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哪年制定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首先要在靠近国家大陆的这边画出一条领海基线,这条线的画法有三种方法,正常基线法、直线基线法和混合基线法,我国由于海岸线曲折复杂并且近海岛屿多,适合采用直线基线法,即在海岸或者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适当点的办法连成直线基线,以此基线为领海基线,垂直向外延伸12海里(1海里相当于1.85公里),这一段海域就是领海,在垂直向外延伸12海里,就是毗邻区,再次垂直向外延伸176海里,就是专属经济区。
以上是指外海部分,领海还有内水,也称内海水,内水就是在领海基线以内的面积比较小的海域,也是一种海,比如我国的渤海、琼州海峡和西沙内水等,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领海允许外国船只有无害通过权,但内水在不被提前批准报告的情况下,就不允许外国船只通过。
对于那些离大陆较远的岛屿,例如我国的钓鱼岛和南海那些岛,领海的面积就是围绕着这些岛的海岸线划分领海基线的,向外延伸12海里,算法和大陆沿线一样,但形状不一样,这里领海的形状一般就是与岛的形状有关,正常就是不规则的一个封闭的圈的形状。
按照以上算法,我国领海面积大约37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主张,我国管辖的海域不仅仅是我国的领海,还包括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些管辖的海域面积大约300万平方公里,这两者面积差别很大,说明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还有很大一大部分是靠近我们的公海,例如我国的南海,有一部分是我国的领海,有一部分是我国的专属经济区,但也有部分是公海,不过,南海的那些我们声明的岛屿就完全是我国的领土,其周边的海域按照《海洋法公约》计算的部分也是我国的领海,就不是公海了。
2.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分
包括海上的面积和海下的大陆架的延伸 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领海基线:在各国海岸线的凸出点找一些点,用线段连接就是领海基线/还有一种基线的划分方法,就是海水的低潮线,一般适合海岸线平直、附近无岛屿的国家 基线以内陆地的部分是内海。 领海是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2海里。(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是12海里,有的国家划得短一点,3海里,5海里的都有,反正不能超过12海里,各沿海国可在这个区域内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领海范围) 基线外24海里毗邻区 基线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3. 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中国领海为邻接其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海域面积约473万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为中国的领海和内海面积,渤海为中国的内海,约7.7万,加上领海面积20来万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整个海洋可划分为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其中,领海和内水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组成国家管辖区域。
大家常说的300多万是指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面积。
4.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是哪一年
包括海上的面积和海下的大陆架的延伸 领海基线外200海里是公海。 领海基线:在各国海岸线的凸出点找一些点,用线段连接就是领海基线/还有一种基线的划分方法,就是海水的低潮线,一般适合海岸线平直、附近无岛屿的国家 基线以内陆地的部分是内海。 领海是基线向外平行延伸12海里。(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公约的规定,我国是12海里,有的国家划得短一点,3海里,5海里的都有,反正不能超过12海里,各沿海国可在这个区域内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领海范围) 基线外24海里毗邻区 基线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5.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从何时开始
关于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临时使用海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二)对国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海洋环境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对其他合法用海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该海域未设定海域使用权。
第九条 临时海域使用期限届满,不得批准续期。
第十条 经营性临时海域使用应当缴纳海域使用金,计证方法为:用海面积×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5%。
第十一条 临时海域使用期限届满,原用海单位和个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活动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
第十二条 因国防安全或者海上交通安全的需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终止其批准的临时海域使用活动;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需要拆除经批准的临时海域使用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的,原用海单位和个人应当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