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一是提高海洋空间治理水平。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陆域、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管治格局。
二是实施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在闽江口、东山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每个沿海市(区)建设1个以上滨海沙滩景观带样板。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漳州八尺门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主要海湾互花米草外来物种防治,实施重点河口红树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四是联防联控陆海主要污染。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整治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实施船舶水污染物分类管理,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
五是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海上环卫机制,集中攻坚清理近岸海域和海岸带既有垃圾。开展重点岸段的定期随机抽查,夯实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建设重点岸段海漂垃圾视频监控和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预报系统,推动海漂垃圾智慧治理。
六是提高海洋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建立重点区域涉海风险源清单和管理台账,建设生态海堤,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对涉海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完善疏堵结合的监管措施。
七是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在科学研究、监测体系、增汇工程方面,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海洋储碳新机制等研究,探索海洋碳汇调查、监测、核算方法和蓝碳交易方法学,试点增汇工程,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意义是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制定交通发展战略,编制交通专业规划和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公共交通枢纽站、内河港区、内河航道、道路客货运场站、城市公交场站等的规划建设。
3、负责编制交通行业的年度供应计划、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科技发展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并负责协调管理。
4、负责交通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场的培育和管理;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客货运输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5、研究提出本市交通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参与制定与交通行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提出市管交通行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规费收缴和监管。
6、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行业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企业经营资质、新增运力、线路资源配置的审核、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的国际海上运输、沿海运输和长江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
7、研究制定交通行业的科学技术进步规划和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交通行业技术装备的选型、开发和质量审定;组织实施国家交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起草有关地方交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8、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市交通设施(不含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配套工作;对交通行业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负责、协调交通行业内河航道、客货运枢纽场站等有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对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出意见。
9、负责交通行业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协助处理交通行业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供应事故;加强对交通行业服务供应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的规范服务标准;组织对交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鉴定、监督和检查。
10、负责外贸、重点、紧急、特种物资运输以及重大建设工程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专项客运任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推进联合运输、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等综合运输工作;负责市域和对外交通的综合协调。
11、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审核交通行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技术引进、设备引进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涉及交通行业的与外国政府间和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交往活动。
12、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全球海洋治理客体
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是主权国管辖的国家全部疆域。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排他的管辖权。领土同时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是国际法的客体。
扩展知识:
国家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国家领土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的。通常,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
1、领陆是最基本的部分,一国的领陆包括其大陆部分,也包括其所属岛屿。
2、领水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两大部分。
3、领空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4、底土,亦称之为地下领土,包括领陆的底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和底土,国家对其资源拥有主权,对在底土上进行的开发和利用事业行使完全的管辖权。
4. 全球海洋治理机制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可以保留自然资源的丰富性和海洋天然的本底,保护海洋原始的面貌和状态,保护物种原有特性不至丧失;能保护、恢复、发展、引种、繁殖生物资源,能保存生物物种的多样性,能消除和减少人为的不利影响。
2、污水排放治理
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会带给海洋大量的病菌和有毒物质,导致海水富营养化。要想改善海洋环境,必须重视排放问题。
3、禁止对海洋的过度开发
填海造陆、能源开采等过度开发会破坏生物的栖息地,使生物面临灭绝的威胁,滥捕滥杀也会造成物种数量急剧减少。
4、发展海洋科学与技术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科学研究,为保护海洋生物提供技术支持。
5、减少噪音污染
据环球网报道,在过去的100年里,海洋噪音越来越严重,螺旋桨、声纳等在海洋中产生了各种噪音,这些噪音已干扰到海洋生物的正常活动。因此,要“静”化海洋,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有害影响
