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促进中国海洋产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
文化形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在古代尤其如此,以千里沃野为根基的农耕文化形态和被广袤海洋包围起来的海洋文化形态呈现出明显的差异,中国是典型的农耕文明,而古希腊、英格兰是典型的海洋文明,两种文明体系之间的差异在很多方面都有表现。
第一,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表现最为明显的是生活形态的不同 。在农耕文化中,人们可以依靠农业发展自给自足,这就决定了,农耕文明安土重迁,不倾向于打乱已有的生活秩序,寻求的是一种安逸的生活状态。而在海洋文化中,以海洋为基础的文明体不能够自给自足,这就需要他们积极向外寻求资源,向外拓展,寻求的是一种崇尚冒险的生活状态。
第二,农耕文明是男耕女织,以家庭为单位,对于家庭更为重视,所以对于家庭伦理观念强调较多。而海洋文明却是强调外出,对于家庭的依赖并不像农耕文明这么明显,所以对于家的依赖性相对较弱,家庭伦理观念不如中国强烈,这从西方的神话中可以看出。
第三,农耕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对外策略不同,在农耕文明中,人们可以依靠内生资源维系生存,向外寻求生存资源的欲望并不强烈,所以基本上不会为掠夺资源而爆发对外战争。所以,在中国,很少发生为寻求资源而发生的向外侵略。中国很早就是一个大一统国家,在中国发生的战争大部分都是在大一统的理念下,寻求统一的理念,不是为了掠夺资源。而海洋文明则不同,海洋文明难以依靠内生资源维系生存,需要积极向外拓展领地,满足自身的生活基础,所以海洋文明更具侵略性,大家可以看到,在《理想国》中,建立军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资源或者掠夺资源。这在近代欧洲殖民行为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第四,农耕文明和海洋文明对于商业的态度不同,农耕文明既然能自给自足,对于商业的需求自然较弱,而在海洋文明中,生产相对单一,在不进行殖民的情况下,需要依靠商业贸易互通有无,所以在中国,商业长期受到压抑,而在海洋文明中,贸易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第五,农耕文明和海洋文明的求新创变需求不同,农耕文明已经能够满足基本的需要,自然容易滋生惰性,满足于眼前。而海洋文明因生活所迫,经常面临不稳定的环境,所以需要求新求变,这在近代的发明创造中可以看出。
2. 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防止海洋污染的办法有。促进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立足于对污染源的治理;对海洋环境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健全环境保护法制,加强监测监视和管理;建立海上消除污染的组织,大力宣传保护海洋知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保护海洋环境。
3. 中国海洋未来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海水的密度随盐度、温度、压力的变化而变化。
2、当温度降低、盐度增加或压力加大时,海水的密度就大。
3、海水的密度比淡水密度大;海水的密度随时间、空间变化幅度较小;海水的密度大,浮力也大,在海水中游泳比在淡水中不易下沉。
4、南极寒冷,盐度高,海水的密度大。
海水的密度是指单位体积内海水的质量。海水密度一般在1.02~1.07g/cm3之间,它取决于温度、盐度和压力(或深度)。在低温、高盐和深水压力大的情况下,海水密度大。而在高温、低盐的表层水域,海水密度就小。一般情况下,由赤道向两极,温度逐渐变低,密度则逐渐变大。到了两极海域,由于水温低,海水结冰,剩下的海水盐分高,所以密度更大。
4. 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措施
1.减少碳效应
减少您的碳排放出行以控制海洋酸化程度,从而降低对珊瑚礁和海洋生物的危害。
2.了解海产食品
为保护鱼类做贡献,以支持其可持续发展。
3.减少塑料垃圾
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并且关注塑料用品回收项目,坚决抵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品,例如塑料瓶、塑胶袋和塑料吸管,从而减少排放到海洋中的塑料垃圾。
4.保护海滩环境
当您离开海滩时带走您的垃圾,并且帮助收走他人遗留的废弃物,积极参与全球性的海滩清洁、海洋无垃圾的活动。
5.鼓励企业和商家参与环保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职责,您可以积极鼓励您所在的企业或商家投身环保事业中。
6.选用生态环保产品
支持时尚品牌的环保行为,例如打造环保材料户外家具和太阳镜,以及其他采用海洋回收塑料品制成的商品。
7.在政治层面加以重视
政府若能对于海洋环境保护采取有力措施,到2030年至少可以让30%的海域成为海洋保护区。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您也可以支持联合国《巴黎协定》。
8.更了解大海
参与有关讲座,并订阅相关的邮件推送,了解海洋的基本知识和最新资讯。在您的社交圈中传播海洋环保的理念。
9.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海洋使用者
如果您像我一样热爱海上运动,并且尊敬大海,永远不要在甲板上往海中投掷垃圾,并且关注您周围的海洋生物,例如珊瑚礁。
10.支持致力于海洋保护的组织
定期捐赠或者参与志愿者活动,这是我们能为海洋保护做的最直接的贡献
5. 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科技部、军委科技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以下为具体内容:
“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为在科技领域全面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中央军委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科技军民融合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改革强军战略的交汇点,是党中央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十二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建设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大力推进军民结合的科研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初步建立了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领域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技军民融合意识逐渐增强,融合氛围日益浓厚,融合实践不断丰富。在中关村、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地区,建设了一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科研机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军民融合科技园区等载体和平台,探索建立了跨军民、跨部门的科技军民融合创新模式。军民协同攻关,成功实施了载人航天及探月工程、北斗卫星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快舟卫星发射系统、量子通信卫星等一批科技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和工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和军工集团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实践科技军民融合并取得较好成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全面实施国防知识产权战略,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规律和本质性要求的认识尚未到位;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相关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等缺乏协调联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有待建立;军民科技规划计划、基础资源共享等缺乏有效衔接,促进成果双向转移转化的评价标准不明确、激励措施不足、对接渠道不畅,科技军民融合的整体效益与潜力有待挖掘,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科技军民融合政策体系尚未建立,涉及科技军民融合的制度环境有待优化。