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牧场的发展现状
1.海域面积广阔
2.海洋渔业传统良好
3.高校科研院所多技术支持雄厚
4.政府支持提倡
2. 海洋牧场的未来发展规划
海洋牧场的目的:其一是为了提高某些经济品种的产量或整个海域的鱼类产量,以确保水产资源稳定和持续的增长。
其二是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重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生态渔业。 海洋牧场可以提供鱼类,贝类,海藻等海产品。 还有一点给忘了:小心海星和海豚,(*^__^*)
3. 海洋牧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可行性高。因为海洋牧场可以利用海洋资源进行养殖,与陆地畜牧业相比,其环境污染更少,饲料更易获取,可用海洋资源更丰富,同时海洋牧场的扩张空间也很大。此外,海洋牧场能够为当地经济带来很多好处,不仅提供就业机会,还能促进当地水产品业的发展。在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海洋牧场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还需要加强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推广和提高海洋牧场技术和管理水平。
4. 海洋牧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海洋牧场发电是利用潮汐、海流和波浪能量来驱动涡轮机,进而产生电能的一种方式。这种发电方式在海洋季风区特别适用,因为当风浪较大时,会产生更多的波浪和海流,能够为涡轮机提供更充沛的能源,从而提高了发电效率。然而,海洋牧场发电在应用中还面临着技术难度大、设备维护困难等问题,目前仍在不断探索和研究中。
5. 海洋牧场的发展历程
目前最常见的海洋牧场类型,一般建在近海沿岸。渔业增养殖型海洋牧场产出多以海参、鲍鱼、海胆、梭子蟹等海珍品为主。
生态修复型海洋牧场属于目前海洋牧场受鼓励的发展方向。我国北方地区往往以近海中小型生态修复海洋牧场为主,南方地区以外海大中型生态修复海洋牧场较多。
6. 海洋牧场的发展现状如何
“海洋牧场”是指在一定海域内,采用规模化渔业设施和系统化管理体制,利用自然的海洋生态环境,将人工放流的经济海洋生物聚集起来,像在陆地放牧牛羊一样,对鱼、虾、贝、藻等海洋资源进行有计划和有目的的海上放养。
一般意义上,海洋牧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海域里,为了有计划地培育和管理渔业资源而设置的人工渔场。首先营造一个适合海洋生物生长与繁殖的生境,并进行水生生物放流(养) ,再由所吸引来的生物与人工放养的生物一起形成人工渔场,依靠一整套系统化的渔业设施和管理体制,将各种海洋生物聚集在一起,如赶着成群的牛羊在广阔的草原上放牧那样,建立可以人工控制的海洋牧场,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作为渔业生产基础的水产资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7. 海洋牧场的发展现状分析
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农场,作为海洋经济重要的一环的海洋农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海洋农场建设,是优化海洋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渔业供给侧改革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已建成了北起辽宁丹东、南至广西防城港,分布在沿海11个省、区、市的42家国家级海洋农场示范区,探索放流与投礁相结合, 渔业与旅游相整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融合的现代化海洋农场发展道路。
8. 海洋牧场的市场分析
日本
基本情况
海洋牧场的构想最早即由日本在1971年提出,1973年,日本又在冲绳国际海洋博览会上提出:为了人类的生存,在人类的管理下,谋求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协调发展。1978年~1987年日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栽培渔业”计划,并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海洋牧场——日本黑潮牧场。日本水产厅还制订了“栽培渔业”长远发展规划,其核心是利用现代生物工程和电子学等先进技术,在近海建立“海洋牧场”,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养)和吸引自然鱼群,使得鱼群在海洋中也能像草原里的羊群那样,随时处于可管理状态。
韩国
基本情况
1994年~1996年进行了海洋牧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于1998年开始实施“ 海洋牧场计划”,该计划试图通过海洋水产资源补充,形成( 制造) 牧场,通过牧场的利用和管理,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增长和利用极大化。该项目计划分别在韩国的东海(日本海)、韩国南部海域(对马海峡) 和黄海建立几个大型海洋牧场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特有优势品种的培育, 在形成系统的技术体系后,逐步推广到韩国的各沿岸海域。1998年,韩国首先开始建设核心区面积约20km的海洋牧场。经过努力经营,2007年6月竣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统营牧场取得初步成功后正推进建设其他4个海洋牧场,并将在统营牧场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应用到了其它海洋牧场。
美国
1968年提出建设海洋牧场计划,1972年付诸实施,1974年在加利福尼亚海域利用自然苗床,培育巨藻,取得效益。
中国
中国海洋牧场建设的构想最早由曾呈奎院士于1970年代提出,即在我国近岸海域实施“海洋农牧化”。1979年,广西水产厅在北部湾投放了我国第一个混凝土制的人工鱼礁,拉开了海洋牧场建设的序幕。从1981年至1988年,我国其他沿海8个省市分别投放了大量的人工鱼礁,体积共计20多万立方米,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进入21世纪以来,沿海各省市充分利用海洋资源,积极进行人工鱼礁和藻场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牧场。
山东省自2005年起开始实施《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规划》,在全省沿海大范围开展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连云港海州湾、厦门五缘湾、珠海万山群岛、海南三亚等地也已启动建设不同规模的海洋牧场。浙江舟山市的白沙、马鞍列岛两个农业部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
9. 海洋牧场发展现状及问题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渔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牧场建设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管控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海底地形坡度平缓或平坦,礁区或拟投礁区域历史最低潮水深一般为6—100米(河口等特殊海域经专家论证后水深可低于6米),海底地质稳定,海底表面承载力满足人工鱼礁投放要求。具有水生生物集聚、栖息、生长和繁育的环境。海水水质符合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除外),海底沉积物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功能定位明确。示范区应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区建设,能够改善区域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底荒漠化问题,使海域渔业生态环境与生产处于良好的平衡状态;能够吸纳或促进渔民就业,使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配套的捕捞生产、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不影响海洋牧场主体功能。
(四)工作基础较好。黄渤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东海和南海区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平方公里或已投放礁体总投影面积不低于3公顷,海域使用权属明确;黄渤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万空方,东海和南海区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万空方,礁体位置明确,并绘有礁型和礁体平面布局示意图。具有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采捕作业方式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示范区应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海洋牧场管护,周边捕捞渔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管理规范有序。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有专门规章制度,并建有完善档案。示范区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有礁体检查、水质监测和示范区功效评估等动态监控技术管理体系,保证海洋牧场功能正常发挥;能够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摄影摄像、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分析海洋牧场建设对渔业生产、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