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航标
海上的信号塔就是灯塔,同时也称为航标,灯塔一般建于航道关键部位附近,是一种塔形状的发光航标,根据灯塔大小和所在地点的特点灯塔可以有人看守,也可以无人看守,重要灯塔应该有人看守
信号塔 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船舶航行或向来往船只指示危险区。灯塔显示颜色通常包括红、绿、白三色。
2. 海洋航标灯用什么发电的
答:浪波能发电。
是以波浪的能量为动力。波涛起伏的大海,一刻也不停息地在运动。在1平方千米的海面上,波浪运动每秒钟就有20万千瓦的能量。因此,波浪能也是一种海洋能源。
利用波浪能发电有多种形式,有的利用波的上下波动,有的利用波的横向运动,有的利用由波产生的水中压力变化等等。1964年,日本最先制成了使用海浪发电的航标灯。1974年,日本海洋科学技术中心研制出“海明”号波浪发电船,每小时能发电1250千瓦。 “海明”号波力发电船有4个浮力室和22个空气室,各自的空气室从底部进入的波可以上下运动,波的上下往复运动使4个阀工作,由于流入的空气方向是单向,所以可以得到挪威于1985年在卑尔根附近的海岛建立起了一座装机容量为500千瓦的振荡水柱波力电站和一座装机容量为350千瓦的楔型波道电站。英国于1991年在苏格兰的艾莱岛建成一座波浪能发电站,使用一台韦尔斯气动涡轮机把一个狭窄岩谷的波浪能变成电能,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波浪发电装置。
3. 海洋航标灯高度规范标准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4. 海洋航标所
海洋浮标是是漂浮在水面上的一种航标。通过锚链固定在水底。浮标用途广泛,其作用是标记航道范围,指示浅滩或危及航行的障碍物。它是一个无人的自动海洋观测站,由被固定在指定的海域,随波起伏,如同航道两旁的航标。别看它在大海上毫不显眼,但它的作用却不小,它能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进行长期.连续。全天候的工作,每日定时测量并且发报出10多种水文气象要素。
大型海洋浮标是一种无人值守、高度自动化、先进的海洋气象水文观测遥测设备。它可以按照规定要求长期、连续地为海洋科学研究、海上石油开发、港口建设和建设收集所需要的海洋水文气象资料。
5. 海洋航标灯铺设密度要求
(1) 视距的降低:由于气象条件的影响,如雾、雨雪和夜间引起的视距降低,目测距离的受限,给船舶的操纵带来了困难。当视距小于2海里的时,对船舶的航行安全更甚,导致船舶事故的几率加大。由在近岸船舶海事中尤其在视距受限制条件下或夜间出现的机会很多,多佛尔海峡在未引入分道通航制以前80视距%事故是发生在视距小于2海里的情况下。
(2) 气象恶劣给船舶带来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热带飓风、台风,中纬气旋和寒潮带来的强风巨浪均给船舶海上航行造成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 海上礁石、浅滩及水中障碍物给船舶带来影响:明显的,如近些年来在我国青岛中沙的搁浅多次事故,事故的经过虽有些不同但事故的性质却非常相似,除主观因素外,在这些地区的航路条件中仍有不完善的因素。近年来在南海硇州(多为触礁事故的地区)加强了航标后,事故大为减小。
(4) 航路的自然条件和交通密度的影响:
主要指狭窄航道和交通密集水域而言,其航道、密度、宽度、深度、危险物的分布、航路标志的设置、船舶活动的密度和频度、船舶遭遇态势、(对遇、交叉和追越)和几率等因素,均增加了船舶导航的难度,船舶碰撞事故与这些因素均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5) 海上灯塔、航路标志的故障、海上航行资料的失效,主要是由于海上灯塔、浮标、岸标……等助航设施的故障。如电源中断及遭破坏等,均可引起船舶误航几率的增大。外部因素使船舶导航的失效,使船舶在海上航行中的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6. 海洋航标的组成
在线水质监测浮标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浮于水面上的仪器仓浮体,在仪器仓浮体内设有数据采集设备及蓄电池,在仪器仓浮体的顶部设有太阳能电池板及航标灯,在仪器仓浮体的侧边设有用于放置多参数水质仪的竖直圆柱形管,数据采集设备、多参数水质仪及航标灯由蓄电池和/或太阳能电池板提供电力,多参数水质仪连接数据采集设备,数据采集设备的数据通过天线发送出去,在仪器仓浮体的下方设有平衡锤。
水质生态浮标投放海洋/湖泊等自然环境进行水质生态监测,自身必须是完整的系统,除了应具备搭载仪器测量功能,还需配置数据无线传输、自供电设备,监测浮标体并能承受严峻的野外环境,测量参数多、运行维护量少等特点,另外投放点必须满足相关海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概括起来应具备如下功能:
(1)数据存储和处理功能;
(2)系统检测和控制功能;
(3)数据无线传输功能;
(4)异常状况报警功能;
(5)自供电功能;
(6)全球定位功能;
(7)耐受环境的卓越能力。
统构成:
浮标体:监测浮标体根据不同应用环境需要定制,可提供多种规格。
供电系统:由太阳能板、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及保护电路组成。
电子仓:由数据采集器、控制模块、数据传输单元、电子罗盘、电源管理单元和舱体组成。
通讯系统:北斗卫星、4G/3G/GPRS/CDMA、UHF/VHF、无线以太网、海事卫星等多种方式可选。
防护系统:包括GPS/北斗卫星定位装置、警示标灯、雷达反射器、AIS防碰撞系统、避雷针、警示标识等。
系留系统:监测浮标体根据浮标类型及底质情况选择不同形式的锚链和锚型。
在线监测传感器:多参数水质传感器、气象传感器、营养盐传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