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生态恢复重建技术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要修复生态系统的功能,使其恢复原有的健康状态。第二,修复生态结构,恢复生物多样性,使其回归到完整状态。
第三,修复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使其重新具备抵抗外部灾害和自我修复的能力。
第四,修复生态系统的文化特色,使当地的人文环境能够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有哪些
如果污染超过了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或者说自净能力,它就很难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3. 海洋生态恢复重建技术措施方案
该专业非常的好。
本专业的就业前景还是不错的,毕业生将可在海洋生物行业、环保等单位或部门从事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监测、调查、评价、增殖放流、受损海洋生态系统修复或重建,以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经营和管理方面工作。
该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对海洋生物资源管理,经营政策制定及水域等复合型人才
4.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科学有序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整体保护。突出红树林生态功能,全面加强保护,维护红树林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
2.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红树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科学评估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优先选用本地树种。
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各地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明确不同区域政策要求,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
4.分级负责,多方参与。按照事权划分,明确各部门在红树林保护修复方面的职责分工,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
(三)行动目标
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完成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等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清退,恢复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二 重点行动
行动一: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
——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依据相关基础性调查及科学评估成果,将红树林相关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涉及红树林的人为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可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养殖,经依法批准进行的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等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按《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报批。禁止在湿地内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红树林。红树林人工种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因科学研究、医药或者更新、改造、抚育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二: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
——调整优化和新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红树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将养殖塘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的要求,完成漳江口、九龙江河口、泉州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推进新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鸟、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一批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地。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养殖塘依法予以清退;对现有的合法养殖塘,到期后不得再续期;对未到期的鼓励提前退出,给予合理补偿。清退后要对原养殖塘区域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改善红树林保护管理、监测和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一是加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加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三: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
——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等,抓紧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继续落实《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将全省至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和修复红树林550公顷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为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应组织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造林具体任务和实施地块,提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明确实施区域和项目,制订保护、营造、修复、管护等技术措施,落实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各市、县编制的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实施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配备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巡护监测、科普宣教等设施建设,强化对保护地内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红树林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四: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
——科学营造红树林。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在红树林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通过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租赁等退养措施,对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实施清退,在此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尽林,优先选用本地红树物种,扩大红树林面积。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退养还湿40公顷,保障红树林造林用地需要;其中,2021年完成清退20公顷,2022年完成清退2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修复现有红树林。统筹开展现有红树林生态系统中林地、潮沟、林外光滩、浅水水域等区域的修复,特别是对人工纯林、有害生物入侵、生境退化的红树林等进行抚育,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和光滩恢复等措施,对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后期管护。各地要对新营造的红树林采取严格的保育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对成活率不达标或分布不均的地块进行补植。根据红树林生长规律,定期对红树林营造质量及成效进行评价。营造一年后,对其成活率、生长情况等进行评价;营造三年后,对其保存面积、林分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落实后续保护修复措施。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防控有害生物。各地要组织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外来有害生物、本土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对互花米草、广州小斑螟(海榄雌瘤斑螟)、桐花树毛颚小卷蛾、丽绿刺蛾、考氏白盾蚧、盘多毛孢菌、鱼藤、藤壶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机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有效治理互花米草,遏制滩涂被有害植物侵占。加强红树林幼苗管护,采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等生物防治手段开展防治,防止有害生物成灾危害。加强检疫执法,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保障红树林种苗供应。依据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规划,加强红树林苗木供求预测分析,推进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在现有红树林保护区域内,科学划定专用采种园,确保当前红树林各类树种的种苗供应。依托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罗源湾、环三都澳等自然保护地红树林,建立红树林种质资源收集区、良种优苗繁育区、苗木生产基地,保障红树林造林与修复种苗供给。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五:强化红树林科技支撑
