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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科技经费投入(国家海洋科技中心)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5-07 14:18   点击:261  编辑:jing 手机版

1. 国家海洋科技中心

待遇很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国家海洋信息资源,指导、协调全国海洋信息化业务工作,为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公益服务和海洋安全提供海洋信息的业务保障、技术支撑与服务。

2.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在我们国家,研究员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职称等级相当于高等院校的教授,也相当于医院里的主任医师。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技术职称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依据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同,又分为若干个系列。研究员就是科研系列的正高级职称。

3. 国家海洋科研中心

很好的。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创建于1959年11月27日,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位于厦门市东海之滨,是国家公益类综合型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海洋三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与国内多所著名高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据2014年年初研究所官网显示,海洋三所拥有4大研究领域,16个研究方向,13个研究部门1。

4. 国家海洋科技中心官网

主要负责本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海岛使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海洋倾废和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开展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拟定,参与海岸线修测和沿海省际、区(县)际间海域勘界,参与海洋政策、法规、规划和有关标准制定等工作。

《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化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事业要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环境友好、海洋安全保障有力、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管理先进的海洋事业体系。(沪府办发[2018]1号,2018年1月2日印发)海洋事务中心希望抓住海洋发展的大好机遇,引进优秀人才,一同守护国家的蓝色海洋。

5. 国家海洋科学中心

海洋真正综合性的海洋研究所有三个,山东青岛的海洋一所,浙江杭州的海洋二所,福建厦门的海洋三所。另外非综合的有天津的海洋技术所、海洋信息中心,杭州的海水淡化所,北京的战略所、卫星应用中心,大连的监测中心等。青岛北海分局,上海东海分局,广州南海分局也做一些研究,有不少研究室。

6. 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待遇怎么样 答:中心站的待遇一般都不错,在当地的中上水平。出海肯定有补贴的。

7.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0 招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8. 国家海洋技术研究中心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青岛分部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是“国家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唯一的专业电子测量仪器研究所,主要从事微波/毫米波、光电、通信、通用基础等门类测试仪器及测试系统的研发和生产。四十一所本部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分部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合肥等地设有窗口和办事机构。四十一所现有职工1000余人,四十一所在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中占据龙头地位,为包括重点航天工程在内的许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2,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科研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隶属中国北车。2015年,中国北车和中国南车合并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四方所占地20余万平方米,下辖3个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8个合资公司。经过60年的发展,中车四方所成为中国轨道交通核心系统和关键产品的主要研发生产基地和重要供应商。重点发展轨道车辆电气、电子、减振、钩缓、制动、智能装备、绿色节能系统、信号系统等核心产业,助力“复兴号奔驰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

3,中船重工第725研究所青岛分部

中船重工七二五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是专业从事船舶材料研究与应用的科研机构。七二五研究所总部位于河南省洛阳胡思,青岛分部主要从事海洋腐蚀与防护专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及检测服务。设有“海洋腐蚀与防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船舶材料验证试验中心腐蚀与防护材料检验站”,“中国船舶工业船舶材料腐蚀与防护青岛检测站”。拥有材料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培养点和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博士后工作站,同时是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理事长单位。

4,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始,建于1950年8月,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国立机构,是我国海洋科学的发源地。70年来在我国海洋基础研究领域做出了许多奠基性和开创性的工作,引领我国海洋科学的发展,目前仍然是我国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综合海洋研究机构之一。建有国家海洋腐蚀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生态养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海洋生物制品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研究所有在职职工735人,两院院士3人。

5,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前身为1979年成立的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于1999年7月转制进入中国石化;现为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与安工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安工院现有科研人员600余人,拥有特聘院士2人,建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和青岛市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拥有国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唯一一家从事安全研究的“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中国石化重点实验室,多个省部级技术平台。

6,中船重工第七一六研究所青岛分部

第七一六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5月,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的一个集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所,总部地处江苏省连云港市,在青岛设立分部,现有从业人员22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00余名。七一六所拥有有四个行业测试中心、多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硕士点、联合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设有江苏杰瑞科技集团公司,辖十多个控股子公司,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地设有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获得过国家级奖20余项,省部级奖240余项。

9. 国家海洋科技中心党委书记

200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水利与海洋工程学系,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05年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支部书记。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入选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新星计划),2009-2010年在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系访问。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作为骨干成员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完成浙江省级科研项目4项。已发表论文4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水工结构工程、工程爆破、风力发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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