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法律体系
国际海洋法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部门法,是有关海洋区域的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在海洋开发各方面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国际海洋法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它首先具有国际法的一般特征,并遵循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维护国际和平,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另一方面,它又具有部门法特有的基本内容和体系,即有关内水、领海、领水、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洋法制度。
2. 海洋法律体系包括哪些
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源于法德等大陆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海洋法也称为普通法,源于英国,盛于美国,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海洋法系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3)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不同:在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海洋法系的法官则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4)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海洋法系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无公法和私法的之分,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审理方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干涉主义;海洋法系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角色。
基于以上:大陆法系采用的是列举制,明确规定什么能做或不能做。列举能做的,做了就没事,没列举的,就是法律的漏洞。要看制度修复程度了,依据法不既往,应该没事;列举不能做的,就不要做;做了就犯法,除非更改法律,没列举的,按照法无禁止则允许,一概不犯法。
所以,我们现行法律并不能与一些实行英美法系的国家的法律相比较
3. 海洋法律体系的特点
海洋体系是建立在国家海洋整体利益和部门行业管理之上的全局性、指导性和协调性管理。
海洋体系是在维护海洋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确保海洋资源持续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原则下,运用法律手段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地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和海洋权益进行管理。
为了配合海洋体系走向法制化,需要在法制层面夯实海洋综合管理的制度基础,通过体系化的方式,用法律明确规定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基本内涵、保障手段、实现途径等内容。
4. 海洋法律体系建立时间
不是法律专业,学习法律法规时,模糊知道了一点儿,谈下我个人的认识。
1.首先,回答第二个问题:
中国的法律来源于大陆法系,为什么呢?因为新中国沿用了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制定民国法律的先驱们大都是海归派,留学的国家主要是法国、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深受其影响,归国后受政府邀请制定了大陆法系的国民政府法律体系;
2.其次,回答第一个问题:
以《合同法》为例,大陆法系订立合同时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能生效。海洋法系与之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即生效。其他不同我不了解。
3.最后,转载网上找到有关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区别的知识点,请辩证吸收:
(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源于法德等大陆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海洋法也称为普通法,源于英国,盛于美国,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海洋法系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3)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不同:在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海洋法系的法官则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4)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海洋法系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无公法和私法的之分,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审理方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干涉主义;海洋法系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角色。
基于以上:大陆法系采用的是列举制,明确规定什么能做或不能做。列举能做的,做了就没事,没列举的,就是法律的漏洞。要看制度修复程度了,依据法不既往,应该没事;列举不能做的,就不要做;做了就犯法,除非更改法律,没列举的,按照法无禁止则允许,一概不犯法。
所以,我们现行法律并不能与一些实行英美法系的国家的法律相比较。一些东西在中国很难实行的通。例如沉默权。英美法系对于犯罪实行的是判例对照,而我们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犯罪必须主客观条件构成。这从而强调了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反映其行为的主观思维。按照现行的法律,如果实行沉默权,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思维就无从反映,大部分犯罪也就无法构成。所以,要修改现行的刑诉法,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先改变法律体系。
海洋法系其显著特征是使用民众随机陪审团,法律程序的维护是由法官完成。罪犯是否有罪是由民众组成的随机陪审团决定的。而大陆法系是由法官来同时完成维护程序正义和判断罪犯是否有罪。也就是说法官是按照法律来断案的。英美等国采用的是海洋法系。而中国采用的是大陆法系。
5. 海洋法律体系律师带的白发
国家种族及血脉特征
塞宁王族:金发,碧眼,辫子发型
希尔王族:红发
佩里王族:黑发
森国王族:黑色的面不纹身,绿发,深红的眼睛
高等精灵:白发,白眼
原住民:绿发,红眼
古特人:凶相,龅牙,鹰眉
古特雅儿:比古特人更加丑陋凶狠
加尔提人:蓝色眼睛,绿色眼睛 头发暗金或者灰色偏多大部分大陆人口都可能有
祖尔达人:非洲黑皮,紫色的眼瞳 祖尔达王族发型特殊。瞳色更深
玛夏人:小麦色的皮肤,橙色的眼睛,玛夏贵族脸部外观特殊。
切瓦利王族:亮褐色的头发 有发型 威尔提亚血脉
弗莱德里王族:瓦斯提亚 血脉 暗金色短发,眉毛长
海洋王国:目前没出,酒馆随机出血脉
6. 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笔试科目:650 法学专业基础(非法学),《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刑法学、民法学部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
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笔试科目:651 法学专业基础 (法学),《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刑法学、民法学部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非全日制同全日制。
学制: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学制 3 年,法律(法学)2.5 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学制 3.5 年,法律(法学)学制 3 年。
参考学费: 12000 元/年 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每生 6000 元/年。
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每生 6000 元/年。
2、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年。
3、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获奖比例不低于 50%。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标准一般为:一等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按照优秀 新生奖学金规定进行发放。
4、新生奖学金:我校本科毕业生申请调剂我校最终录取的,每人奖励 1000 元;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以专业第一名 的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每人奖励 2000 元。
5、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大量助研、助管、助教、辅导员岗位,岗位津贴 700 元/月。
调剂情况:2021年大连海洋大学法律硕士均接收调剂。
录取情况:
2019 年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实际录取 25 人,最低分 311 分,最高分 366 分;法律(法学)实际录取 27 人,最低分 320 分, 最高分 361 分。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实际录取 5 人,法律(法学)实际录取 2 人。
2020年大连海洋大学法律硕士录取情况: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录取 12人(含士兵3人),最高分387分,最低分326分; 全日制法律(法学)录取 8人(含士兵1人),最高分343分,最低分326分。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士兵)录取1 人,252分。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录取1 人,331分。
2021年大连海洋大学法律硕士录取情况: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录取86人,一志愿录取48人(含士兵计划6人)最高分373分,最低分322分;士兵计划中,最高分340分,最低分346分。第二批托录38人,最高分360分,最低分345分。
全日制法律(法学)录取52人,一志愿录取23人(含士兵计划3人,分别为353分、186分、151分),最高分375分,最低分323分。第一批招录25人。高分341分,最低分321分。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录取4人,分别为342分、323分、322分、195分(士兵计划)。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录取3人,分别为345分,341分,276分(士兵计划)
7. 海洋法律体系和大陆法律体系 日语
日本的全称是日本国,国名意为“日出之国”,简称“日本”。
日本,最早称“和”或“倭”(均读作yamato,中文译作邪马台),“日本”这一称呼大约使用于7世纪后期。其来历在日本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但中国的《新唐书》则记载道:“咸亨元年(670年),遣使贺平高丽。后稍习夏音,恶倭名,更号日本。使者自言,因近日所出,以为名。” 意即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年),倭国派使者祝贺唐朝平定高句丽,因为懂点汉语,所以讨厌“倭”这一名称,故改国号为日本,使者自称这是因为地理位置靠近日出之处而命名的。
考古上最早发现“日本”这一名称的是2011年出土于中国西安的《祢军墓志》,该墓志作成于678年。由此可见“日本”这一称呼的使用最迟不晚于7世纪后期。历史上日本曾有大和、东瀛、扶桑等别称。位于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北部,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及7200多个小岛组成,总面积37.8万平方公里。主体民族为大和族,通用日语,总人口约1.26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