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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检测方案(海洋环境监测方案)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12 02:05   点击:261  编辑:jing 手机版

1.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创建于1959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

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从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的国家级业务中心。长期以来,海洋中心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管理支撑业务为核心,形成了涵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法规与政策制定,海洋环境基准、质量标准及监测评价技术方法研发与示范,海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与预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监管,海洋污染事故与生态灾害预警应急,海洋工程行政许可与监管技术支撑等综合业务能力,海洋中心组织编制的《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等各类信息产品为国家和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决策、国际公约履约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中心已打造了一支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业务与科研相结合、支撑与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化技术队伍,成为主体职责业务化、工作组织系统化、技术能力现代化、管理支撑专业化的国家级科研业务机构

2.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第一条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为控制、减轻、消除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而采取的响应行动;“应急防备”是指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而预先采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沿海市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对污染风险和应急防备需求进行评估,合理规划应急力量建设布局。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储备库。

  第七条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机制,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的单位应当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必须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确保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

  第九条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编写报告,评价其具备的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是否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吞吐能力或者船舶修造、打捞、拆解活动所必需的污染监视监测能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以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港口、码头、装卸站的验收工作时应当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其具备与其所从事的作业相应的船舶污染防治能力。

  第十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沿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制定市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制定或者修订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船舶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按照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评估结果和修订情况如实记录。

  第十二条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型式和使用性能检验,其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将其所生产、销售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种类及其检验证书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船舶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及其生产单位向社会公布。

3. 海洋环境监测内容

海洋环境监测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海洋生态环境知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常识、海洋生态环境简易监测仪器的操作方法,以及采、送样的方式和要求等

海洋环境监测员,要完成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下达的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主要负责检测,磷酸盐,亚硝酸盐,硅酸盐,硝酸盐,氨氮,油类,悬浮物等指标实验。而且常出外采样,能独立完成所有工作,包括现场采样,现场测定,和回到实验室做的其他相关实验。

4. 海洋环境监测的定义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 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肩负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

5.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收费

测绘公司靠土地测绘、工程测绘、海洋测绘、空间信息技术服务赚钱。

1、土地测绘:土地测绘是测绘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包括土地界址标志的勘测、测量和标定等,这是国家规定的必须程序,需要专业的测绘人员进行测绘,因此是测绘公司的主要赚钱来源之一。

2、工程测绘:工程测绘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种工程的测绘,测绘公司需要提供一系列测绘服务,如地形测量、建筑测量、水准测量等,提供精准的测绘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参考。

3、海洋测绘:海洋测绘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需要测绘公司提供海洋资源调查、海底地形测量、海洋环境监测等一系列服务,为国家海洋事业做出贡献,同时也是测绘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4、空间信息技术服务:随着卫星遥感技术的发展,测绘公司也可以通过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提供一系列空间信息技术服务,如数字地图制作、空间分析、遥感影像处理等,为各行各业提供精准的空间信息。

6. 海洋环境分析监测技术

可以通过航海网站或者船舶采集系统获取海域实时画面。因为现在有很多专业的船舶采集系统和航海网站,可以通过卫星定位和数据传输等技术实时获取海域的画面。这些系统可以提供各种实用的功能,如海图、气象预报、潮汐数据等,方便船舶导航和管理。如果需要查看海域实时画面,可以通过这些系统的平台或者APP来获取,需要先安装相应的软件,然后进行注册和登录即可。另外,一些船舶采集系统还提供了远程监控和预警等功能,能够及时发现海上情况,提高航行安全性。

7.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范文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也是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 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肩负着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

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全国近岸海域生 态监控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主要海洋功能区监测以及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同 时还开展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8.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是指利用卫星、飞机、地面站等多种监测手段,综合观测、分析、预测地球系统的动态变化,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地球表面的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和其他地球物理参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水域、森林、城市等地物分类、海洋温度、风速、降水等气象数据。

2. 气象监测系统:利用基本气象观测设备,如气象站、探空气球等设备进行气象监测。这些设备可以对气温、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降水量等进行监测,为天气预报、气候分析等提供数据支持。

3. 地下水监测系统:利用井口监测设备、水文地质探测技术等手段,监测地下水位、水质、水流方向等信息。

4.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利用监测站、示踪气球等设备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空气中的化学物质、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含量,以及PM2.5、PM10等大气颗粒物等指标。

5. 海洋监测系统:利用水下浮标、浮标船等设备,分析海洋温度、盐度、含氧情况等海洋物理性质,预测、监测海洋环境变化。

6. 地震监测系统:利用地震台网、地震卫星等设备,观测地震的发生、震级、震源位置信息,评估地震灾害风险,为抗震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9. 海洋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措施

全海域低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和 全海域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相结合。

10.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设计

主要以污染监测调查为主

国家海洋局新组建了全国立体海洋监测网。该网是利用卫星、飞机船最近舶、浮标(包括锚定浮、 ARGO浮标、漂流浮标)、岸基监测站平志愿团等手段构成的海洋监测立体监测系统。任务是对我国管辖的全部海域时性监测监视。该系统再近岸、近海、远海和远海监测区域以及主要海洋功能区,全面开展海洋环境质量和海洋生态监测,并对海洋赤潮、风暴潮、海上巨浪、海冰以及海上溢油等海洋环境问题进行监测监视。

11. 海洋环境监测方案怎么写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 年,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肩负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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