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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采样规范(海水采样规范)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14 02:01   点击:296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水采样规范

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

我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是按地面水城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对向地面水水城和域市下水道排放的污水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1)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类水域,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划定的重点风景名胜区水体;珍贵鱼类保护区及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以及海水浴场和水产养菹场等水体,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保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2)重点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I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I类水城,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经济渔业水域、重要风景游览区等,对排入本区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3)—般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IV、V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I类水域,如一般工业用水区、聚观用水区及

农业用水区、港口和海洋开发作业区,排入本区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 对排入城镇下水道并进入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生物处理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二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含有此类有害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

比如常说的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笫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彩响小于第一类的污染物质,在排污单位排出口取样。比如PH、色度|、悬浮物.在污水源或排放口取样等

2. 海洋生物采样

  采样采的是在一个连续时间段内所有的波高,有义波高是分析计算出来的.  一般一次完整的波浪外业测量需要采集的数据主要有:  平均波高、最大波高、有效波高(即有义波高)、1/10波高  平均周期、最大周期、有效周期、1/10周期  波数、主波向  后期内业还要根据这些数据参数,制作出波高能量密度谱,波向概率分布,波高能量密度方向谱等.

3. 海洋生物调查样品采集方法有哪些

鲎试剂是由海洋节肢动物鲎的血液变形细胞溶解物制成的无菌冷冻干燥品,含有能被微量细菌内毒素和真菌葡聚糖激活的凝固酶原,凝固蛋白原,是从栖生于海洋的节肢动物"鲎"的蓝色血液中提取变形细胞溶解物,经低温冷冻干燥而成的生物试剂,能够准确、快速地定性或定量检测样品中是否含有细菌内毒素和(1,3)-β-葡聚糖。

目前,鲎试剂广泛用于制药、临床以及科研等领域,用于细菌内毒素和真菌葡聚糖检测。目前使用的鲎试剂分为美洲鲎试剂和东方鲎鲎试剂两大类。

鲎的身上流淌着一种十分珍奇的血液。这种血液是淡蓝色的。这种淡蓝色的血液中含铜量很高,而且一遇到细菌就会凝固。利用鲎血液的这种特殊反应,对它进行处理,可以制成一种特殊的检验试剂——“鲎试剂”。鲎试剂可以准确、快速地检测人体内部组织是否因细菌感染而致病;在制药和食品工业中,也可用它对毒素污染进行监测。

鲎试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左右,但是在1956年美国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动物学家F.Bang的一篇论文《鲎的一种细菌性疾病》发表后,人们才发现了鲎血液的实际医用价值。1965年,Dr.Bang与他的合作者制备了没有血液的鲎血细胞溶解物(LAL),1968年便正式命名为鲎试验(Limulus Test)。

鲎试剂主要成分是鲎血细胞溶解物经氯仿处理去除了抗脂多糖因子,并加入适量二价钙、镁离子,含有C、B、G因子。[2]

因此,科学家认为血液呈淡蓝色的鲎在医学研究中有独特作用。用鲎血制成试剂,再滴入注射液,若试剂立即凝固或变色,就说明注射液内含有使人发热、休克甚至死亡的细菌内毒素。

此外,鲎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呼吁政府和民间共同加强该“活化石”生物的保护。

鲎试剂是从栖生于海洋的节肢动物“鲎”的蓝色血液中提取变形细胞溶解物,经低温冷冻干燥而成的生物试剂,专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测和真菌(1,3)-β-D-葡聚糖检测。

鲎试验法是国际上至今为止检测内毒素最好的方法,它简单﹑快速﹑灵敏﹑准确,因而被欧美药典及我国药典定为法定内毒素检查法,并已被世界各国所采用。

4. 海洋局采样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2016年11月13日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2016年11月13日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老尹家海参有限公司、青岛海滨食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佳日隆海洋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海栈水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联珠、朱文嘉、薛长湖、郭莹莹、吴岩强、盛晓风、翟毓秀、孙永军、黄万成、江艳华、姚琳、李凤铃、尹宝昌、刘云涛、胡炜、杨清、姜玉宝、郭清和。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等级规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原料,经去内脏、煮制、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以其他品种海参为原料制成的干海参产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5461食用盐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30891-2014水产品抽样规范

