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灾害预报
答:9月浙江周边的台风有:
超强台风“灿都”正在靠近浙江……这些地区将受到严重风雨影响!
9月11日12时,浙江省防指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Ⅳ级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11日12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Ⅳ级,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变化情况,按预案做好各项防台风工作。
9月11日10时,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根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受今年第14号台风“灿都”(超强台风级)影响,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中午:
近海海域:杭州湾有0.8米到1.4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1.6米到2.4米的中浪;浙江北部近海有1.0米到1.6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2.5米到3.5米的大浪;浙江中部、南部近海有1.2米到2.0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3.0米到4.0米的大到巨浪。
近岸海域:嘉兴近岸有0.5米到0.8米的轻浪,明天上午增大到1.0米到1.6米的轻到中浪;舟山、宁波近岸有0.8米到1.4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1.2米到2.0米的轻到中浪;台州近岸有1.0米到1.6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1.5米到2.8米的中到大浪;温州近岸有1.0米到1.6米的轻到中浪,明天上午增大到1.8米到2.8米的中到大浪。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
2. 海洋灾害预报实验室
安全应急演练有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等常规安全演练,校园抢劫、杀人等突发情况等类型。
按组织形式划分,安全演练可分为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桌面
3. 海洋灾害公报
如何抵御强风暴潮、巨浪、海啸等重大海洋灾害的袭击,是浙江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巨大考验。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挂帅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全省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二五”规划》,对海洋灾害防御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部署。近年来,随着沿海开发开放脚步不断加快,浙江越来越关注城市高速发展中凸显的海洋灾害风险问题。
以“链式”减灾措施应对“链式”灾害风险,这就是浙江给出的答案。灾害承灾体调查、重点防御区划定、灾害风险评估、近岸城市预报等,构成了浙江应对海洋灾害的清晰路径。
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是摸清灾害底数的重要基础。近岸海洋灾害最终危害体现在社会的承灾体属性上,同样的灾害叠加在不同的承灾体上造成的危害千差万别。浙江花了2年多时间,对全省沿海33个县(市、区)28类承灾体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彻底摸清了沿海地区海洋灾害承载体的分布情况及其属性,分析了其脆弱性特征,排查了沿海地区存在的海洋灾害安全隐患,全方位编制了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开展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选划明确灾害防御的重点。《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求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浙江收集了沿海33个县(市、区)的潮位观测资料和历史风暴潮灾害损失资料,根据相关导则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初步划定出了浙江沿海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向依法治海和依法治灾方向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推进以县为单元灾害风险评估是精确掌握未来极端状况下灾害分布的重要手段。在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浙江开展了风暴潮和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先进的建模手段和分析方法,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暴潮和海啸灾害的淹没范围、灾害风险分布和人员撤离疏散路线进行了准确的研判。目前,全省沿海近50%的县(市、区)已经完成了灾害风险评估,相关成果已经在防御灾害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做好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是将灾害信息精确传递至社会公众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精细化海洋预报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近岸海域分地区、分岸段、有针对性的海洋预报服务尤其受到关注,近岸城市海洋环境预报成为解决这一矛盾需求的突破口。浙江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发展,向全省41个预报海域,提供72小时的预警报信息。进一步满足了我省沿海政府部门、涉海企业、社会公众对近岸海域预报服务信息的广泛需求,保障沿海城市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有力支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战略,“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在不断强化海洋灾害治理和危机应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城市安全,更好统筹海洋防灾减灾规划设计与沿海城市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的有机联系,全面提升对海洋灾害风险和城市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管理能力
4. 海洋灾害预报中心
综合风险普查情况举行发布会
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客观认识当前全国和各地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减灾能力和区域多灾种特征,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健全风险评估与灾害防治区划等技术方法体系,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制度体系。
5. 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
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