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海洋法对中国的作用
1、国际法导论
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实践。
3、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要件;国家的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豁免;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区域性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4、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标准及其实施机制。
5、国家领土
国家领土的界定;国家领土的取得和变更;领土主权及限制;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中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分析。
6、国际海洋法
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概念;基线、内水、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与群岛水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制度;国际海洋争端的解决机制。
7、空间法
空气空间法与外层空间法。
8、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关系法。
9、条约法
条约的缔结、生效;条约的解释和修订;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
10、国家责任法
国家责任的界定;国家责任的形式;国家责任的成立与承担;国家环境责任等新问题。
11、国际争端的解决
国际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
2. 国际海洋法的新发展
签署并批准:152国。 签署但未批准:26国。包括美国、利比亚、阿富汗、柬埔寨、伊朗、朝鲜、瑞士、中非共和国等。 未签署:18国。包括以色列、委内瑞拉、教廷、叙利亚、哈萨克、阿塞拜疆、摩尔多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等。
3. 国际海洋法的特征
1500平方公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中间的岛屿,一个自然岛屿,可以维持人的自然生存,它同样可以拥有自己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可划属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面积:领海可达1500平方公里(12海里,22公里,半径平方乘以3.14),专属经济区43万平方公里。
4. 《国际海洋法》
国际法有哪些
国际法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下列国家间关系的规则:领土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具体内容过多,只能简单说明有如此多的法
5. 国际海洋法的推行效果
《联合国海洋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6. 国际海洋法的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获得通过。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1994年11月16日生效,已获150多个国家批准。公约规定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7. 国际海洋法制度
海岸200海里经济专属区!
一个国家主张海洋权益的范围,都是各自国家来确定,不过前提是遵循国际海洋法的规则制定!
如果是海洋领海主权就是12海里了!现在很多国家为了加大自己的海洋权益,连一个不露出海平面的暗礁都会去标识权益,这就使得国家不能不及时应对!
8. 国际海洋法的定义
海洋法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确定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并调整各国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二是海洋法就是规定海洋各个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其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它还具有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合法权利、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