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的关键阶段,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革命加速发展,军事技术与民用技术交叉融合程度越来越深、渗透兼容越来越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是顺应全球格局变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科技军民融合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战略部署在科技领域的重大体现,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明确的重点任务,也是进一步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推动国家和军队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深入,国防建设同世界军事强国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促进国民经济建设,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迫切需要建立起完备、统一、高效、开放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突破,谋求军事科技优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国防军事实力,助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健全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创新融合发展模式,打通军民深度融合的通道,促进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为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战略导向,融合发展。聚焦创新驱动、军民融合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国家在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加强统筹协调,打造科技军民深度融合的动力引擎,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需求牵引,系统推进。面向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需求,明确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系统部署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强试点示范、辐射带动,系统推进科技领域军民融合各项工作。
联合研发,强基固本。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革命,统筹军民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军地联合攻关,加强基础前沿和关键共用技术研究,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科研布局,提高科技军民协同创新能力。
改革创新,双向转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增强科技军民融合的活力,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和应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取得突破。统一领导的组织管理体系、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军民科技规划计划有序衔接,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科技军民融合的引领作用提升显著。科技军民融合成为引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重要领域军民协同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动员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发展。
——军民科技基础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共享。国家和军队科技资源实现统筹对接,军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实现统筹布局、双向开放、高效利用,军民标准兼容通用,科技基础资源实现军民互通共享。
——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运用卓有成效。建成国家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和一批军民技术交易中心,军民科技成果交流渠道顺畅高效、转化效率倍增,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成效显著,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形成。
——科技创新人才机制更加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国际合作机制等基本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联合培养机制等更加完善,科技密集型国防后备力量规模结构更趋合理,引导建成一批科技军民融合新型智库,形成科技创新人才涌现、活力迸发的新局面。
——科技军民融合试点示范效应凸显。建立一批军民融合、产学研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新型科研机构,先行试点科技军民融合的政策制度,探索建立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组织管理和运行模式创新,形成“布局合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科技军民融合健康发展新态势。
——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基本建成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出台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价格、投融资、科技奖励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军民融合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科技军民融合宏观统筹
1.完善科技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实现中央与地方、军队与地方高效互动的科技创新协同协作。建立健全科技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在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强化科技军民融合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探索建立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任务对接、协调会商等制度规定,建立规划计划联合论证实施机制,实现重大科技项目的军民共同论证实施。
2.推动规划计划的统筹衔接
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与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衔接,逐步推动实现军民各类科技计划资源的统筹配置与管理。加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统筹衔接,优化科技战略资源的配置方向和重点,调整地区科技发展布局,形成特色鲜明、储备丰厚、链条完整的区域科技创新和动员能力。