  GB3160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要求

  3.1 原辅材料

  3.1.1 刺参

  应符合GB2733的规定。

  3.1.2 盐

  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 加工用水

  加工用水应为饮用水或清洁水,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清洁海水中微生物、有害污染物的要求应达到GB 5749的规定。

  3.2 规格

  干海参规格按个体大小划分,以每500g所含海参的数量确定规格,同规格个体大小应基本均匀。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3.4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表2。

  3.5 安全指标

  污染物、兽药残应符合GB31602-2015的规定。

  3.6 净含量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 规格

  随机抽取10只~20只干海参,称重(精确至0.1g),并换算为每500g样品中海参数量。

  4.2 感官

  4.2.1 复水前的感官

  将样品平摊于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3.3的要求检查色泽、气味、外观、杂质。

  4.2.2 复水后感官

  4.2.2.1 取三只海参,置入1000mL高型烧杯中,倒入约300mL蒸馏水(水量应浸没参体),再盖上表面皿,室温浸泡18b~24h;剖开海参体,清洗附着的泥砂,去除嘴部石灰质

  4.2.2.2 另取一只1000mL高型烧杯,将洗好的海参置于其中,倒入约300mL蒸馏水,盖上表面皿,大火煮沸,然后调至小火,保持沸腾30min,凉至室温后,置于0℃~10℃冰箱中,放置24h;再重复煮沸一次,放置24h,即可。注意,煮沸过程中应保持水量浸没参体。

  4.2.2.3检查复水后海参的肉质、外形、弹性等。

  4.3 蛋白质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4 水分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5 盐分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6 水溶性总糖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4.7 复水后干重率

  按GB 31602-2015中A,4的规定执行。

  4.8 含砂量

  按GB 31602-2015中A.的规定执行。

  4.9 净含量检验

  4.10 安全指标

  按GB 31602-2015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检查批;或以交货批组成检验批。

  5.1.2 抽样方法

  按GB/T 30891-2014的规定执行,抽样量为200g。

  5.2 检验分类

  5.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盐分、净含量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

  5.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加工原料来源或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f)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周期性检验。

  5.3 判定规则

  5.3.1 感官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3.3规定,合格样本数符合GB/T 30891-2014表A.1规定,则判本批合格。

  5.3.2 规格应与产品的标识相符合;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3.3 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5.3.4 所检项目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

  5.3.5 所检项目检验结果中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

  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标示产品盐分含量范围。

  6.2 包装

  6.2.1 包装材料

  所用塑料袋、纸盒、瓦楞纸箱等包装材料应洁净、坚固、无毒、无异味,质量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6.2.2 包装要求

  一定数量的小包装,再装入纸箱中。箱中产品要排列整齐,应有产品合格证。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腐蚀性的物质、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6.4 贮存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

5. 海洋监测规范 采样层次

 沉积物分类问题。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谢帕德分类,新修订的《海洋调查规范》仍然使用谢帕德分类,而目前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欧美、韩国、日本都使用福克分类,近年来国内有许多专家也呼吁改用福克分类。鉴于这种情况,本分技术规程仍采用谢帕德分类,但同时也给出福克分类图,作为一种过渡,要求编两套沉积物类型图,一种是按谢帕德分类,一种是按福克分类,以后逐渐过渡到福克分类。

2 关于底质采样间距,本规程引用了国家相应调查规范,但在专项实际工作中由于受总体设计方案和任务量的要求,可能总体达不到规程要求,因此需要收集资料。

3 关于黏土矿物计算公式,本技术规程采用了实际应用中最广泛、最实用的公式。

6. 海洋采办

afar是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艾法(afar)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为国内石油天然气能源公司、石油天然气生产工程公司、石油天然气采集运营公司以及各大船厂提供服务的综合供应商,主要业务领域为海洋及陆上油气开发、生产、储运加工等工程设计、采办、建造、安装和工程技术服务,船舶建造及修理、改造,海上平台维修,制氮机、发电机、SPMT动力模块车等大型设备的租赁等。

7. 海洋采集

关于这个问题,海上收海带的正确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好收海带的工具和装备,如收割器、收带篮等。

