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支援内地人员政策文件
按照政策应该还需要做核酸检测。
现在入境中国,仍然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采集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两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解除隔离后的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但是每个省市的隔离政策又不尽相同,入境人员采取的是14+7或14+7+7天的隔离政策。
2. 上海支援内地认定
支内职工是在职职工,经政府或单位动员以后被分配到外地支援内地建设的职工叫支内职工。支内职工子女随父母到外地去属于随迁家属,非在职人员。不算支内职工。跟随父母支内的子女应该不算支内吧,这个支内就是指的是本人,而不是指后面的儿孙们。
3. 上海支援全国
不一定给补贴。因为上海市在支援大西北人员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政策补贴,但并非所有支援人员都一定会得到补贴。如果这些人员在支援期间有出色表现,进行了重大贡献,那么很有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补贴和奖励。但如果没有表现出色,那么就不一定能够获得补贴。此外,支援大西北人员的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艰苦的工作,需要这些人员的顽强毅力和勇气,而不仅仅是对物质的奖励。
4. 上海市对支援内地建设人员的补贴政策
2021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扩散,而关于医务人员防疫补助问题持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就明确,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
换言之,这种抗疫补助是医护人员应得的临时性「法定收入」。既然是一种「法定收入」,那么医护人员即可按规定领取。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有关部门还规定,对于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吉林省出台最新政策,补贴双倍!
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慧群介绍,去年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切实履行职责,快速反应,配套跟进,全面落实,立足资金和政策两个方面,全力保障防控费用。省财政共制定疫情防控财政相关政策 53 项,其中牵头 25 项,配合 28 项。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88.5 亿元,这些已有的政策将继续有效、管用。在此基础上,为应对此次省内局部的疫情,经研究决定,又即时出台下列三项措施,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通化、长春 (含公主岭)、松原等地核酸检测费用,省级财政在现有属地政府全额承担的基础上,对风险级别达到中级以上 (含中级) 区域,按核酸检测费用的 60% 予以补助。
二是对派往疫情重灾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比照去年援鄂医疗队补助政策,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比照 2020 年援鄂医疗队补助政策,在国家补助标准每人每天 300元、200 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达到每人每天 600元、400 元。)
三是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通化、长春 (含公主岭)、松原等地区,省级财政将根据实际给予必要的一次性财力补助。同时,在分配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共卫生等领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时,将疫情防控作为主要因素予以重点倾斜和照顾。
5. 上海支援外地
根据《上海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办法》,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户口: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
(6)申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
(7)申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8)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
(9)申请人原是否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原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离(退)休证、离(退)休审批表、申领退休金的相关凭证。
原有工作除名或无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无业凭证、养老保险手册等原件及当地县以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出具的“是否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起止日期”的证明及历年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清单、对帐单、个人缴纳收据等原始凭证,居(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
(10)申请人原由本市知青、支边、支内的原始依据(如:招工表、录取通知书、档案馆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设分配去向名册、曾在本市代训的职工登记表、中学生毕业登记表等);
(1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若人事档案在外单位的由保管档案的单位出具证明及保管费用的收据);
(12)申请人配偶在职情况(退休附上退休证、无业提供相关部门凭证,如: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1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14)申请人在沪子女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的户籍证明及原始人事档案或相关凭证;
(15)申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明等。必要时需区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16)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如:原暂住证,现居住证等);
(17)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情诊断证明;
(18)申请人子女均在沪的资料及回沪的审批材料、户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9)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 上海支援内地人员政策文件是什么
2020年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标准如下(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1. 生活补助:
月养老待遇3300元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30元;
月养老待遇3300(含3300)元以下,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2. 分档补助:
月养老待遇2301—2800(含2800)元,每人每月补助150元;
月养老待遇1000(含1000)—2300(含2300)元,每人每月补助210元;
月养老待遇1000元以下,补足到1000元再补助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