(二)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3.统筹布局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强化军民协同原始创新和系统布局,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协同攻关。设立基础研究军民融合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防基础研究项目,促进民用基础研究成果向军事应用转化,建立完善基础研究军民融合机制,推动军民基础研究科技计划资源的统筹配置与管理。在智能无人、生物交叉、先进电子、量子技术、未来网络、先进能源、新型材料、先进制造等技术领域,着力发展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颠覆性技术,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探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民用先进科学技术的军事应用,加速前沿技术向现实战斗力和国民经济转化。
4.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的要求,在电子信息、空间遥感、新材料、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生物、海洋、现代农业和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具有军民两用特征的重点项目。按照联合论证、联合支持、联合组织、协同创新的思路,启动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开展军民科技协同研发,推进军民科技双向转化应用。加强对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的军事需求牵引和统筹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军民协同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形成新的生产力和战斗力。
5.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加强“核高基”、宽带移动通信、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集成电路装备、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军民融合重大专项成果双向转移转化。面向2030年,围绕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布局,强化顶层衔接,有效发挥军地双方作用,积极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新一轮军民融合重大科技项目论证与实施。
(三)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共享
6.加强科研平台共建共用
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以重大科技任务军民协同攻关为主线,建立实验室、试验设施、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等各类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机制,推动军民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发和科研平台开放共享。聚焦国家战略需求,联合建设国家实验室,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持续带动科研条件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发布开放目录清单。
7.推动科技基础资源的军民互通共享
制定军民兼容、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军用装备和设施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机制。加强军民通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军民计量标准统一,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测试能力、强化计量保障能力。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情报共享,强化国家科技报告和国防科技报告制度协调衔接。
(四)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
8.推动军民科技成果相互转化体系建设
建立国家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军民科技成果信息,加强军民科技成果交流和技术信息互通,提供军民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检索、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支持技术交易、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等成果转化工作。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加强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整合提升。
9.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强化分配制度的知识价值导向,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享。完善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设区域性军民融合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形成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把知识产权作为科研、生产、采购和服务的保障要素,完善成本核算办法,引导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运用,鼓励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化。
(五)开展先行试点示范
10.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在军民有需求、合作基础好、军工产业发达、创新资源密集、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区域及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战略性、综合性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牵头组织开展科技军民融合的综合示范,实施军民科技政策制度的先行先试、军民科技协同研发、军民科技基础资源融合共享、典型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生态构建等任务,带动形成完善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11.鼓励建设军民融合新型科研机构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引导和推动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开展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创新管理模式,统筹科技资源,服务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重大需求。鼓励中小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多方协同,建设军民融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科技园区、技术创新联盟等机构,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鼓励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合作,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与相关领域具有创新优势的国家共建一批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合作平台,创新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12.探索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