5.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措施
全球海洋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是推进全球海洋治理进程的重要保障。全球海洋治理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冲破海洋霸权主义的重围,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海洋治理观,打造紧密的蓝色伙伴关系,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发展。海洋治理影响人类福祉,关乎人类安危,维系人类命运。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全球海洋问题日益突出。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破坏、海洋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已严重威胁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全球海洋治理势在必行。
6.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意义和途径
海洋是生命之源,人类的水源基本是从海洋蒸发到大气,再凝聚到山川,最后汇入河流,而且大量的鱼类是人类的食物,盐也是海水中提取出的,这些都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海洋是一个完整的水体。海洋本身对污染物有着巨大的搬运、稀释、扩散、氧化、还原和降解等净化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当局部海域接受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它本身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该海域的污染。
海洋污染,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是各国的共同要求。海洋污染的特点是:污染源广、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多、扩散范围大、危害深远、控制复杂、治理难度大。因此,海洋污染比起陆上的其他环境污染要严重和复杂。
此外,海洋污染还直接危害沿海人民的身体健康。。。
海洋里提供给人类的渔业资源是有限度的。而现在实际捕捞量已大大超过容许捕捞量
上述情况说明,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保护海洋资源,防止恶性循环继续发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目前应该在如下几方面采取行动:
①对海洋环境进行调查、监测,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的管理。海洋环境调查和监测是海洋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只有对海洋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摸清楚,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有力的措施,改善、保护和保全海洋生态环境。
②制订和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我国对海洋环境保护十分重视,1982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还相应颁布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10多个条例,10余项部门规章和海水水质标准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法规,取得了重大的成果。
③采取可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a.减少陆源污染物的入海量。主要措施有调整沿海大中城市工业布局,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定期治理或关、停、并、转、迁,建设污水处理厂,开展三废综合治理利用等。
b.对港口、运输船舶和钻井船装备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和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
c.各油田配置围油栏、化学消油剂和溢油回收船。
建立海上疏浚物倾倒区、空中放油区,建立倾倒许可制度,并加强对倾倒区的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停止在海上倾倒工业废物,禁止工业废物和阴沟污泥在海上焚烧。
d.严格禁止在海上处理一切放射性物质。
实行海岸带综合管理,如对以煤和油为燃料的船舶的海滨砂矿开采、近海油气开发、工业化的捕捞和养殖、海岸工程的建设、沿海地区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滩涂围垦和围海造地,过度抽取地下水,以及各种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活动实行综合管理。
e.限制捕捞数量、实行休渔制度和渔船报废制度,禁止使用各种围网捕鱼;投放人工渔礁,促进鱼类繁殖,保护水产资源。
f.建立各种自然保护区,如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自然保护区、海洋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物种自然保护区等。
④加强国际合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世界海洋是一个整体,也是全人类共同的资源宝库。国际上目前已经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如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一系列海洋法规的制订,各涉海国际组织的频繁活动,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21世纪议秘》等。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这方面也已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相继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等近20个涉海国际组织,参加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订工作,并于1996年批准了该公约。我国还参与许多国际协定的制订工作,并与几十个国家签订了大量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我国在和各国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7.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很好的一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和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始于2014年。培养模式是采用“4+0”国内学位,或者“2+2”拿双学位。
海洋科学是中国海洋大学的金牌专业,全国排第1,实力不会弱,澳大利亚的那个大学在澳大利亚也算很不错,海洋学也是它的优势学科,算是强强合作吧。如果你有日后国际化发展的打算,学这个专业也很不错。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3698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84余人,博士生导师505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9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92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万人计划”入选者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3人,山东省“泰山学者”66人,“筑峰人才工程”、“繁荣人才工程”特聘教授67人,“青年英才工程”教师16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10人。
8.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可持续发展目标14(水下生物)于2015年获得通过,作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17个变革性目标的组成部分,强调必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
目标14在一系列关注海洋问题的具体目标的指导下得到推进,这些具体目标包括:减少海洋污染,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尽量减少海洋酸化,终止非法和过度捕捞,增加对科学知识和海洋技术的投入,以及遵守要求安全、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的国际法。
海洋及其资源为人类福祉和生计提供了大力支持,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至关重要。但是,人类活动继续威胁着海洋及其资源的福祉。
这些威胁包括不可持续的捕鱼行为和有害的渔业补贴,以及废物管理不善,导致各种海洋污染,例如塑料污染和营养物污染。可持续发展目标14及其十个目标尤其旨在应对海洋面临的上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