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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公约海图(联合国海洋公约正式生效)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7-01 02:05   点击:272  编辑:jing 手机版

1. 联合国海洋公约正式生效

1994年11月16日。 按照该“公约”规定,公约应在6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后一年生效。从太平洋岛国斐济第一个批准该“公约”,到1993年11月16日圭亚那交付批准书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就意味着该“公约”到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该“公约”,是世界上第93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2. 联合国海洋公约是迄今为止最详尽

1500平方公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中间的岛屿,一个自然岛屿,可以维持人的自然生存,它同样可以拥有自己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3. 联合国海洋公约何时生效

  《联合国海洋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4. 《联合国海洋公约》有何重要意义

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5. 联合国海洋公约正式生效时间

该“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

6. 联合国海洋公约有何意义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7. 联合国海洋公约正式生效日期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已经加入国际海洋法的公约成员国包括了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尼日利亚、瑞士、芬兰、新加坡、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瑞典、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乌克兰、爱沙尼亚、立陶宛以及文莱。

8. 联合国海洋公约引入了什么新概念

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通过了《日内瓦海洋法公约》,具体包括四个国际公约,即《公海公约》、《大陆架公约》、《领海及毗连区公约》、《捕鱼及养护公海资源公约》,结束了整个海洋领域没有成文法约束的历史。

1960年第二次海洋法会议,针对领海宽度问题进行磋商讨论,试图修改1958年的《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但最终没能形成决议。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于1973年开始,连续11期共15次会议,最终在1982年4月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又按照约文要求,经过60个国家批准,一年后生效,这是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开端。

该公约被世界各国誉为“海洋宪章”,是世界各国对海洋权利主张“妥协的统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领海诉求得到了保护。《公约》是改革旧海洋法,调整各国海洋权利冲突所取得的成果,充分协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集中体现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制度化、国际海底区域作为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制度化等方面。《公约》确定的“公海”与“人类共同遗产”概念为处理资源和空间等归属的传统问题提供了新路径,对资源与空间的归属分别做了规定。依据《公约》,公海成了非主权的自由空间,公海资源属于全人类共有。

《公约》创设了诸多规制各国海洋权利和权力的具体措施,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特别仲裁及谈判、调解等非强制性解决方式,在保障海洋法权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解决岛礁、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域争端提供了依据。之前的海洋秩序大都由海上军事力量决定,而《公约》则是以全球性法律规则来决定海洋秩序。

9. 联合国海洋公约生效时间

1993年2月,在巴黎举行的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第17次大会上,葡萄牙政府代表团提出:我们应该有一个国际海洋年,以此唤起全人类对海洋的关注。大会根据葡萄牙政府代表团的这一提议,通过了第17号决议,提请教科文组织向联合国大会建议,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随后在同年11月召开的教科文组织第27届大会上通过决议,建议联合国大会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

海委会的决议得到了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马约尔的大力支持。1994年2月10日,马约尔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与联合国秘书长就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一事进行磋商。这一信函及教科文组织决议在1994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举行的实质性会议上进行了审议,通过了提请联大第49届大会考虑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得到联大第49届大会第二委员会的支持,在其第12项议程中进行审议并得到通过,并向联大提交了“根据经社理事会的决议要求大会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的决议草案”。

1994年12月19日在49届联大即将结束的会议上,当联大主席要求大会就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这一议案进行表决时,与会代表一致表决支持这项提案,无一票反对。至此,49届联大正式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

1998国际海洋年的主题是:“海洋-人类共同的遗产

10. 联合国海洋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

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划法,并不完全相同!!

一般以大陆海岸线为基准向外延伸200海里。若此范围未超出大陆架的范围则以大陆架的范围为标准。

《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作为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对这两个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等事项享有管辖权,并享有为此而采取一定措施的权利。

目前世界上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基线法。

1.正常基线法:又叫低潮基线法,就是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岸边最远的那条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基线为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所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海岸平直的国家多采用此法。

2.直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部或外沿的岛屿上,选定某些点作为领海基线,把连接各相邻基点所得的折线作为领海基线,以此基线为起点,向外延伸到国家所规定的领海宽度即为领海线,领海线和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就是领海。海岸曲折或沿岸多岛屿的国家,多采用此法。

注:我国也采用直基线法,又叫折线基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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