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军民融合的重要助推作用,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绵阳)科技城等地区探索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和金融结合机制,大力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推出面向科技军民融合的金融服务与产品,开展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设立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多元化和差异性的科技军民融合融资模式。
(六)加强创新队伍建设
13.完善军民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军民联合培养,创新军民融合人才管理模式,推动军民人才交流,加速人才双向有序流动。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国防科技创新,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完善符合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的高端人才,培育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14.建设科技军民融合新型智库
积极推动科技军民融合新型高水平智库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趋势,开展战略研究和态势评估,进行预测预判,提出咨询建议,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加强与国外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具有优势的智库对接合作,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为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政策和战略支撑。
(七)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5.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制度建设
按照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要求,持续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军民融合立法建设中有关科技军民融合内容的论证,加快推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等制度出台。建立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制度、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等,破除制约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
16.完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环境
强化引导、激励、扶持、补偿等方面政策导向,落实出台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价格、投融资等政策。健全科技奖励政策,建立原创成果溯源机制,制定基础研究激励政策。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调整优化“民参军”市场准入、需求对接、信息发布等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军工设施,主要由各主体按市场机制协商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军地科技主管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建立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强化各部门、各地方科技军民融合工作部署,做好与规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贯彻,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军地科技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划编制相应的科技军民融合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配套、衔接。健全军地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工作会商与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不同规划间的有机衔接。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科技投入体系
加强中央财政投入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需求衔接,引导地方政府加大科技军民融合投入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进社会资本主导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四)加强战略研究
重视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理论、体系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态势评估和科技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五)协同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作出综合评价,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加大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强化规划的调控、牵引和约束作用。
6. 发展海洋产业对我国经济地理有何影响
一、地理区位优势
1、南部大岛,华南和西南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的结合部。意义:大西南出海的前沿;开发利用南海资源的基地。
2、经济区位:近傍香港,遥望台湾,内靠珠江三角洲,外邻东南亚。意义:既有经济腹地的依托,又受到经济发达区的辐射和带动,便于内引外联,发展经济。
3.交通区位:靠近东亚与东南亚之间的国际深水航道;南海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印度洋直到非洲、欧洲的海上通道。(海运便利)意义:便于发展外向型经济。
7. 加快海洋产业发展
海洋集团主要业务为现代远洋运输物流、海洋清洁能源、现代海洋渔业、内河港航投资运营、涉海金融服务等产业等。
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以海洋产业为核心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49.74亿元。
8. 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2020年全国渔业渔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制度、补短板、抓落实,坚持不懈稳数量、提质量、转方式、保生态,持之以恒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一)突出解决水产品压塘卖难问题。强化“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快推动水产品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增加压塘水产品收储。及时调度发布水产品供销信息,加大电商、直供等水产品流通模式拓展力度,纾解水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做好存塘水产品病害防治,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突出抓好春季渔业生产。加快推进水产苗种繁育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加快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图片来自网络
二、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规划编制发布和养殖证核发。宣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宣传方案》。加快省、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发布,力争2020年底实现规划全覆盖。规范养殖生产秩序,严格依法核发养殖证,强化养殖证持证情况执法。
