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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陆地和海洋题(世界陆地与海洋知识结构图)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3-03-10 13:19   点击:111  编辑:jing 手机版

1. 世界陆地与海洋知识结构图

因为地球表面凹凸不平,由于地壳不断运动,凸起来的形成陆地和山脉,凹下去的被水淹没形成海洋,凹的面积广所以海洋面积比陆地面积广。同样海洋的数量也比陆地多。本来地球上都是土地,后来许许多多火上喷发了上亿年,产生了大量水蒸气和其他物质形成了海洋。一个火山一次喷发就有上百万吨的水蒸气,所以可想而知了。

2. 世界陆地和海洋轮廓图

根据海陆上的等温线弯曲方向来判断,或者海陆轮廓来判断。

海洋和陆地气温不同,海拔高处和海拔低处气温不同.但从总体上看,世界气温从低纬度向高纬度逐渐降低.所以决定气温分布的基本格局的因素是纬度位置. 

在相同的太阳辐射条件下,海洋表面和陆地表面温度的变化有很大的不同.纬度相同的地方,在夏季,海洋上气温低些,陆地上气温高些.在冬季,陆地上气温低些,海洋上气温高些.在中纬度地区,海洋和陆地地区月平均气温最高和最低的月份一般也不相同

3. 世界地理概况 陆地与海洋

地球表面海洋约占全球总面积的71%,陆地约占29%。也就是说七分洋三分陆。

4. 世界地理世界的陆地和海洋

地球表面积,总共五亿一;

水陆百分比,海洋占七一。

陆地六大块,含岛分七洲;

亚非南北美,南极大洋欧。

水域四大洋,太平最深广;

大西“S”样,印度北冰洋。

板块构造学,六块来拼合;

块内较稳定,交界地震多。

5. 世界陆地和海洋的分布图

七大洲

亚洲:位于东半球的东北部,亚欧大陆的东部,是世界第一大洲。东起白令海峡同北美相望,西至地中海滨。北临北冰洋,南滨印度洋。

非洲:北濒临地中海,东北是红海东部是印度洋,西部是大西洋。赤道穿过其大陆中部。

欧洲:位于亚洲西部,北临北冰洋,西临大西洋,南滨地中海。东部以乌拉尔山-乌拉尔河-里海-高加索山脉-黑海-土耳其海峡-爱琴海与亚洲的分界。

北美洲:西半球的北部,西濒太平洋,北靠北冰洋,东临大西洋。西部隔白令海峡与亚洲相望,南以巴拿马运河与南美洲分界。

南美洲:西半球南部,西、北、东三面分别临太平洋、加勒比海和大西洋。南隔德雷克海峡同南极洲相望,西北以巴拿马运河与北美分界。

大洋洲:位于亚洲和南极洲之间,西南临印度洋,东临太平洋,并与南、北美洲遥对。地跨东、西半球和南、北半球。

南极洲:位于地球最南端,绝大部分在南极圈内,被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所包围。

四大洋

太平洋:第一大洋。位于亚洲、大洋洲、美洲和南极洲之间,北端的白令海海峡与北冰洋相连,南至南极洲。

大西洋:是世界第二大洋,位于南、北美洲和欧洲、非洲、南极洲之间。东经苏伊士运河沟通印度洋,西通过巴拿马运河与太平洋相通。

印度洋:是世界第三大洋,位于亚洲、大洋洲、非洲和南极洲之间。

北冰洋:位于地球的最北面,位于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北岸之间,是四大洋中面积和体积最小、深度最浅的大洋。

6. 世界陆地和海洋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

  《海底两万里》主要讲述法国著名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受邀参与“清理海怪”的活动,“清理”过程中反遭“海怪”重创,致使阿龙纳斯与其仆人赛康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三人“被俘”至不为人知的高科技潜水艇(鹦鹉螺号)。

  被俘潜艇后受到尼摩船长的优待,但为了保守潜水艇的秘密,尼摩船长不许他们离开,于是阿龙纳斯一行被迫跟随鹦鹉螺号周游各大洋,水下航行十个月之后阿龙纳斯三人最终得以逃脱并将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7. 世界陆地和海洋教学设计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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