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是什么多选题
9月16日,“十四五”时期辽宁发展海洋经济研究座谈会在大连召开。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主持会议。省直有关部门、沿海六市负责人及企业代表、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经济已成为辽宁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极。“十三五”时期,辽宁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递增5%以上,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19年,海洋生产总值3465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9%。今年8月,辽宁省将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由一般性规划调整为重点规划。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领域,就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科学编制好“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于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辽宁省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把海洋经济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战略结合起来,强化陆海统筹、协同发展。要大力推进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区域联合,加快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形成临港、陆港、临海产业集群,推进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据介绍,明年5月底前,辽宁省将完成“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2. 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联合国海洋公约》赋予了沿海国在管辖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诸方面的多项权利,主要表现在:
1.《公约》明确规定沿海国有权建立12公里的领海,对其领海、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享有等同陆地领土的主权;沿海国可在领海以外建立毗连其领海的、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毗连区,并有行使“必要”的管制的权利。
2.根据《公约》,沿海国可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作为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对这两个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等事项享有管辖权,并享有为此而采取一定措施的权利。
3.在公海享有六项自由: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建立人工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此外,《公约》还确立了“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的原则,赋予沿海国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
3. 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主要负责本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海岛使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海洋倾废和其他海洋开发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开展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拟定,参与海岸线修测和沿海省际、区(县)际间海域勘界,参与海洋政策、法规、规划和有关标准制定等工作。
《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化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事业要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上海全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环境友好、海洋安全保障有力、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管理先进的海洋事业体系。(沪府办发[2018]1号,2018年1月2日印发)海洋事务中心希望抓住海洋发展的大好机遇,引进优秀人才,一同守护国家的蓝色海洋。
4. 海洋经济区划有哪些类型
宝藏1 :石油、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资源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几乎一天也离不开。有人曾形象地比喻,钢铁、石油和天然气是现代工业的粮食、血液和空气,它们直接影响着我们每天的衣食住行,没有它们,我们的生活将回到新石器时代。从现代人对石油天然气的依赖程度来看,这绝非虚言。
海洋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浅海的大陆架,水深一般小于300米。在已探明的海洋油气储量中,有60%是分布在浅海海域。但大陆坡深水海域(水深300~1500米)、超深水海域(水深大于1500米)的油气资源潜力也相当可观,随着石油勘探技术的进步,将有更多的深海油气田被发现和开采。
宝藏2 :可以燃烧的冰
当地球物理学家在进行海上地震勘探时,在地震勘探成果图上,有时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反射条带,它在海底下的地层中,几乎与海底平行,不像是通常的地质构造的反映,科学家们称之为似海底反射面(BSR),经科学家研究和钻探证实,BSR是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存在的标志。
天然气水合物看上去像冰块一样,但遇火即可燃烧,所以又被称作“可燃冰”,它是由天然气与水在高压和低温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笼形结晶化合物,分布于深海的沉积物中。可燃冰中的甲烷含量通常占80%~99.9%, 平均1立方米的可燃冰能分解成164立方米的甲烷天然气。
宝藏3 :锰结核和富钴结壳
深海洋底的锰结核是不断生长着的宝藏。早在100多年前,英国深海调查船挑战者号就在环球海洋考察中,首先发现了深海洋底的锰结核。随后,各国科学家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的深海区均发现了大量的锰结核。
与锰结核不同, 富钴结壳是生长在海底的海山、 海台顶部和斜坡岩石表面的 “壳状” 沉积物, 一般围绕海底火山分布, 平均水深为300~3000米。 钴结壳平均厚2厘米左右, 最厚者可达20余厘米, 颜色呈黑色或暗褐色, 富含金属钴、 稀土元素和铂等贵金属矿物, 以铁锰氧化物为主。 由于富钴结壳是海水中的元素直接成岩形成,因此资源量远景巨大。由于采集效率低和开采成本较高,锰结核和富钴结壳资源目前尚未形成工业化开采。
宝藏4 :不能遗忘的海沙
小小沙子虽然默默无闻,却功勋卓越。海沙不但赐予我们一处处海滨度假胜地,同时也是填海造陆的重要材料。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陆地面积有2/3是填海造陆而来。在我国南沙群岛永暑礁、美济礁进行的岛礁建设工程中,海沙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外,
5. 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区域布局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6. 海洋经济成为区域发展支柱
中华民族利用海洋文化资源开发活动的历史由来已久。华夏部落联邦时,天然海贝钱币初现端倪。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和夏代纪年范围内的二里头文化遗址以及商周墓葬中,均有发现加工而成的贝壳钱币。在春秋战国时期,各种贝壳又被普遍制成项链、臂饰、腰饰等商品进行交易。唐玄宗时期,唐朝宫廷送给日本圣武天皇的紫檀螺钿五弦琵琶,被誉为世界海洋螺钿艺术的稀世珍品,现收藏于日本正仓院。总之,在华夏民族历史长河中,我国沿海地区的居民,从来没有缺失过利用海洋资源开展文化商业活动,并延续至今。
中华文化圈被誉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大型文化圈,包括了整个东亚环中国海地区。按照胡焕庸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发表的《中国人口之分布》中的结论,占当时全国总面积36%的东南部地区,有四亿四千万的人口,约占当时总人口的96%。所以从上述两方面来说,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海洋文化影响的人口数量是非常巨大的。换言之,当时沿海居民的海洋文化精神生活是比较丰富的,再加上内陆外来人口和海上贸易流动人口等因素,经过长时期的各种文化交汇和沉淀,中国沿海地区的文化资源具备了明显的地域性、独特性和海洋特征。可以说,我国海洋文化产业在沿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其很大程度上可以佐证中国海洋文化的历史,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国人口数量最多地域的文化商业活动的业态。
当前,海洋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对外开放和维护国家主权中的地位凸显,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显著,在国际文化竞争等方面的战略地位明显上升,海洋文化越来越成为提升全民族海洋意识和增强国家软实力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同时提出了我国要建设文化强国和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这为海洋文化建设提供了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尤其是在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从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各国文化互信的角度,中国传统海洋文化正逐渐展现其文化自信与自觉。
——战略意义
第一,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看,海洋文化产业既是中国特色文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洋强国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支撑力,其发展正是对中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和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具体落实。
第二,从地理经济学的角度看,海洋文化产业可以推动沿海地区加快开发利用海洋的空间维度,加大海洋服务业产值,为传统海洋产业顺利转型升级探索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
第三,从民族文化学与民俗学的角度看,海洋文化产业可以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加快海上丝绸之路城市间人民的文化同源性交流,加强了解,传播21世纪新海洋观,提升沿海地区文化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看,海洋文化产业可以进一步发挥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作用,为中华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和创新动力。海洋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阔的创作空间和各种鲜活的题材,可以极大丰富民族文化,为形成产业规模化、链条化积蓄新的力量。
7. 海洋经济区划分依据
把小于500米水深的区域称为“浅海区” 把大于500米水深的区域称为“深海区” 把小于500米水深的区域称为“浅海区”,敷设在该区域的海缆称为“浅海光缆”。 该区域的特点是与岸线相连,光缆将主要受到航道运输、捕捞、养殖等人为引起的锚泊、渔具钩牵、偷盗等外力破坏及影响,还要受到人为的污染和海水的腐蚀包括海洋沉积物、微生物、寄生生物的自然因素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