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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远海现代海洋牧场(深远海养殖现状)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22 18:11   点击:223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深远海养殖现状

目前,东澳海上公园还没有被正式建设。该项目是指在中国广东省汕头市的东澳岛上开发一座面积约为40平方公里的海洋公园,旨在将该地区打造成为独特的海洋生态旅游景点和休闲娱乐中心。

该项目最初于2010年提出,但目前仍处于规划和建设调研阶段,具体建设时间和方案还未确定。

2. 深远海养殖网箱

海水养殖最深30-50米深

深远海养殖技术,是在30-50米深的海里,放置面积500-1000平方米、容积5000-10000立方米的网箱,网箱用锚固定在水深30-50米的某个海域,网箱则漂浮在海里,通过岸上室内智能控制,可以改变网箱在水里的高度,台风天气可以将网箱下潜到更深的水下,

3. 深远海养殖平台

1、种养模式:稻渔综合。这个模式是种养结合的典范。该模式充分利用生物共生原理,种植和养殖相互促进,在保证水稻不减产的前提下,能显著增加稻田综合效益。

2、智慧渔业模式:智能渔场。深远海绿色养殖将成为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方向。未来,我国将会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渔业示范。国内首座深远海智能养殖渔场项目启动。每个渔场年产量6000吨鱼,可抗17级台风。

3、融合渔业模式:休闲渔业。休闲渔业是水产养殖的三产融合标志性代表。我国计划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休闲渔业也呈现出多个新业态,比如,休闲渔业公园。

4、新商业模式:鱼菜共生。是种集蔬菜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物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经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又可作养殖水返回。物种之间和谐共生运行,双方之间形成生态互利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循环性的低碳生产模式。

5、跨界渔业模式: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

4. 深海远洋

污染海洋的环境我觉得大概是有这几方面的原因,陆地上的污染物、船舶排放的污染物、人工倾倒废物的污染物和不合理的海洋工程开发。那么想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就该从这里入手。解决事情都得需要找到根源,从根源入手,才能更高效率的解决事情。

5. 发展深远海养殖的意义

1、种养模式:稻渔综合。这个模式是种养结合的典范。该模式充分利用生物共生原理,种植和养殖相互促进,在保证水稻不减产的前提下,能显著增加稻田综合效益。

2、智慧渔业模式:智能渔场。深远海绿色养殖将成为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方向。未来,我国将会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渔业示范。国内首座深远海智能养殖渔场项目启动。每个渔场年产量6000吨鱼,可抗17级台风。

3、融合渔业模式:休闲渔业。休闲渔业是水产养殖的三产融合标志性代表。我国计划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休闲渔业也呈现出多个新业态,比如,休闲渔业公园。

4、新商业模式:鱼菜共生。是种集蔬菜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物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经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又可作养殖水返回。物种之间和谐共生运行,双方之间形成生态互利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循环性的低碳生产模式。

5、跨界渔业模式: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

6. 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

新粮食安全观指的是食为政首,粮安天下。

14亿多人吃得饱、吃得好,源于中国始终坚守粮食安全的底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这对深刻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有效破解人多地少国情下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是中国政府一贯的坚守。贯彻落实大食物观,不仅是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粮食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

从中长期看,中国的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给全球粮食供应带来诸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我们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历史经验显示,国际粮食安全的焦点是主粮。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利用危机操纵主粮价格,低囤高卖,危害很多国家的粮食安全。大食物观强调食物均衡,重视肉、蛋、奶、油脂、蔬菜、水果等副食,多头并举分散主粮风险,对冲主粮‘卡脖子’危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桂建芳告诉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大食物观拓展了传统的粮食边界,不仅丰富了百姓餐桌,也减轻了主粮的压力,推动了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让我们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大食物观是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强调主次、主副搭配,考虑农林牧副渔均衡发展,这一指导思想将对农业政策的制定以及调整,对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桂建芳说。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树立并贯彻大食物观,关键是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三个拓展”: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食物安全政策由单一的供给侧管理向需求侧管理拓展。

实现拓展,出路在科技创新。首先是深化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推动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拓宽保障粮食安全的维度。

其次是加强从耕地到国土空间拓展的科技创新。依靠科技手段,推动各地依据资源禀赋,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城布局。

