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招生体检标准》
很多大学生都担心自己视力不达标学校是否会录取,现在大学生不戴眼镜的有几个,视力要求其实很低,只有某些专业才需要视力达标。
学校为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1、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3、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4、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眼镜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另外,残疾人学生和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等专业。因为这些专业都有很严格的体检要求,相对于身体不好的学生会比较不适合。
2.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体检标准
要看你考的研究生的专业对色弱有严格要求要,如果有要求但是被录取了可以协调其他专业。国家目前规定不允许色弱报的专业有: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
3. 中国海洋大学体检严格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方面的人才,对视力没有特别要求。
历史专业:该专业主要研究历史事件和人物,对视力没有严格要求。
生物专业:该专业主要研究生命科学和医学,对视力有一定的要求,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政治专业:该专业主要研究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对视力没有特别要求。
法学专业:该专业主要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对视力没有特别要求。
英语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英语语言和文学方面的人才,对视力没有严格要求。
德语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德语语言和文学方面的人才,对视力没有严格要求。
阿拉伯语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阿拉伯语语言和文学方面的人才,对视力没有严格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专业对视力没有特别要求,但是它们对其他方面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高,例如数学能力、历史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等。因此,选择专业时应该全面考虑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而不是仅仅考虑视力因素。
4.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项目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2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部、各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7.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8.符合学部、各学院的其他要求。
5. 中国海洋大学2021体检要求
报考大气科学专业体检要求就是一般常规体检的要求,培养具备坚实的大气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气象、农业、生态、环保、航空、海洋、水文、能源、国防等相关领域从事业务、科研、教学、技术开发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6. 中国海洋大学体测成绩对照表
我的建议是考取一个全国证书教练员,这是体育生最好考取的专业证书之一,以后不管是从事体育行业,或者是进入体制内,都会对你产生巨大帮助,让你在众多应聘者中格外突出,有更大的就业空间等等。 也可以选择出国留学深造继续在体育的道路上深入研究。
7. 中国海洋大学体测通知
据悉,2021年广东海洋大学提前批将于7月16至7月23日开展提前批体测工作。
8. 中国海洋大学2020招生体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0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0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2月29日-2020年3月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2020年3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国海洋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外国语水平考试
十、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一、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五、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和导师共同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8000元/人-15000元/人)。
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十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招生体检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10. 中国海洋大学体检表
该医院需在体检前3个工作日16:00前预订
1.体检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抽血时间为10:30之前)
2.体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10号
3.体检凭证:体检当天凭借预约成功短信,现场出示身份证即可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