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合国海洋公园
各国争夺海洋资源被称为“海洋权益争端”海洋资源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各国开始竞相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导致海洋权益受到争夺。海洋权益争端主要与领土、边界、渔业、油气等海洋资源有关,由于不同国家在这些问题上存在分歧,导致各自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引发了不少的纷争。海洋权益争端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涉及到各国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多个方面。为了解决海洋权益争端,国际社会制定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海洋边界、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权益的划分和利用方式,为维护国际安全和促进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2. 联合国海洋保护协会
蔚蓝海洋是地球生命的摇篮、人类文明的起源,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空间依托和物质保障。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队伍中,有这样一群普通人:渔民、画家、潜水员、公益人等,虽然每个人能力有限、影响力有限,但他们却希望通过自己的“小能量”,一点点撬动身边人,逐步凝聚成整个社会关注海洋保护的“大能量”,以此推动海洋生态保护。
蒋忆:护豚女神之爱
蒋忆是一位在洞庭湖边长大的湘妹子,爷爷是渔民,虽然很早就去世了,但奶奶经常讲爷爷在湖面捕鱼的故事。在奶奶的故事中,蒋忆第一次听说了“江猪子”,也就是“江豚”。故事里那个时候的江豚很多,渔民外出捕鱼,总是担心遇到江豚把船拱翻。
但读大学期间,“生态学”专业的蒋忆却透过一次次水污染调查,了解到水污染对水生动物的扼杀非常严重。怀揣着保护珍稀物种的理想与情怀,2013年底开始,蒋忆踏上了漫漫“护豚之路”。
2014年,蒋忆大学毕业,在考研、就业的抉择面前,她选择了直接进入保护海洋的机构。在洞庭湖区域跟着渔民叔叔们学习江豚的生活习性和湖区环境,协助洞庭守护者开展筹款、宣传科普等工作。
“当地渔政部门非常信任我们,有一次拦截非法电捕鱼船的联合行动,让我们的负责人何叔叔担任总指挥。虽然当天行动提前走漏了风声,但富有经验的何叔叔依然根据船只行驶影响水草的方向,判断出违法电鱼船藏匿地点,带领渔政执法大队成功拦截五条非法捕捞鱼船。”回忆往事,蒋忆历历在目。
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是她和几个志愿者驾着快艇逼近非法捕捞船只。非法捕鱼的渔民不仅大声骂人,还用力将志愿者往船下推。其中一个渔民,甚至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大菜刀。
就这样,在一次次的摸爬滚打中,蒋忆慢慢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江豚守护者。
2016年的清明节,有人联系到蒋忆,说在鄱阳湖水域一天之内连续发现6头死亡江豚,这件事深深刺激了蒋忆,她开始关注鄱阳湖江豚及其栖息地保护。2016年8月,蒋忆离开养育她的洞庭湖,单枪匹马进入人生地不熟的鄱阳湖。
那时的鄱阳湖,大白天都能遇到非法电捕鱼船,并且湖面还有渔民布置的大量“迷魂阵”。2016年10月,刚刚到江西两个月的蒋忆,带领志愿者和渔民团队,从“迷魂阵”中成功解救一头江豚。一时间,鄱阳湖“迷魂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引发当地渔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后期鄱阳湖江豚守护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2016年底,蒋忆成立了三个护豚队,分别保护九江濂溪区、都昌县、安徽嘉鱼县三处水域的江豚。2017年,她成立了余干县康山乡护豚队,推动支持成立彭泽县护豚队、湖口县江豚保护团队,并独立注册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鄱阳湖江豚保护由此打开新的局面。
蒋忆希望能守护好江豚的每一块栖息地,用心填补每一处守护江豚的空白。2020年7月,已经在长江江豚保护领域卓有成效的蒋忆,再次做出新选择,由长江水域转战钱塘江流域及河口地区、东海海域,出任刚刚成立的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钱塘江江豚保护基金副秘书长,只为守护长江江豚的亲兄弟“海水江豚”。这已经是她从事江豚保护的第七个年头。
“‘钱塘江江豚保护基金’将逐步开展钱塘江流域及河口地区水生态、水生动物生存环境、钱塘江流域及河口地区江豚生存环境基础调查,了解江豚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一起提出保护建议,有针对性开展保护行动等。”蒋忆说。
李煜:带着孩子们保护海洋
李煜,是秦皇岛一家画室的创立者,更是秦皇岛创业者协会的志愿者。在今年的“全国净滩公益行动”秦皇岛会场上,她不仅带着一群可爱的孩子们参与净滩,还带着他们的画作,美丽的海洋环境、可爱的海洋动物、热爱海洋的未来畅想等,为所有人呈现出一幅又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纯真的画面,感染了现场所有人。
