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渔业仍然是广西海洋产业的支柱,产量逐年增大
广西平南大型综合养殖场
广西罗城大型综合水产养殖场
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华乡梅田村举行大型瘦肉型养猪场
广西桂林两江石板江村特禽养殖场
公司简介:本养殖场地处广西桂林市城郊,占地面积约1000平米,为广西境内大型特禽养殖场。主要经营以野生散养七彩山鸡为主的特禽养殖。该山鸡具有抗病力强、养殖技术简单、肉质细嫩、营养丰富等特点。
2. 海洋渔业是广西海洋产业的支柱产业
1、 广西医科大学岭南制药厂
2、 广西桂林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GMP)
3、 广西桂林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GMP)
4、 广西浦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GMP)
5、 容县华森制药有限公司(原容县桂侨制药厂)
6、 广西北海市水产供销总公司鱼肝油制药厂
7、 广西防城标伦药业有限公司
8、 广西龙胜华美滑石开发有限公司
9、 广西龙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
10、 广西万山红药业有限公司(原防城港市制药厂)(GMP)
11、 广西贵港峡山制药厂(GMP)
12、 桂林维尔安制药有限公司(原广西钟山制药厂)(GMP)
13、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GMP)
14、 广西南宁市汉通制药厂
15、 广西桂林红会制药厂(GMP)
16、 广西梧州百姓药业有限公司
17、 广西干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桂北制药厂)(GMP)
18、 广西南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9、 广西北海生生制药厂(GMP)
20、 广西元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容县桂桥制药厂)(GMP)
21、 广西仲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梧州市远东制药厂)
22、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GMP)
23、 广西宏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靖西制药厂)
24、 广西北海市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GMP)
25、 广西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MP)
26、 广西桂林市桂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
27、 广西桂林市金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GMP)
28、 广西锦莹药业有限公司(GMP)
29、 广西玉林方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威帅制药厂)(GMP)
30、 桂林澳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
3. 广西海洋渔业呈现什么布局
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港设施、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渔港,是指主要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
本条例所称渔业船舶,是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船、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渔港隶属关系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具体实施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港渔业船舶进行管理。
第四条 渔港依其隶属关系按下列权限认定:
(一)隶属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下同)管理的渔港,由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二)隶属设区的市管理的渔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三)隶属自治区管理的渔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渔港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认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以渔为主、兼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港口,在提出渔港认定方案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 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依法制定渔港港章。
渔港港章按渔港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
第六条 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划定渔港陆域和水域范围,明确港界,设立界碑。渔港范围一经确定,其性质和功能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七条 因建设需要占用渔港水域、岸线、渔港后勤用地或者设施、围垦渔港水域浅海滩涂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渔港原认定机关批准。
改变渔港性质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原批准认定渔港的人民政府批准。
部分改变渔港功能的,由占用者重建被改变部分或者给予相应补偿;改变渔港整体性质的,按照“先建设、后占用”的原则,应当由占用者负责新建相应规模和功能的渔港。
第八条 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编制渔港总体规划。渔港总体规划按下列规定编制和审批:
(一)隶属县管理的三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隶属县管理的二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隶属设区的市管理的二、三级渔港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隶属县、设区的市管理的一级渔港总体规划,由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隶属自治区管理的渔港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生效的渔港总体规划。如确需对规划作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条 渔港范围内的土地、水面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渔港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渔港总体规划和渔港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渔港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渔港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对渔港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渔港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中外投资者参与渔港建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渔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渔港应当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安全导航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渔港设施的义务。
船舶在渔港内航行、停泊、避风和装卸物资,以及车辆和人员在渔港内从事有关活动,不得损坏渔港的设施装备。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渔业航标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渔港必须遵守渔港港章和避碰规则,并依照规定办理签证,接受安全检查。
在渔港内航行、作业和停泊的船舶,必须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
第十五条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置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并发布航行通告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六条 船舶、车辆和人员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事先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设置明显标识和相应防护设施后,方可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装卸。
第十七条 在渔港水域内禁止从事有碍水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确需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第十八条 禁止向渔港水域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十九条 禁止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或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条 渔港内的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禁止其离港或者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二)处于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状态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的;
(四)未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当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担保的;
(五)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水域交通安全的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建造、改装、购置、进口渔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从事渔业船舶设计、建造、修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技术条件,取得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渔业船舶设计认可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认可证书。
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建造修理经营者不得承造、改装。
第二十三条 渔业船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
捕捞渔船还应当同时取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捕捞作业。
第二十四条 渔业船舶的船名、船号、船籍港,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在规定的部位上刷写、标明。
更改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籍港,必须经原核准登记机构核准登记。
第二十五条 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渔业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持有相应船员职务证书的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