以挖掘草原“粮库”为例,我国草地面积达39.68亿亩,单位面积草地畜产品产量低于一些发达国家,草原开发潜力巨大。“当前,应通过补播和重建草地等措施对草原进行生态恢复和生产力提升,通过优质高产抗逆草品种培育应用,构建草地改良和高产稳产技术体系,研制饲草加工与高效转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等,实现‘化草为粮、以草换肉’,降低对进口饲料粮的依赖。”中国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张英俊说。

此外,我国有大量丘陵、山地,发展木本粮油森林食品有巨大潜力;有面积5000亩以上的宜渔湖泊、水库达1500个,在深远海适合鱼类养殖的海洋面积有7万多平方公里,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深远海鱼类养殖,可以获得数量可观的优质蛋白食物资源;依靠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农业设施技术,发展智慧农业、植物工厂、垂直农场,从而部分替代土地,有效缓解农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三是利用科技将食物来源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近年来开发利用真菌源蛋白、合成型替代蛋白等微生物食物产品,成为世界各国农业科技竞争的重要领域。目前被人类所利用的微生物种类尚不到地球微生物总量的1%,开发前景十分广阔。受访专家认为,宜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微生物食物资源开发利用,通过建设农业微生物科技创新平台、设立微生物食物资源开发科技项目等举措,大力发展农业微生物产业,向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

深入贯彻落实大食物观需破除长期困扰我国农业发展的科研和生产“两张皮”问题,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建议,一方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让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大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更多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打造国家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学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地方互动联建、政府企业共享共建的平台体系,创新“揭榜挂帅”等新型科研组织方式,培育、支持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7. 山东深远海绿色养殖有限公司

一、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以下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

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生产出优质稻米和各种名优水产品等,比如种水稻时,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使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2020年相关政策将继续,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

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就是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3、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就是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这种比较健全,但有一定的挑战性,目前已正在尝试。

4、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

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就是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比如鱼池上面可养一些水培蔬菜,这样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就可为蔬菜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可实现双倍效益。

5、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

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就是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对于农民来说,收益相当可观。

二、水产养殖扶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各类鱼苗补助标准

水产养殖中,并不是所有鱼苗都可获得补助,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不同,补助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的可参考如下:

(1)罗非鱼种苗补助标准:池塘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2000元,水库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6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6000元。

(2)对虾种苗补助标准:对虾每亩补助160元,以每亩80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8000元。

(3)石斑鱼种苗补助标准: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亩补助20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10000元。

(4)东风螺种苗补助标准:东风螺每平米补贴20元,以每平米1000粒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4000元。

注意:以上均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农村部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目前试点区域有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

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岱山县。

3、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2019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

水产良种补贴目前在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所以具体的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4、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5、税收优惠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6、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

8. 深远海渔业养殖

2020年全国渔业渔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制度、补短板、抓落实,坚持不懈稳数量、提质量、转方式、保生态,持之以恒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一)突出解决水产品压塘卖难问题。强化“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快推动水产品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增加压塘水产品收储。及时调度发布水产品供销信息,加大电商、直供等水产品流通模式拓展力度,纾解水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做好存塘水产品病害防治,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突出抓好春季渔业生产。加快推进水产苗种繁育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加快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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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规划编制发布和养殖证核发。宣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宣传方案》。加快省、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发布,力争2020年底实现规划全覆盖。规范养殖生产秩序,严格依法核发养殖证,强化养殖证持证情况执法。

  (二)推进水产健康养殖。高标准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创建范围。提升深远海养殖装备水平,引导深远海养殖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水产种业和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2020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控计划》,完善水产新品种审定管理,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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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实施《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继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阳性样品查处率100%,加大对违法用药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将“渔用非药品”纳入兽药管理监管,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

  (四)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规范发展。组织召开全国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提升现场会,指导举办稻渔综合种养高峰论坛、模式创新大赛和优质稻米评比推介活动,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相关重要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培训。

  三、大力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各地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编制,贯彻普及《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科学、有序恢复大水面渔业生产。培育壮大大水面生态渔业经营主体。

  (二)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休闲渔业发展模式总结和推介,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管理人才培养。加强水产品市场培育,组织开展水产品公共品牌推介宣传。开展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监测,组织开展水产品加工技术供需对接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水产品冷链物流建设。

