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 海洋污染
水质最好的是日本海目前,我国的海洋环境,总的来看,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当前,污染和损害我国海洋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陆源污染物: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每年排放入海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约60亿吨。在生活污水中,以东海沿岸的排放量最大,其次为南海沿岸和渤海沿岸,黄海沿岸最小,在工业污水中,也以东海沿岸排放量最大,占总量的50%;渤海沿岸和南海沿岸次之,黄海沿岸最少。(2)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我国拥有各种机动船只10多万艘,每年进入我国港口和航经我国管辖海域的外轮几万艘次,有大量含油污水排放入海。如1979年,巴西油轮在青岛油码头作业,一次跑油380吨。(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我国沿岸分布着几个大油田和十几个石油化工企业,跑、冒、滴、漏的石油数量很可观,每年有10多万吨石油入海。(4)人工倾倒废物污染:过去把海洋当作大“垃圾箱”,任意倾倒废物。如大连香炉礁海岸、葫芦岛、青岛、温州、湛江等地,把垃圾、矿渣和其他废物堆放在海边或直接倒入海中。(5)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这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2. 日本海洋垃圾排放
青岛大虾没有核辐射。之前有传言说日本的核辐射会沿着大海,然后逐渐污染到青岛周围的海域,造成青岛周围的岩和海产品会含有大量的核辐射,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是属于谣传,当时日本的核辐射泄漏的范围没那么广,辐射的值也不算太高,影响不到青岛的周边。
3. 日本海洋垃圾问题的原因
导致珊瑚礁消失的主要因素是人类的破坏、海洋垃圾、全球气候变暖等等。
一、人类是导致珊瑚礁消失的主要因素
这么大范围导致了生态系统失衡。还有渔夫捕鱼的渔网越来越巨大,直接破坏了海洋生物,全球20%的珊瑚礁都是已已遭到无法逆转的严重破坏了。此外,由于随着经济全面全球化,那些小规模家庭农业转型为单一密集种植作物模式以提高出口产量,大面积地破坏海洋。后果是珊瑚礁会遭受灭顶之灾。
二、海洋垃圾也是危害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头号杀手
对于生活在大海里的很多生物来说,已造成必然毁灭性的伤害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就会有超过800万吨左右的塑料被遗弃在海洋里,直接是占海洋垃圾的80%。正在联合国召开的海洋大会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根据最近一项研究,到2050年,海洋中塑料垃圾的总重量可能将超过鱼类。
三、全球气候是否变暖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海平面在上升,海水的温度也在上升。珊瑚对温度的反应是极其敏感的,珊瑚的最适生长温度在18~20℃,当在低温下,16~17℃时,珊瑚虫会停止生长。所以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造礁珊瑚的生长或存活。
珊瑚对温度最直接的反应就是白化,因为藻类离开了他们的住所,他们就白了。顺便带一句,珊瑚礁的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就是它能够记录地球的温度变化,相当于一个体温计。
总结一下,由于我们却对人类价值无可估量的“宝藏”视而不见,任由其逐渐消亡。都是因为采矿、海洋污染、废物沉积、海洋酸化等人为因素,所以只要人类依然在无穷无尽的制造着垃圾,我们美丽的海洋也会很快消失。
4. 浅析日本的海洋污染及防治对策
日本核废水排海事件有三个方面的违法性:
第一,决策程序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日本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确保国内环境污染事件不对其他国家管辖海域或公海造成污染。但日本将124万吨核废水排入太平洋必将污染海洋环境或增加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日本擅自决定向海洋排放核废水,也未依法履行公约规定的程序性义务,明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二, 环境污染的违法性。
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法律义务,同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而日本却执意决定把124万吨核废水排入海洋使国际海洋环境面临严重损害风险,日本并未“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因此,无论日本未来排放的核废水是否符合安全排放标准,日本的行为都从根本上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辐射防护的基本法律原则。
第三, 违反其他国际公约的可能性。
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还可能适用《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以及《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公约。例如,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问题可能适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日本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上有意地在海上倾弃核废水,属于“倾倒”行为,即使在日本把核废水倾倒于其内水的情况下,鉴于124万吨体量如此巨大的核废水必然产生通过洋流产生跨界影响,则仍然可能违反该公约。
5. 日本垃圾入海
是的,日本已经排放了核废水。2022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的核废水排放入海。至今没有从核事故灾害中得到完全恢复的居民和渔业相关人士,对该做法带来的不利影响表示严重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