(二)推进水产健康养殖。高标准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创建范围。提升深远海养殖装备水平,引导深远海养殖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水产种业和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2020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控计划》,完善水产新品种审定管理,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全覆盖。
图片来自网络
(三)强化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实施《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继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阳性样品查处率100%,加大对违法用药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将“渔用非药品”纳入兽药管理监管,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
(四)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规范发展。组织召开全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提升现场会,指导举办稻渔综合种养高峰论坛、模式创新大赛和优质稻米评比推介活动,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相关重要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培训。
三、大力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各地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编制,贯彻普及《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科学、有序恢复大水面渔业生产。培育壮大大水面生态渔业经营主体。
(二)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休闲渔业发展模式总结和推介,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管理人才培养。加强水产品市场培育,组织开展水产品公共品牌推介宣传。开展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监测,组织开展水产品加工技术供需对接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水产品冷链物流建设。
四、持续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一)突出抓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领导审定同意的工作安排,推进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优化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引导长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上岸。加强长江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保护,健全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网络,推动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估体系。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密切渔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秩序。
(二)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优化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全面完成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2020年任务目标,在沿海各省开展限额捕捞试点。继续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完成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任务目标。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做好前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年度评价和复查工作,科学总结评价海洋牧场建设成效。完善海洋牧场监测评价制度,构建全国海洋牧场监测体系。
图片来自网络
(三)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强重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组织实施好重点物种保护行动计划。加强与其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协作,推进重点保护物种名录的修订,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做好重点物种履约工作。举办第11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五、大力加强渔业改革创新
(一)大力推进渔港建设和综合管理改革。加强渔港建设,提升生产服务、渔业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动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经济与社会效益相互促进的渔港经济区。积极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渔港建设与管理 促进渔港经济区全面发展的意见》。推动建立港长制和驻港监管机制,完善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优化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系统,启动渔获物定点上岸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启动“十四五”渔船管理政策研究。
(二)进一步深化渔业油价补贴改革。加快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特别是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任务按期完成,全面总结第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执行情况。加快推动出台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方案,在做好新政策解读宣贯的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
(三)加强渔业科技和技术推广创新。组织开展“十四五”渔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推动开展水产种业基础理论和育种技术创新、渔业关键装备与设施研制、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共性技术研发和水产绿色增养殖技术与模式集成。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重要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制修订。
六、积极推进渔业“走出去”和国际合作
(一)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大远洋渔业支持力度的指示精神,争取和完善远洋渔业发展扶持政策,召开远洋渔业发展35周年座谈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推进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价试行工作,强化远洋渔业规范管理。开拓金枪鱼产品国内市场,开发新渔场新资源,稳妥有序推进南极磷虾资源开发。加快推进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二)推进渔业对外合作。强化多边渔业合作,推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推动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开展双边渔业合作,继续推进与主要渔业国家对话机制,加强与南海、“一带一路”国家双边合作。深化与韩、俄等周边渔业合作,实施联合增殖放流,维护我入渔利益和海洋权益。全力筹备办好第四届全球水产养殖大会,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三)积极发展水产品贸易。积极参与WTO渔业补贴谈判,争取公平合理的渔业发展政策。积极研究应对美国相关法案,妥善做好对美水产品贸易工作。加强水产品国际贸易监测和分析,支持参加国际渔业博览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
