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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海洋争端(海洋争端问题)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16 15:47   点击:72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争端问题

东盟目前一共有十个国家其实就是东南亚成员,除了新建立的东帝汶没加入。东盟各国直接有领土争端和冲突的不少,马来西亚跟新加坡就存在领海,领空的争议这方面新加坡表现的特别敏感和侵略性稍微有点动静就是战机,战舰强烈反应。

泰国跟越南,柬埔寨跟越南时常也会发生边境冲突不过动静一般不大。

印度尼西亚跟越南就比较激进,在南海问题争端方面两个都互不谦让而且跟我国也有矛盾。

2. 海洋争端解决的原则既遵循了国际法

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原则问题上,我国政府捍卫国家利益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的,同时也秉承和平共赢理念,推进合作与对话,为最终解决争议创造条件。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通过和平谈判先后与14个邻国中的12个划定并勘定了边界。而在陆地边界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的同时,近年中国周边海上形势发展引起各方关注。

由于争议海域的主权和能源问题,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有日渐激烈的趋势。在我领海及附近海域,美日及其他周边国家不断增强军事力量,不时地进行小规模的军事行动或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这一切无疑都对我海洋主权构成了严峻挑战。为了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海洋,为了不让祖先留下的蓝色国土在我们手中丧失,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途径来寻求解决的方式。

3. 海洋争议问题

1.第二百八十七条所指的法院或法庭,对于按照本部分向其提出的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应具有管辖权。

  2.第二百八十七条所指的法院或法庭,对于按照与本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国际协定向其提出的有关该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也应具有管辖权。

  3.按照附件六设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和第十一部分第五节所指的任何其他分庭或仲裁法庭,对按照该节向其提出的任何事项,应具有管辖权。

  4.对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发生争端,这一问题应由该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决。

4. 海洋争端问题如何解决

海洋法(law of the sea)是指有关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在各种海域中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自从有了国际法,就有海洋法规,通常被视为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学科。

海洋法是有关对海洋的控制、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传统的海洋法是领海和公海制度,新的海洋法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及群岛水域,海洋科学硏究,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争端解决等一系列制度。

5. 海洋争端解决机制

南沙问题 钓鱼岛问题 西沙问题 还有英国阿根廷之间的马岛(福克兰)之争 俄罗斯日本的北方四岛之争 “分”与“不分”的里海之争 韩国日本的独岛(竹岛)之争 以及苏尔特湾之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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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海洋争端的解决原则是和平解决

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通过了《日内瓦海洋法公约》,具体包括四个国际公约,即《公海公约》、《大陆架公约》、《领海及毗连区公约》、《捕鱼及养护公海资源公约》,结束了整个海洋领域没有成文法约束的历史。

1960年第二次海洋法会议,针对领海宽度问题进行磋商讨论,试图修改1958年的《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但最终没能形成决议。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于1973年开始,连续11期共15次会议,最终在1982年4月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又按照约文要求,经过60个国家批准,一年后生效,这是国际海洋新秩序的开端。

该公约被世界各国誉为“海洋宪章”,是世界各国对海洋权利主张“妥协的统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领海诉求得到了保护。《公约》是改革旧海洋法,调整各国海洋权利冲突所取得的成果,充分协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集中体现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制度化、国际海底区域作为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制度化等方面。《公约》确定的“公海”与“人类共同遗产”概念为处理资源和空间等归属的传统问题提供了新路径,对资源与空间的归属分别做了规定。依据《公约》,公海成了非主权的自由空间,公海资源属于全人类共有。

《公约》创设了诸多规制各国海洋权利和权力的具体措施,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特别仲裁及谈判、调解等非强制性解决方式,在保障海洋法权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解决岛礁、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域争端提供了依据。之前的海洋秩序大都由海上军事力量决定,而《公约》则是以全球性法律规则来决定海洋秩序。

7. 海洋争端的解决

中国不仅有960万平方千米的陆地国土,还有300万平方千米的蔚蓝国土和海岸线。在21世纪一个波及全球的海洋经济时代来临之际,我们不能再漠视周边国家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侵犯。必须针对不同情况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本属于我们自己的资源。

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我国首先应该加强海防,因为有实力才有谈判,国家的利益只能靠实力获得。没有强大的海军,周边国家未必愿意让出已经侵占到手的海洋权益。其次,我国在处理争端时应当唯国家利益是问,以合作为主,适当强硬。因为国家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我国虽然需要一个安定的国际环境进行改革,但是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将海洋权益拱手让人。

8. 海洋争端的类型

我们根据地球表面海陆的分布情况,把海洋划分成了四大洋,分别是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和北冰洋,当然也有加一个“南冰洋”划分成五大洋的,我们还是按照常用的划分方法,划分成四大洋。海洋中的海水是互相相连的,也就是说四大洋是相通的,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由于人类习惯于从自己的认知过程来将所见事物进行命名。因此从历史来看,我们根据自己的感知将所有水体(海洋)都分成了几部分。例如,几个世纪前,西方航海路线聚集在某些地区,如欧洲和北美之间,西部非洲和南美洲之间。因此,我们将这些区域视为独立的"海洋"。随着我们的航线多样化和视野的开阔,我们开始认识到不止一个大西洋。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也认识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我们最终得到了四个大块的大洋(即四大洋),这些大洋主要是按陆地划分的。

为了处理不能使用按陆地划分的方法进行划分的部分,我们的地图制定者或政府等组织,他们采用了从陆地画出延长线的方法来再次划分海洋。现在,我们已经可以明确得划分海洋了!但是还有问题,例如,印度洋边缘的水体与旁边太平洋的水体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实际上,这两个水域彼此之间的相似性比它们各自海洋中的其它水域彼此更相似。因此,尽管这种划界的方法很清晰,很方便,但它们并没有真正提及海洋本身的特征,但水体(海洋)自身的特征似乎也很重要,也许我们应该利用我们对海洋的实际了解来划分它们。

9. 海洋争端案例

黄海处在中国,朝鲜,韩国,日本之间。从中朝边界鸭绿江口开始算起,一直到长江口外面积大约有30万平方公里,这其中包括中朝,中韩,中日军有领海争议。朝韩韩日也有领海争议。目前,中国与各个国家友好协商,大体保持目前基本稳定。唉,最后的协商由各国协谈判决定。

10. 海洋争端现状

中国海上相邻的国家有8个,陆上相邻的国家有14个,其中陆海都相邻的国家2个,具体如下:

1、中国陆上相邻的国家有14个,分别是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巴基斯坦、阿富汗。

2、中国在海洋上相邻的国家有8个,其中:(1)中国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海上相邻;(2)越南与朝鲜在海、陆两方面都与中国互为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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