——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科技攻关。争取将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列入有关地方科技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部门开展本省主要红树林树种(秋茄、木榄、桐花树、白骨壤等)苗木繁殖、优良品种选育、引种实验、栽培抚育、病虫害防治、珍稀物种保护、有害物种防控、结构单一人工林与退化次生林提质改造、红树林减灾功能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现有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批准我省建设的泉州湾和闽江河口2处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和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监测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强化各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加强与厦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红树林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全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的基础设施,提高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科研水平。制定和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与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六:加强红树林监测与评估
——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进一步组织对红树林资源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红树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依托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建立和完善现有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红树林监测网络,构建红树林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及时掌握红树林资源、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环境质量现状等的动态变化。同时加强对新造红树林的跟踪监测评估,为后续抚育修复等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全过程跟踪评估。积极组织申报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生态系统恢复效果、防灾减灾能力和综合效益进行长期监测与评估,促进生态修复项目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七: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体系
——完善地方红树林保护修复制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规定等,进一步健全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明确对红树林保护区域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自然资源厅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省林业局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红树林保护修复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省林业局利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现有红树林修复、红树林保护、监测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按年度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
(三)推进市场化保护修复。贯彻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红树林市场化保护修复的具体政策。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和国际合作。各地要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和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前沿成果,展示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成功的经验、技术和模式。
5. 恢复海洋生态资源的内容有
海洋生态系统由海洋生物跟海洋生物所处的海洋环境组成 海洋生态系统是海洋中由生物群落及其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自然系统,生态系(Ecosystem)一词,系英国A.G.坦斯利于1935年提出。在此之前,德国K.A.默比乌斯(1877)和美国S.A.福布斯(1887)曾分别用生物群落(Biocoenosis)和小宇宙(Microcosm)这两个词,记述了类似坦斯利所说的内容。
6. 海洋生态恢复重建技术措施有哪些
小梅沙海洋世界正式开拆 将重建为国际一流的海洋公园
7. 恢复海洋生态资源的主要措施
1.我国近10多年来,先后建立了国家级(3个)、省级(4个)、县级(8个)红树林保护区15个,并制订了相应的保护法律法规。然而,得到10多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保护的红树林并没幸免刀俎之灾。近40年来,特别是最近10多年来,由于围海造地、围海养殖、砍伐等人为因素,红树林面积由40年前的4.2公顷减少到1.46万公顷,不及世界红树林面积1700万公顷的千分之一。特别是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多年的今天,有些人无视国家法规,急功近利,仍然在大片地砍伐红树林,包括几个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砍伐破坏,其中尤以广西自治区砍伐红树林为甚。全区原有红树林22387公顷,到1993年仅剩5654公顷。据不完全统计,广西近几年己砍伐和己列入填海造地规划的(已批准)即将砍伐的红树林将达近1000公顷。
2.已列入《中国湿地名录》,国家保护的重要湿地之一的福建龙海红树林保护区内,1998年龙海市政府未经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将上马一顶耗资2500万元的围垦工程,围垦面积460公顷(6900亩)用于搞养殖,将危及33多公顷(490多亩)红树林的成活。
3.提高《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法律地位,使我们的蓝色国土海洋也同陆域土地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才能有效地控制滩涂海域“无法、无偿、无序”的开发使用状态,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包括红树林在内的滩涂和海洋资源环境。
4.我国政府近年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有“海底森林”之称的红树林资源,特别是发挥红树林在净化重金属、农药、生活和养殖污水能力强,防止赤潮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8. 海洋生态修复方案
珊瑚礁是海洋中重要的生态系统,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珊瑚礁能维持渔业资源对许多具有商业价值的鱼类而言,珊瑚礁提供了食物来源及繁殖的场所。在马来西亚,有百分之三十的渔获来源都是从珊瑚礁丛中捕得的。例如:海参、龙虾、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无脊椎动物等。保存了珊瑚礁,就同时确保了渔业发展、渔民的工作及食物的稳定供应。
2.珊瑚礁维护了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财富。在所有的海洋生态系中,珊瑚礁的生物多样性是最丰富的,珊瑚礁的破坏无宁就是对世界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威胁。再从伦理上来考量,有许多实际的理由说明何以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在珊瑚礁中有许多资源可资制造药品、化学物质及食物,当珊瑚礁被破坏了,许多物种也就在被发现其作用前消失了。没有人知道我们破坏了什么,但我们若不停止破坏,珊瑚礁恶化的情况将会持续,且许多尚未被发现的价值将会损失掉。
3.珊瑚礁保护了我们的海岸线珊瑚礁对于保护脆弱的海岸线免于被海浪侵蚀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健康的珊瑚礁就好象自然的防波堤一般,约有70-90%的海浪冲击力量在遭遇珊瑚礁时会被吸收或减弱,而珊瑚礁本身会有自我修补的力量。死掉的珊瑚会被海浪分解成细沙,这些细沙丰富了海滩,也取代已被海潮冲走的沙粒。
由于珊瑚对水温非常敏感,水温升高会造成珊瑚白化,随着气候变暖,珊瑚礁大面积的死亡,这是当前人类面临的重要生态问题。
9. 海洋生态修复失败案例
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生物圈。
生物圈指的是以地平线为基准,上至10km的大气层,下至10km的海洋的所有部分组成。包括大气圈、岩石圈和海洋圈。
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的强弱关键在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强弱,
而稳定性有两方面:抵抗力稳定性和恢复力稳定性。地球上森林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能力最强。
10. 海洋生态系统恢复
生态修复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协助已退化、损害或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获得改善、恢复或重建,进而增强其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功能,维护生态平衡。
对于已经受损或破坏的生态系统,由于其原有的生态平衡已打破,单独依靠自然恢复很可能无法逆转已受损的生态系统,或逆转周期长,必须借助适度的人工修复措施。
通过人工修复的辅助,可快速制止损害、逆转损害,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和环境,加速修复进程、提升修复效能。
1、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生态修复的整个过程包括前期调查、评估,中期编制、选择修复方案,后期修复、养护、监测、评价等,都需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思想。
要按照最大限度保留和维持原有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修复、平衡的原则,最小限度匹配人工修复措施,设计具体修复方案。整体修复方案的设计要着眼“全面”、着眼“长远”,从区域、流域的整体性大视角出发,统筹谋划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流域上下游;
从自然生态多要素、多目标角度,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修复;
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整体决定局部,理念决定行动。
2、“自然恢复为主”是基本方针,也是生态修复必须首要考虑、全程考虑的原则,适用于具体修复案例、更适用于整体修复谋划。
3、正确处理近期成效与长远绩效的关系。
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就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必须要有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改善、自我适应、自然恢复需要时间的磨砺。
因此,生态修复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筹谋划,既要有近期目标,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不欠新账,对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问题,打好“攻坚战”;
又要着眼长远,打基础、搭框架,稳住脚、沉下心,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充分考虑生态修复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把握好节奏和平衡,有计划、有目标的“还旧账”,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