七、不断强化渔业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管
(一)加强渔业法律和规章修订。积极推动《渔业法》修订出台。修改完善水产良种审定、渔船渔港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渔业规章,进一步完善渔业法律制度体系。
(二)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行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执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打击电鱼、跨海区作业渔船整治、涉外渔业管理执法、渤海综合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统筹做好日常执法,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执法机制,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
(三)加强渔政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开展全国渔政机构普查,落实渔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举办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渔政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渔政执法法律服务队伍和跨海区渔政执法协同能力建设。
(四)坚持不懈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大渔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加强渔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灾情统计报送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加快推进渔业互助保险改革方案落实落地。
八、扎实开展渔业扶贫和援藏援疆
推进渔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有效衔接,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等为重点,制定并落实《2020年渔业扶贫和援藏援疆行动方案》。加大稻渔综合种养、集装箱养鱼、盐碱水养殖、冷水鱼养殖等产业扶贫模式示范推广力度,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9. 促进中国海洋产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方面
邮轮旅游作为休闲度假高端旅游业态,是中国旅游业的新兴业态,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幸福产业。近年来,中国邮轮经济蓬勃发展,短短10年间成为全球第二大邮轮客源市场,成为全球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新兴市场。2019年,中国邮轮市场规模呈波动性调整的态势,邮轮市场供给量有所降低,为我们推动功能建设、制度完善提供了宝贵的时间窗口期;同时,国产大型邮轮实质性启动,本土邮轮船队逐步组建,邮轮配套产业集群逐步形成,邮轮港口接待能级持续提升,邮轮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标志着中国邮轮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已进入关键之年。
一、对当前中国邮轮经济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
(一)邮轮旅游发展进入战略调整期。中国邮轮旅游市场在经历了10多年的高速迅猛发展后,进入由“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高品位发展”的战略调整期。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正式开港以来,3年登顶亚洲第一,5年问鼎全球前四,累计接靠邮轮2000多艘次、出入境游客突破1200万人次,港口能级位居全球前列,市场规模全国绝对领先。2019年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母港邮轮达到8艘,共223个艘次;另有8艘邮轮运营访问港航线,共14个艘次,邮轮接待量依然位居全国绝对领先地位。与此同时,2019年,虽然数量有所下降,但邮轮公司纷纷将最新最好的邮轮布局中国。皇家加勒比游轮超量子系列首艘邮轮“海洋光谱号”、歌诗达邮轮专为中国量身打造的首艘Vista级邮轮“威尼斯号”两艘全新邮轮尤为让人期待,前身为丽星邮轮“处女星号”之“探索梦号”于2019年3月起进行耗资3000万美元的翻新升级工程并加入星梦邮轮船队,4月11日在上海首航,这也体现出国际邮轮公司对中国邮轮旅游市场充满信心。
市场调整期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利用好这个难得的窗口期,提升邮轮旅游运营能级和服务品质,推动邮轮港口周边配套完善,拓宽分销渠道,强化邮轮市场培育和规范发展,巩固领先优势,推动邮轮旅游高品质发展。
(二)邮轮经济政策进入红利释放期。目前,我国邮轮旅游已经实现了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转变,社会各界对邮轮经济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更加清晰,国家及上海在2018年密集出台邮轮经济扶持政策。2018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上海邮轮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在2035年建成亚太邮轮企业总部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经济中心之一。上海宝山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宝山邮轮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由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用于支持邮轮经济发展,在国际邮轮界引起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
随着相关邮轮旅游产业政策的逐步落实,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必将推动中国邮轮旅游产业更好发展,要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中国邮轮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邮轮旅游向邮轮旅游产业链转型关键期。随着邮轮旅游市场逐步达到一定规模,相关产业要素需求逐步显现,具备向邮轮旅游产业链转型的基础。2018年11月,中船集团与嘉年华集团、芬坎蒂尼集团在首届进博会上正式签订2+4艘13.5万总吨Vista级大型邮轮建造合同,标志着我国首艘大型邮轮设计建造及相关配套产业集群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产业规模将达到数百亿乃至千亿级。2019年3月12日,招商局工业集团极地探险邮轮1号船下水仪式暨3号船开工仪式在江苏海门基地举行,此次下水的1号邮轮是招商局工业集团极地探险邮轮系列项目的首制船,也是国内自主建造的首艘邮轮。在邮轮旅游企业集聚方面,上海宝山依然是最为集聚的区域,作为中船集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邮轮产业的业务板块平台和总体责任单位的中船邮轮科技公司以及邮轮产业基金正式落户宝山。2018年宝山各类邮轮相关企业总数达137家,其中地中海邮轮被上海市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经初步形成邮轮经济集聚发展的态势。
