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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渔业推广专业(海洋与渔业管理)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13 08:29   点击:137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与渔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四章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五章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七章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拟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保护和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

  第八条 国家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毗邻重点海域的有关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区域合作组织,负责实施重点海域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第九条 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有关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跨部门的重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未能解决的,由国务院作出决定。

  第十条 国家根据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本行政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并纳入人民政府工作计划,按相应的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将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在国家建立并实施排污总量控制 制度的重点海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将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重要依据。

  排污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的重点海域和未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海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暂停审批新增相应种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十二条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

  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加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监视规范和标准,管理全国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发布海洋巡航监视通报。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辖水域的监测、监视。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的分工,分别负责对入海河口、主要排污口的监测。

  第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编制全国环境质量公报所必需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料。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六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海洋综合信息系统,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在海上实行联合执法,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应当予以制止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的扩大,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2. 海洋渔业管理模式

回答1、养殖的地点不同:在内陆淡水区域的池塘、湖泊以及水库等地方便可以发展淡水渔业,而海洋渔业主要是利用海水进行养殖,通常可以根据它与海岸的距离,将其分为近海渔业、外海渔业以及远洋渔业。2、养殖规模不同:淡水渔业的养殖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小,而海洋渔业的养殖规模通常比较大。3、水产物的味道不同:从淡水中出来的水产物,其味道一般不如海水中出来的水产物。

一、淡水渔业和海洋渔业的区别

1、养殖的地点不同

(1)淡水渔业:在内陆淡水区域的池塘、湖泊、水库等地方便可以养殖。

(2)海洋渔业:一般是利用海水进行养殖的,通常又可以根据与海岸的距离,把它分为近海渔业、外海渔业以及远洋渔业。

2、养殖规模不同

(1)淡水渔业:养殖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小。

(2)海洋渔业:养殖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大。

3、水产物的味道不同

(1)淡水渔业:水产物的味道一般不如海洋渔业所出来的水产物。

(2)海洋渔业:水产物的味道通常很好。

3. 海洋渔业管理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保障休闲渔船运营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港交通水域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和使用休闲渔船从事渔业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休闲渔船,是指主要用于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第四条(管理体制)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休闲渔船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休闲渔船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以及海警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船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基本制度)国家对休闲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指标管理,实施企业化经营和定点渔港管理。使用休闲渔船开展经营的,应以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为经营主体,并在固定的定点渔港经营。休闲渔船定点渔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其中,海洋休闲渔船定点渔港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海洋渔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中选择并公布。休闲渔船从事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等休闲捕捞活动应办理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实施捕捞限额管理。第六条(标准船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休闲渔船船型参数表,制定并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其中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应大于或等于12米。 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及以后申请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休闲渔船的,应符合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法人组织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化船型要求。第七条(乘员人数)休闲渔船船员和乘客总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最高乘员人数,船员总数不得少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4. 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根据《海南省海洋渔业管理条例》,海南省对海捕鱼实行禁捕期制度,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民利益和生态环境。

禁捕期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度海洋生物繁殖和生长的情况制定,一般会在每年的清明节前后实施,禁期为1个月左右。具体禁捕期时间以当地政府发布的通知为准。因此,对于2023年海南省禁海捕鱼期的具体时间,在官方发布通知前,暂时无法得知。

5. 海洋渔业管理是做什么

就业前景就是搞渔业管理,就业面:渔业行政机构、水产科研(所)机构、水产生产部门。

听同学说,远洋渔业管理很挣钱的,但是在海上时间一般是几个月。

6. 海洋渔业管理数字海洋平台

是必要的。因为近年来深圳市面向公众开放的海滨区域越来越多,为了确保游客安全及保护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实施了海边预约规定。游客需要提前在线申请预约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成功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入海。同时,对于每日允许入海人数也有限制,避免出现海滩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深圳市海洋与渔业局官网提供了详细的在线预约流程及具体的入海须知,建议游客提前了解并按照规定行事,以免耽误游玩时间。

7. 海洋渔业管理行政划分

第一产业。

第一产业包括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矿业;第二产业包括制造业、运输业;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金融和保险、不动产、个人服务。

渔业是人类利用水域中生物的物质转化功能,通过捕捞、养殖和加工,以取得水产品的社会产业部门。

渔业是指捕捞和养殖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及海藻类等水生植物以取得水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一般分为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渔业可为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提供食品和工业原料。

开发和利用水域,采集捕捞与人工养殖各种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植物以取得水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是广义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水域可分为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按生产特性分为养殖业和捕捞业。

8. 海洋与渔业管理局

海洋与渔业局可以收回海域使用权。因为海域与渔业的管理权是海洋与渔业局。如果海域使用时对海域有危害行为等情况下,所以海洋与渔业局就有权收回海域使用权。海域和农村的土地一样也有确权。确权后将加大养殖业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行为,视情节依法予以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9. 海洋渔业管理许可证的分类标准

需要办证。因为观赏鱼属于一种特殊的养殖品种,如果不办证就直接养殖,可能会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观赏鱼的养殖也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办证可以确保养殖者具备足够的能力和责任感。此外,办证还可以保证观赏鱼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环境资源。办理观赏鱼养殖证书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申请流程。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件,如身份证、养殖场地照片、观赏鱼的品种、数量等信息。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办理证书后,还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养殖活动,如定期进行鱼病防治、环境卫生管理等。

10. 海洋与渔业管理考试题库

从国家来说,属于两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隶属国务院,重点是海域的管理

行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涉海事件的处理以及开展海洋资源调查科研等。比如:北极科考。而渔业局是设在农业部的一个行政单位,主抓渔业生产和渔业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渔政管理。目前沿海各省把海洋和渔业合署为一个行政单位,主要是从机构改革入手,便于开展工作,其职能是和上述国家两个单位保持一致的。统一称xx省海洋与渔业厅(局)。

11. 海洋渔业管理许可证

你好,钓鱼艇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办理相应的证件。一般来说,需要的证件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1. 钓鱼许可证:这个证件是钓鱼活动必须的,可以在当地的渔业部门或者相关机构进行申请。

2. 船舶登记证:如果钓鱼艇是自己购买或者租赁的,需要进行船舶登记,以证明艇只的所有权和合法使用权。

3. 船舶安全检验证:这个证件是钓鱼艇必须的,需要在每年进行定期的安全检验,以保证艇只的安全性能。

4. 船员证:如果需要雇佣船员,需要进行相关证件的办理,以证明船员的身份和资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钓鱼艇的证件要求可能不同,具体的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定进行了解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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