最初加入秦皇岛创业者协会,李煜只是想为保护海洋发挥光热,减少海洋垃圾污染。可渐渐地,李煜不仅爱上了海洋,也开始了解海洋。从事美术教育的她,尝试将海洋主题、海洋保护理念融汇到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孩子们在学习绘画技巧的同时,不仅持续关注大自然和生态环境,更学习到应该如何爱护身边的海洋。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美丽的鸟儿栖息在郁郁葱葱的树林间,可爱的鲸鱼自由自在地在碧蓝的大海中畅游,金黄的沙滩上没有一点垃圾。
不仅如此,李煜还会带着孩子们一起参与净滩活动,让他们通过活动,了解垃圾分类,更加懂得如何保护海洋。孩子们现在常常提醒家人,不能乱扔瓶子,可以回收。这种潜移默化的培养,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起保护海洋的责任心。
李波:潜入海底清理垃圾
喜欢大海,憧憬在海边工作的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志愿者李波,义无反顾地来到三亚做救援工作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跟着鱼儿在海里畅游,欣赏美丽的珊瑚是他觉得最舒服、最美好的事情。可在一次台风过后,李波惊异地看到,往日美丽的海洋,从海面到海底到处都是塑料垃圾、生活垃圾等等。倍感痛心的李波戴好泳镜,一次次闭气潜入海底,徒手清理、带离渔网、塑料瓶等各种不属于海底的污染物。虽然清理海洋垃圾会经常受伤,但伤痕累累的李波却依然坚持着。因为他想要还大海一个本来的面目。
就这样,从一个人到一群人,凡是李波带过的救援队的学员都知道,必修课就是随他一起潜入海底清理海底垃圾1-2次,才能达到合格标准。但大家却乐此不疲,穿着潜水衣、戴着面镜、手套等,一次次下潜,或捆绑、或装进网袋,一点点将海里的垃圾带离。最多的一次,李波和他的伙伴们带离了800斤垃圾。
背上沉重的氧气瓶潜水清理虽然很辛苦,但李波却从未想过放弃。就连日常救援队的拉练,也常常与海岸、海底垃圾清理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是他们想要守护的海洋。
林永法:“渔老大”的海洋情
提起林永法,那可是风云人物,这位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渔老大”,2008年被选为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参加了奥运火炬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的传递,同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感动海洋人物,一直致力于海洋环保事业。
虽然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渔民,可他却做着联合国都关注的事情。不仅参与伏季休渔活动,保护幼鱼,并带头在自己的渔船上控制油污水排放,坚持不抛弃不可降解废弃物,以实际行动保护海洋环境。2000年,林永法更联合其他20位船老大,发起了中国渔民“蓝色保护志愿者”行动,并喊出“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口号。2001年,通过电子邮件和漂流瓶,他们向联合国和环太平洋20多个濒海国家元首呼吁全世界人民共同保护海洋,得到热烈响应。联合国原秘书长安南和新西兰等国家元首均回信表示赞赏和支持。
就是这样一位因为受益于海洋,更懂得需要保护海洋的渔民,多年来持续参与公益净滩活动。每年的“全国净滩公益行动”现场,都能看到他卖力捡拾海洋垃圾的身影。面对捡不完的海岸垃圾,林永法痛心疾首。他呼吁,这些垃圾在伤害海洋,大家要携手保护海洋。
3. 联合国海洋公园中岛屿的作用和地位
不享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对岛屿的定义中排除了任何的人工岛,在《公约》第60条中明确规定人工岛屿不具有岛屿的地位,没有自己的领海,不影响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划界。虽然人工岛屿不产生任何海洋区域,但允许沿海国在它的周围设置安全区,不超过500米的距离。故人工岛区别于自然岛屿,它不具有海洋法意义上岛屿的地位。
4. 联合国海洋公约何时生效
第89条 对公海主权主张的无效
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
5. 联合国 海洋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专属经济区外部界线至领海基线不应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
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拥有开发利用或准许它国利用的专有权。
6. 联合国海洋公约示意图
1500平方公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中间的岛屿,一个自然岛屿,可以维持人的自然生存,它同样可以拥有自己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7. 联合国国际海洋年是哪一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1982年12月10日订于牙买加蒙特哥湾。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从1973~1982年共举行11次会议。