二、推动中国邮轮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多母港邮轮旅游发展。多母港邮轮旅游将更好地发挥邮轮旅游外交的作用。当今,在世界舞台上中国游客不断展现中国风采,向世界持续传递中国声音,为世界带去中国微笑。旅游外交已成为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加强与世界联系的重要平台和中国对外交往合作的重要内容。多母港航线是以航线上的多个港口为母港,改变了目前以中国为母港、日韩为访问港、市场上过于依赖当地客源的发展模式,使东北亚各国成为母港和访问港的双重角色。游客可以在任何港口上下,同一邮轮客源来自多个国家,既促进了母港,又促进了客港的发展,同时也促进旅游外交的发展。
多母港邮轮航线主要体现在同一邮轮航线上的港口互为母港、同一邮轮游客来源多元化、游客上下船的自由度显著提升、岸上旅游目的地更加丰富、同时促进出境游和入境游等典型特征。2018年12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邮轮经济政策,与境外港口城市合作推动互为母港或多母港航线发展,吸引更多访问港客源。为更好推进多母港航线旅游发展,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和韩国釜山港、日本福冈港等已建立了多母港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多母港邮轮航线合作。
建议:一是推动中日韩邮轮港口合作,建立多母港航线合作协议;二是促进多母港出入境政策协调,简化多母港邮轮旅客出入境检查流程,实现信息和数据的协同共享;三是推进多母港邮轮产品创新,在特种邮轮的基础上,根据中日韩等国邮轮游客共同喜好,进行更多的设计,提高差异化水平;四是加强多母港邮轮旅游规划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二)建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验收标准及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创建标准体系。2012年9月,经原国家旅游局批准,在上海市宝山区以吴淞口、虹口区以北外滩为中心,设立首个“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开启“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先河。提出要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通过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平台,在推进完善邮轮产业政策体系、提高母港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邮轮产业及服务品质、培育本土邮轮服务力量、扩大邮轮经济产出水平等领域探索试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同邮轮旅游城市与企业积极配合,为全国邮轮旅游发展不断创造和累积经验。上海作为中国首个邮轮旅游实验区,在邮轮相关单位支持下,率先探索推行的144小时过境免签、15天入境免签政策实施,已经实现国际邮轮物资货柜转运常态化运营、推进“单一窗口”邮轮项目建设、提升邮轮口岸通关服务、优化邮轮经济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创新,并引领中国邮轮港口服务标准建设,目前多项邮轮经济政策和模式已在天津、青岛、广州等地邮轮港口复制推行。
建议:一是建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验收认定系列标准体系。2012年建立首个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以来,全国已建立6个邮轮旅游实验区,时隔7年,可以对其发展成果进行验收认定。邮轮旅游实验区的发展就是要不断对接国际邮轮经济发展惯例,强化邮轮经济政策研究,探索国际邮轮经济发展规律,加强邮轮经济政策创新,推动我国邮轮经济制度创新向纵深推进。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试点,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中国邮轮经济政策与体制创新。
二是建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创建标准体系。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邮轮港口城市,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邮轮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对全国邮轮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中国邮轮旅游市场能级,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中国邮轮旅游业发展发挥改革引领作用,建议试点建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打造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
(三)建立邮轮港口及邮轮评级制度。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消费能力更高,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强烈,对休闲旅游的需求也迈向高层次,邮轮旅游是人们出游旅行的重要选择。未来中国有望成为全球前三的国际邮轮旅游产业中心,因此在“质”上,中国邮轮旅游产业的发展就是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邮轮旅游高品质生活。游客对邮轮旅游产业的感受和期许,包括港口体验、邮轮体验、目的地体验等方面,这也是中国推动邮轮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邮轮旅游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切入点。
建议:一是文化和旅游部从全国角度建立邮轮港游客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邮轮港游客服务的高质量发展。邮轮港游客服务是当前我国居民出境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在使用的邮轮港口共15家,其中邮轮专用码头8家,游客在邮轮港口的体验和满意度是体现邮轮旅游高品质生活的关键节点,而当前并未建立邮轮港口游客服务的评级,使得游客对邮轮港口服务的总体认知和邮轮港对自身游客服务的认知和定位都不是十分清晰,邮轮港游客服务的发展方向不够清晰,因此需要从全国角度建立邮轮港游客服务评定标准,推动邮轮港游客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母港邮轮服务质量评级标准。从邮轮体验来说,游客期待邮轮要“新”、要“大”,船上体验要“好”。在经历中国母港邮轮12年的发展之后,游客对邮轮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希望国际邮轮公司将世界上更大更新的邮轮投放中国市场,带来更加具有现代风格的邮轮体验。为了控制邮轮旅游产品的质量,维护中国邮轮旅游市场的国际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以及更好地保护游客的合法利益,需要制定邮轮评价标准,建立邮轮评价分级制度。当前中国邮轮市场价格体系较为混乱,游客对各个层次的邮轮缺乏深度的认知,通过构建系统的指标体系模型对在中国运营的母港邮轮进行分类评级,就如酒店业对酒店建立星级一样。游客可以更好地对邮轮产品进行选择,提升游客对不同等级邮轮产品的认知度,使得游客在选择高星级邮轮时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实现价格与价值的匹配。本文参考百度!
10. 促进中国海洋产业发展的对策有哪些建议
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行,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在经历了以直接开发海洋资源的产业发展阶段以后,跨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海陆一体的,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基本内容的区域整体协调发展阶段。
真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在市场导向之外,还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本文通过对协调发展区域海洋经济的必要性的阐述和对区域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制约因素的分析,从海洋管理角度提出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