在2010的建成东盟投资区及在2020年实现东盟内部投资自由化。会议通过《东盟2020年远景目标》,随后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会晤,实现了历史上首次东亚首脑会晤。
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9年12月在菲律宾举行。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第四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
近年来,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成员包括东盟9国: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柬埔寨、印度、蒙古和欧盟,与会各方主要就共同关心的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东盟于1994年10月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 先后于1996年3月在泰国曼谷,1998年3月在英国伦敦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来自亚洲的东盟9国、中、日、韩、美和欧盟15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聚会一堂,就促进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1999年9月,在东盟的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第一次,1976年2月23日至24日,印尼巴厘岛,东盟五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第二次,1977年8月4日至5日,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第三次,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第四次,1992年1月27日至28日,新加坡,东盟六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第五次,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泰国首都曼谷,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
2012年11月18日,第2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幕。东盟轮值主席国柬埔寨首相洪森主持会议。
第17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首脑会议28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以“从愿景到行动,迈向东盟共同体”为主题,重点讨论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进一步落实东盟宪章、东盟的中心作用和对外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挑战等问题。
东盟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已先后举行了16次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作出决策。
2003年10月,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宣言》,宣布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
2004年11月,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会议还决定起草《东盟宪章》,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
2007年11月,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2009年2月,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及东盟政治与安全、经济、社会与文化蓝图等多项对东盟今后发展及共同体建设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
2009年10月,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并发表了加强东盟教育合作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2010年4月,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东盟各国签署了《东盟宪章框架内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确定将在《东盟宪章》框架内以规则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会议还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第27届东盟峰会于2015年11月18日至2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第28届,29届东盟峰会将在老挝万象举行。
第33届东盟峰会及系列多边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在新加坡正式开幕。东盟共同体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经济、创新科技等将是此次东盟峰会及系列多边会议的重要议题。
第34届东盟首脑会议于2019年6月22日在泰国曼谷开幕,本届东盟峰会以“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伙伴关系”为主题,旨在探讨加强东盟在防灾减灾、解决海洋垃圾以及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7. 海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
2008年开始,我国在东部沿海分别布设了3套地波雷达,以协助海洋防灾减灾,这3套雷达分别是:吕泗-洋口港、石浦-大陈和嵊山-朱家尖站。
地波雷达,是在第七届中国国际国防电子展览会上中国首次公开展出的“高频地波雷达”。这种精确探测距离可达300公里以上的车载雷达,能够部署在海岸上,探测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并可探测舰艇、飞机和导弹等活动目标。
8. 海洋灾害防御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海洋与主要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视、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警报工作。
2.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为用海单位提供项目论证技术咨询服务。
3.承担海洋与渔业水域污染事件的调查、取证和所造成经济损失的估算工作,为污染案件的查处提供公正合法的依据。
4.开展海域勘界和测量技术服务。
5.做好本站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6.建立全市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数据库,做好内部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
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 第一届海洋防灾减灾学术交流会
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综合管理和海上维权执法两方面的职责得到加强。此外,在海洋规划、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技、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国际合作等方面负有主要职责,在海洋战略研究、法规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负有相关职责,并承担极地、公海、国际海底相关事务,承担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 海洋灾害展厅
共设有五个主题展厅,包括:地球厅、矿物岩石厅、古生物厅、地质环境厅及资源利用厅。同时还设有临展厅、4D影院、科普区和社会教育区。五大展厅里都配备了多种互动设备,让参观者拥有更多的“可看可学可玩”的趣味体验。
地球厅,游客通过标本、模型、模拟翻书、互动体验、科学实验等方式,了解宇宙和恒星的起源与演化、地球的诞生、演变及运动、陆地与海洋的形成与变迁等自然科学知识。
矿物岩石厅,包含矿物岩石篇和宝玉石篇,其中有“矿物特性实验中心”互动体验区、“三大类岩石形成”立体展示、“生活中的矿物岩石”互动小屋、360°全息投影演示“宝石奇异效应”、“慧眼识真假”宝石鉴别互动等项目,通过多种实验性、参与性的展项激发兴趣,传达矿物岩石科学的内涵。
古生物厅,以“展现进化历程,传播进化理念”为主题,在大时间线索下,营造一个个不同的叙事空间,突出生命的海陆空辐射演化,展现生命激流的波澜壮阔,让参观者感受生物界与环境协同演化。
资源利用厅,展示自然资源,唤起人们对“人与地球资源”的关注和思考。
地质环境厅,主要突出张家口地质特征和环境特点,包括地理地貌、地质环境、地址遗迹以及在张家口常见的地质灾害,从而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以及灾害自救意识。
临展厅,承接各种公益性、科学性和知识性的临时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