《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签署《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有158个,到1993年12月31日止,已有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中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约》,但尚未批准《公约》。
《公约》共分为17个部分,计320条,9个附件。第一部分是《公约》的用语和范围,第二部分是领海和毗连区,第三部分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第四部分是群岛国,第五部分是专属经济区,第六部分是大陆架,第七部分是公海,第八部分是岛屿制度,第九部分是闭海或半闭海,第十部分是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第十一部分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海底及其底土区域,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第十三部分是海洋科学研究,第十四部分是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第十五部分是争端的解决,第十六部分是一般规定,第十七部分是最后条款。附件一是高度洄游鱼类,附件二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附件三是探矿、勘探和开发的基本原则,附件四是企业部章程,附件五是调解,附件六是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附件七是仲裁,附件八是特别仲裁,附件九是国际组织的参加。
《公约》编纂国际海洋法的习惯规则,规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肯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确定了沿海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公约》明确宣布,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区域及其底土以及该区域的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其勘探和开发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
8. 联合国海洋观测站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已经加入国际海洋法的公约成员国包括了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尼日利亚、瑞士、芬兰、新加坡、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瑞典、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乌克兰、爱沙尼亚、立陶宛以及文莱。
9. 联合国海洋资源
属于我国海洋资源
我国海底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东海,南海,渤海和台湾海峡
根据我国勘探成果预测,在渤海、黄海、东海及南海北部大陆架海域,石油资源量就达到275.3亿吨,天然气资源量达到10.6万亿立方米。我国石油资源的平均探明率为38.9%,海洋仅为12.3%,远远低于世界平均73%的探明率;我国天然气平均探明率为23%,海洋为10.9%,而世界平均探明率在60.5%左右。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在勘探上整体处于早中期阶段。近年来近海大陆架上的渤海、北部湾、珠江口、莺琼、南黄海、东海等六大沉积盆地,都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
国外有人估计,中国近海石油储量约40亿吨(300亿桶),其中渤、黄海各为7.47亿吨(56亿桶),东海为17亿吨(128.4亿桶),南海(包括台湾海峡)为11亿吨(80.3亿桶)。这一预测可能偏低。有的外国人则认为,仅渤海湾海底石油储量即达50~100亿吨(375~750亿桶),钓鱼岛周围东海大陆架一个地区约150亿吨(1125亿桶)。就按国外的估计数,中国近海的石油储量大约与中国陆上的石油储量相当,约40~150亿吨(300~1125亿桶)。无疑,中国是世界海洋油气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
10. 联合国海洋公约正式生效时间
想一想吧。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这个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世界海洋权益与范围的再分配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国际海洋边界将由沿海国陆续划定,200海里(约370公里)之内海域将脱离公海性质。 就是离岸边200海里之内海域为近海,200海里之外为公海,是有国际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