第二十六条 禁止渔业船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
第二十七条 船舶进出渔港依照规定应当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或者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留船长职务证书6个月以下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置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作业,限期拆除,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渔港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向渔港水域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妨碍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作出的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留船长职务证书6个月以下或者吊销船长职务证书。
第三十三条 未取得渔业船舶设计认可证书从事渔业船舶设计或者未取得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认可证书从事渔业船舶建造、修理的,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渔业船舶建造维修经营者擅自承造、改装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的,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改装的渔业船舶,一律予以没收。
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者有效航行签证簿从事渔业生产的,责令停止作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同时不具有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渔业船舶在渔港和海上航行或者停泊的,一律予以没收,对船主可以并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前款所称船舶证书是指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渔业船舶未在规定的部位上刷写、标明船名、船号、船籍港的;
(三)未经核准登记更改渔业船舶船名、船号、船籍港的;
(四)未按配员标准配备持有相应船员职务证书的船员的;
(五)未持有相应船员职务证书或者未经过相应专业训练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
(六)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的;
(七)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的。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执行。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并执行。
第三十七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核发渔业船舶证书或者批准建造、改装、购置、进口渔业船舶的,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4. 广西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关键技术创新
简介:广西玉林市龙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在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法定代表人陈绍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龟、鳖等水产品的养殖、销售。等。法定代表人:陈绍平 成立时间:2009-12-11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509002000262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六龙村5. 海洋渔业仍然是广西海洋产业的支柱产业
2023广西禁海捕鱼期为5月1日至8月16日。这个时间段是根据广西省海洋和渔业厅发布的规定来的,目的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在这个时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海洋捕捞活动,包括海洋养殖和捕捞野生鱼类。此举有利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珍稀物种和保障渔民的利益。在这个时间段内,渔民可以进行养殖、调整捕捞策略、进行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来提高渔业生产效益,更好地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6. 广西海洋产业的支柱产业是什么
广西没有海
但临近南海的北部湾。广西简称桂。与湖南,贵州,云南相邻,并且与海南隔海相望,南邻北部湾,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
钦州市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位于中国西南,北部湾经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口通道。
钦州市,目前是一带一路向南通道陆海节点城市,拥有深水港也是国家保税港的钦州港。
7. 广西的海洋渔业为点状布局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特征
不应该
2、引发洪灾。1994年夏季,华南地区发生了2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但气象专家却说降水量并不是很大,这是因为围海造的陆地阻塞了部分入海河道,影响了洪水的下泄,同时,洪水造成的内涝,使较多的地表水下渗到地下,而围海造陆又导致某些天然泄出口受阻,因此又造成局部地下水位上升,广州、深圳近年来发现不少楼房基础受地下水浸泡,甚至导致楼房开裂、地下室进水等现象都与地下水位上升有关。
3、毁掉大批红树林。
4、不合理的围海造陆,破坏海岸自然景观环境,破坏海洋生物链,使海洋生物锐减,造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问题,不少海湾的自然环境因不合理的围海造陆活动而改变,严重损害了其栖息生物的生态环境,导致原有生物群落结构的破坏和物种的减少。例如,北海由于填海建港,填海造地、岸线缩短,湾体缩小,人工海岸比例增高,浅滩消失,海岸的天然程度降低,损害生物的生态环境,使海洋渔获量减少,物种也减少很多。
8. 什么是广西海洋产业的支柱产业产量逐年增大
广西糖料蔗、桑蚕、优质鸡等多个产业规模稳居全国第一,近江牡蛎产量排全国第一。
我区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打造了粮食、蔗糖、水果、蔬菜、渔业、优质家畜6个千亿元产业,蚕桑、中药材、优质家禽3个500亿元产业,糖料蔗、桑蚕、优质鸡等多个产业规模稳居全国第一,罗汉果、三黄鸡、桂系猪、广西芒果4个产业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
我区大力发展海洋渔业。2020年海洋渔业产值302.96亿元,其中海水养殖219.33亿元,海洋捕捞83.63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22747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09元。2020年海水养殖产量150.66万吨,位列全国第5位。其中,近江牡蛎产量排全国第一,南美白对虾产量排全国第二,罗非鱼产量排全国第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4家。
9. 广西组织开展海洋渔业关键技术研究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农业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鲁农科技字〔2011〕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条件
2020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
(一)成果奖推荐条件
1.近3年内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并在省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本次申报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推广的技术或模式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要求;
3.生产规程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
4.具有成果应用证明;
5.推广或创新技术中的有关物化成果符合有关规定;
6.无重复报奖内容;
7.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成果无争议;
8.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法人资格,不超过8个。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5%,乡镇农技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30%;
9.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合作奖推荐条件
1.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2.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或模式;
3.合作成果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发挥突出作用,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认可;
4.带动区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有重要引导和借鉴意义;
5.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2个,每个合作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20人。
(三)项目主要完成人
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报奖。验收或评价(鉴定)小组成员不能作为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全省各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丰收奖的,其本人必须注册并有效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其本人信息可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基层
10. 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
海南服务+广西制造”模式下,广西可以利用海南贸易服务优势为广西海南四项优势参与泛北部湾合作
对于在泛北部湾合作中,海南如何演好自己的角色,省政府研究室副处长穆克瑞分析了海南的条件和优势:
从地理位置条件看,海南处于国际水运交通的主航道上,是我国通向东南亚各国的重要要道,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桥头堡,在中国-东盟、泛北部湾、泛珠三角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从资源条件来看,海南海洋石油天然气丰富,海洋生物、海洋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更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生态保存良好的区域,是高品质的热带、旅游、度假休闲目的地。在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区域经济合作格局中有合作共享的资源基础。
从参与合作的时机来看,近年来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进入健康稳定较快发展的时期,经济的外向度明显提高,岛内的基础设施体系较为完善,发展的思想、政策体系完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