2. 确定收割区域,选择水质清澈、无污染的海域,避免收集有毒有害物质的海带。

3. 根据海水潮汐情况,选择在海水退潮时进行收割,这样可以减少海水的阻力和海带的抵抗力,易于收集。

4. 使用收割器轻轻割断海带的根部,尽量避免将海带的茎部割断,以保持海带的完整性。

5. 将收割好的海带放入收带篮中,避免将海带拖在海水中,减少对海带的损伤。

6. 将收割好的海带带回岸上,进行清洗和处理,准备食用或加工。

注意事项:

1. 收割时要注意不要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要过度采集,避免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2. 收割前要了解当地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规定,不要进行非法采集。

3. 收割时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相关装备,避免溺水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8. 海洋局采样规范最新

首先进行采样点布设。必须要考虑底栖动物的分布特点,使所采样品具有代表性。对小型河流在各种生境中按比例布点。对大型河流采样点主要布设在河道边。如果有船可在河流较深处布点(可用加重采泥器和挂人工基质法采集)。定性样点用抄网随时在河道边采集。湖泊调查样点设置依据调查目的和湖泊形态均匀分布,兼顾生境。河流按平水期、枯水期、丰水期各采集一次。湖泊一般根据需求按季节每季度采集一次。

对于不同大小的河流和水库湖泊采用不同的采样方法。小型溪流每一个代表性河段选择100m作为采样区域,或采样长度至少为河宽的40倍。使用D型网、索伯网采集,按各小生境类型面积确定各生境的采样强度。总采集面积不小于2m2。大型河流每个采样河段长500m,六个均匀的断面,在河道两岸浅水区域(水深<1m)采集(共12个采样区)。每个采样区用D型网采集6次。整个河段采集面积约为10m2。对于堤岸比较陡使用船只在岸边采集。湖泊定量样品用1/16 m2的加重的彼得生采泥器采集,泥样经420 µm(60目)的铜筛筛洗后,置于解剖盘中将动物捡出,个体较小且较多的底栖动物用湿漏斗法分离。捡出的动物用10%的福尔马林固定,然后进行种类鉴定、计数,部分样品现场用解剖镜及显微镜进行活体观察。

用抄网、手捡等方法在岸边及浅水区采集定性样品。采用抄网采样时,应尽可能在各种生境采样。

使用D型网、索伯网采集的样品可直接在抄网中洗涤,对于大的石块和凋落物等应清洗干净检查后丢弃。清洗干净后将获得的底栖动物及其腐屑等剩余物可在野外当场挑拣,或装入塑料袋中,同时放进标签并作好记录,封紧袋口,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分检工作。因时间关系不能立即进行分检工作的,应将样品放入冰箱(4℃)中,或把袋口打开,置于通风、凉爽处,以防止样品中底栖动物在环境改变后的突然死亡与昆虫的迅速羽化,造成数量上的损失。

用采泥器在采样点采得泥样后,应将泥样全部倒入大脚盆中,再经60目分样筛筛洗干净。依据上面方法进行后续工作。

人工基质法采集底栖动物,取出采样器后,迅速放置到桶中,将其中石块取出并用河水清洗干净后丢弃或回收重用。桶中的生物样品和杂质经60目分样筛筛洗干净。

大型底栖动物,经洗净污泥后,在野外即可进行分样,在室内即可按大类群分别进行称重与数量的记录。与泥沙、腐屑等混在一起的小型动物,如水蚯蚓、昆虫幼虫等,则需在室内进行仔细的分样过程。应将洗净的样品置入解剖盘中,加入清水,利用尖嘴镊、吸管、毛笔、放大镜等工具进行工作,挑选出各类动物,分别放入标本瓶中,直到采集到的标本全部检完为止,并加入固定液。在标本瓶外贴上标签,瓶内也放入一标签,其内容与塑料袋内的标签一致,最后将瓶盖紧保存。

对于生物样品很多的样点,可以采取亚样取样法。把白磁盘分成6cm×6cm的方格,然后随机取3个方格,挑取其中的底栖动物,并保证所有底栖动物数量约为300个(±10%),如少于300,需再随机选取一个格,挑出其中的底栖动物。如超过需对挑出来的样品重新进行亚样选取。

所有样品使用10%的福尔马林液中固定保存。保存液的体积应为所固定动物体积的10倍以上,否则应在2-3天后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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