  四、持续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一)突出抓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领导审定同意的工作安排,推进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优化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引导长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上岸。加强长江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保护,健全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网络,推动建立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估体系。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督管理,密切渔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秩序。

  (二)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优化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全面完成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2020年任务目标,在沿海各省开展限额捕捞试点。继续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完成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年度任务目标。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做好前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年度评价和复查工作,科学总结评价海洋牧场建设成效。完善海洋牧场监测评价制度,构建全国海洋牧场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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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强重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组织实施好重点物种保护行动计划。加强与其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协作,推进重点保护物种名录的修订,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做好重点物种履约工作。举办第11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五、大力加强渔业改革创新

  (一)大力推进渔港建设和综合管理改革。加强渔港建设,提升生产服务、渔业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动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经济与社会效益相互促进的渔港经济区。积极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渔港建设与管理 促进渔港经济区全面发展的意见》。推动建立港长制和驻港监管机制,完善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优化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系统,启动渔获物定点上岸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启动“十四五”渔船管理政策研究。

  (二)进一步深化渔业油价补贴改革。加快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特别是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任务按期完成,全面总结第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执行情况。加快推动出台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方案,在做好新政策解读宣贯的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

  (三)加强渔业科技和技术推广创新。组织开展“十四五”渔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推动开展水产种业基础理论和育种技术创新、渔业关键装备与设施研制、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共性技术研发和水产绿色增养殖技术与模式集成。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重要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制修订。  

  六、积极推进渔业“走出去”和国际合作

  (一)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大远洋渔业支持力度的指示精神,争取和完善远洋渔业发展扶持政策,召开远洋渔业发展35周年座谈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推进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价试行工作,强化远洋渔业规范管理。开拓金枪鱼产品国内市场,开发新渔场新资源,稳妥有序推进南极磷虾资源开发。加快推进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二)推进渔业对外合作。强化多边渔业合作,推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推动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开展双边渔业合作,继续推进与主要渔业国家对话机制,加强与南海、“一带一路”国家双边合作。深化与韩、俄等周边渔业合作,实施联合增殖放流,维护我入渔利益和海洋权益。全力筹备办好第四届全球水产养殖大会,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三)积极发展水产品贸易。积极参与WTO渔业补贴谈判,争取公平合理的渔业发展政策。积极研究应对美国相关法案,妥善做好对美水产品贸易工作。加强水产品国际贸易监测和分析,支持参加国际渔业博览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

  七、不断强化渔业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管

  (一)加强渔业法律和规章修订。积极推动《渔业法》修订出台。修改完善水产良种审定、渔船渔港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渔业规章,进一步完善渔业法律制度体系。

  (二)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行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执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打击电鱼、跨海区作业渔船整治、涉外渔业管理执法、渤海综合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统筹做好日常执法,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执法机制,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

  (三)加强渔政队伍及其能力建设。开展全国渔政机构普查,落实渔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举办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渔政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渔政执法法律服务队伍和跨海区渔政执法协同能力建设。

  (四)坚持不懈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大渔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加强渔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灾情统计报送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加快推进渔业互助保险改革方案落实落地。 

  八、扎实开展渔业扶贫和援藏援疆​

  推进渔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有效衔接,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等为重点,制定并落实《2020年渔业扶贫和援藏援疆行动方案》。加大稻渔综合种养、集装箱养鱼、盐碱水养殖、冷水鱼养殖等产业扶贫模式示范推广力度,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9. 深远海养殖工船

企业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补贴(助)。《征求意见稿》提到,支持企业、合作社投资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开展深远海养殖。积极协助企业、合作社申请国家级补贴,对获得补贴的重力式深水网箱按国家补助金。

10. 深远海养殖经营模式

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最终生产出人们所需要的优质稻米和名优水产品等,取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2018年农业农村部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这些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2019年相关政策将继续。

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

今年年初,我国首个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意见出台,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3.休闲渔业

未来休闲渔业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国也将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4.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

“鱼菜共生”是一种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经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又可作为养殖水返回。物种之间和谐共生,双方之间形成生态互利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循环型的低碳生产模式,这个前景也是非常被看好的。

5.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

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对于农民来说,收益相当可观。

随着国家大力扶持,绿色生态养殖、绿色水产模式将会受到水产养殖经营者和创业者青睐。当然,模式只是敲门砖,干水产还得靠科技和脑袋,还有建设渠道的办法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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