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
1、定义不同
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专属经济区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公海在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内海指深入大陆内部,除了有狭窄水道跟外海或大洋相通外,四周被大陆内部、半岛、岛屿或群岛包围的海域。
2、权利范围不同
在内海,国家拥有全面的主权性权利,在领海则享有受到部分限制的主权性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国家只拥有经济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权利。
3、领域面积不同
内海指深入大陆内部,除了有狭窄水道跟外海或大洋相通外,四周被大陆内部、半岛、岛屿或群岛包围的海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
2.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有哪些
基里巴斯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Kiribati),简称基里巴斯,位于太平洋中部,由33个大小岛屿组成(其中21个岛有常住居民),分属吉尔伯特、菲尼克斯和莱恩三大群岛,国土面积陆地面积811平方公里,海洋专属经济区面积35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唯一纵跨赤道且横越国际日期变更线的国家。属热带海洋气候。年均气温32℃,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基里巴斯共有23个行政区,首都为塔拉瓦。
截至2022年6月,基里巴斯人口12万。3000年前已有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人定居。公元前14世纪左右,斐济人和汤加人入侵,与当地人通婚,形成基里巴斯民族。1892年吉尔伯特群岛与埃利斯群岛部分岛屿沦为英国“保护地”。1916年被划入“英属吉尔伯特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1975年埃利斯群岛分出,改称图瓦卢)。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被日本侵占。1977年1月1日实行内部自治。1979年7月12日独立,改称基里巴斯。基里巴斯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唯一地跨赤道而又横过国际日期变更线交叉点上的国家。其所属的莱恩群岛是全球唯一使用UTC+14时区的地方,这也使得基里巴斯成为全球一天当中最早开始的国家。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升高,海水可能淹没该国。基里巴斯2021年主要经济数据如下:国内生产总值:约3.05亿澳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2542澳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6.3%。
3.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是指
领海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范围和权利:
1. 领海:领海是指国家的海域主权范围,指国家海岸线以内的海域部分。领海范围内的资源和利益属于国家所有,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油气等。
2. 毗连区:毗连区也称邻接区,是指领海相邻的、属于另一国家的陆地和内水的海域部分。毗连区有特定的法律规定,两国需要共同管辖或协商开采海域油气等资源的使用。
3. 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指国家海洋和海底上具有主权和管辖权的区域,一般延伸到其领海以外的200海里。在专属经济区内,国家享有经济活动的行使主权权利。也就是说,专属经济区范围内的国家可以独立开采、开发和管理该海域的资源。
综上所述,领海和毗连区属于主权领土范畴,而专属经济区则属于开放海域,有一定的主权和管辖权。毗连区虽然在领海外,但归属于邻近的国家,而不像专属经济区般享有经济活动的行使主权权利。
4. 我国海洋专属经济区范围
东九区的国家主要有: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马绍尔群岛等国家。
1、日本国,简称“日本”,位于东亚的岛屿国家,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及6800多个小岛组成,总面积37.8万平方公里。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温和湿润。6月多梅雨,夏秋季多台风。
2、大韩民国,简称“韩国”,位于东亚朝鲜半岛南部,总面积约10.329万平方公里(占朝鲜半岛面积的45%),通用韩语。首都为首尔。韩国三面环海,西濒临黄海,东南是朝鲜海峡,东边是日本海,北面隔着三八线非军事区与朝鲜相邻。
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简称“朝鲜”,是位于东亚朝鲜半岛北部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是朝鲜劳动党,首都平壤。南部与韩国以三八线朝韩非军事区分隔,北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接壤。西临黄海,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东临日本海。
4、俄罗斯,又称俄罗斯联邦,简称俄联邦、俄国。位于亚欧大陆北部,地跨亚欧大陆两大洲,国土面积为1709.82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
5、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简称马绍尔群岛,陆地面积181.3平方公里(包括比基尼环礁、埃尼威托克环礁和夸贾林环礁),海洋专属经济区面积213.1万平方公里。
5.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是哪里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
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辖权。
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如美国在两大洋本土两侧及太平洋、大西洋上拥有如夏威夷、阿拉斯加、关岛、塞班等属土,使其宣示的专属经济区为全球最大。
法国利用其在太平洋上的属岛,宣示了极大的专属经济区。
澳洲为四面环海的岛型大陆,除与巴布亚新几内亚、新西兰临接处外,亦可宣示庞大之经济区。扩展资料:
6.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包括
当然有了。
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海上司法管辖权。其中规定,我国管辖海域,不仅包括内水、领海,还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其他海域。中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也适用本规定。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多少海里
领海是从从领海基线量起12海里宽度的海洋.
毗连区是从领海基线量起24海里领海以外的海洋.
专属经济区是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领海以外的部分.
因此,毗连区是在专属经济区之中,但与领海无重合,如果国家没有专属经济区,则毗连区在公海之中.
8. 国家海洋专属经济区权利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限定的经济区。
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按照联合国公约,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这与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9. 海洋专属经济区中国
中国有4个海洋,分别是渤海、黄海、东海、南海。这四海域因紧邻中国大陆,属于中国的近海,是中国的四大海域,又被称为“中国的邻海”。
渤海位于中国大陆东部北端,北纬37 07~40 56,北纬117 33~122 08。渤海是一个封闭的内海。东面是辽东半岛老铁山岬角与山东半岛蓬莱岬角之间的`线,三面环抱着陆地,北、西、南,分别与辽宁、河北、天津、山东省、市毗邻。
黄海是中韩之间的边缘海,是一个接近南北方向的半封闭海域。它以辽东半岛南部的老铁山角和山东半岛北海岸的蓬莱角为界,以中国长江口北海岸的启东嘴和南面的济州岛西南角为界。黄海的平均深度是90米。黄海的海底相对平坦,大部分水深超过60米。
东海是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岛、朝鲜半岛、日本九州岛和日本琉球群岛包围的边缘海。东北经马海与日本海相连,西南经台湾海峡与南海相连。
南海位于中国大陆南部,是中国西太平洋和三个边缘海之一。其自然海域约350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国领海总面积约21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近海最大、最深的海域,平均水深1212米,最大水深5559米。
10. 一个国家的海洋专属经济区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11. 海洋专属区经济的范围
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 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按照联合国公约,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这与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中国海洋面积是299.7万平方公里,约为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我国海岸线长度为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位;大陆架面积位居世界第五,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为世界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