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分数线2020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的录取分数线为586分,中国海洋大学,这是一所著名的大学,很多优秀的大学生毕业中国海洋大学后走向社会,为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深受社会的高度赞扬,中国海洋大学的学校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的班子,奋进的班子,开拓进取的班长。
2. 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分数线2020级
2020广东海洋大学体育系录取分数线:470分。
广东海洋大学坐落于广东省湛江市,是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粤港澳高校联盟成员,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3. 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
1、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不含轮机工程(陆上)专业)专业只招男生,不招身高低于1.65米、双眼裸眼视力低于5.0(轮机工程专业4.8)、平足、色盲、色弱及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者。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不招双眼裸眼视力低于4.5、平足、色盲、色弱及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者。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只招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者。社会体育专业不招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4、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不含轮机工程(陆上)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录取操作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有学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2)、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学校排序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录取既不填报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除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外还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录取的,则考生还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招生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以上规定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分数线2020年
第一所、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
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校区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后历经湛江医学院、广东医学院等时期,于2016年升格改名为广东医科大学,目前除了湛江校区外,广东医科大学还在东莞设有一个校区,不过占地面积都不大,其中湛江校区占地面积仅197亩,面积非常小,但离海边最近,校园环境也很漂亮。
湛江校区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距离海边直线距离不足1公里,离观海廊、海滨公园也非常近,是平时学生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目前广东医科大学大部分本科专业是在东莞校区,只有少部分本科专业是在湛江校区。但东莞校区的分数线是高过湛江校区的,去年临床医学在广东的分数线为522分(湛江校区)和532分(东莞校区)。
第二所、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同样位于湛江市,该校是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广东海洋大学在湛江共有3个校区,各个校区位置都很优越,湖光校区(校本部)位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湖光岩世界地质公园东侧,海滨校区和霞光校区濒临大海,校园内绿树长青、鸟语花香,环境非常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广东海洋大学在广东省属高校中还是很有实力的,其水产、海洋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实力在广东省高校中是数一数二的,广东省历任省委书记对海洋大学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寄予厚望,由海洋大学团队创造的不少技术成果为湛江乃至广东的海洋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校的招生计划还是相当庞大的,每年在广东省内投放超8000人的招生名额,是招生广东本地生源最多的一所本科高校。省外大都是在本科二批招生的,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第三所、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校区占地面积3.571平方公里,是中山大学面积最大的一个校区。该校区位置得天独厚,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空气清新,校内校外景色秀丽。
珠海校区相对来说建得比较晚,因此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比较高,其硬件设施在国内高校中是一流的。像教学实验大楼全长571.2米,宽37.2米,是亚洲最长、面积最大的教学大楼,共有大小课室179间,可以同时容纳2万学生上课。学生宿舍是四人间,都有单独卫生间、阳台,而且每个房间都配有空调、饮水机、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
珠海校区的特色专业大都是工科类专业,需要说明的是,珠海校区的不少专业广州校本部同样也有,但珠海校区的分数线一般都低于校本部。像汉语言文学,去年在广东省文科的录取线分别是616分(校本部)和610分(珠海校区)。
第四所、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该校是吉林大学与珠海当地的教育投资公司联合设立的独立学院,虽然身挂名牌高校头衔,但和吉林大学并没有多大关系。目前该校已变更为非营利性的纯公益性学校,在全国招收本科二批及以上的学生。2020年10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获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不过目前还没正式更名。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校园依山傍海,环境非常迷人,学校西边是峰峦叠翠的观音山,东边则是烟波浩渺的南海,并且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侧又与澳门陆地接连,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目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本科二批招生,但学费标准是比较高的,每人每学年26000元。
第五所、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创办于2001年,是贵州省高校唯一在省外设立的公办校区,也是当时珠海唯一的公立医学高等院校,建校以来为珠海当地的医学教育和医疗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相邻,校园依山傍海,透过海面甚至能看到澳门的观光塔,50米宽的珠海大道与校门擦肩而过,校内植被覆盖率很高,自然绿化环境和人工绿化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校园内常年绿树轻摇,独具南国特色的椰子树、芒果树等成行成列,古老优雅的榕树洒落其间,环境很是宜人。
由于珠海校区位置比较优越,因此珠海校区的分数线甚至要比遵义校本部还要高,去年校本部临床医学专业在广东录取分数段为498分—515分,而珠海校区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分数段则是505分—529分。另外珠海校区的学费要比遵义校本部贵不少,校本部医学类专业最低学费为4200元/学年,珠海校区则是6380元/学年。
总的来说,这5所学校虽然离海边很近、环境也很漂亮,但办学层次有所不同,既有双一流高校,有省属重点院校,也有普通高校,适合不同层次的考生报考。
5. 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分数线20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湖光校区: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邮政编码:524088
海滨校区: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5号;邮政编码:524005
阳江校区: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邮政编码:529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本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考生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考生的成绩排位,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本校对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本校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成绩÷100)×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校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在不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本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福建省和重庆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有关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男性应不低于165cm,女性应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轮机工程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轮机工程(陆上)专业不招收色盲者。因职业、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男性身高低于168CM、女性身高低于158CM、双眼裸视力低于4.7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具体操作实施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按学分制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各省(区、市)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目前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30%,奖学金等级为一、二、三等。
(三)设立专项助学奖学金。主要是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资在本校设立的各类金额不等的专项助学奖学金。
(四)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工作,获取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六)设立临时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发放给特困学生一定的临时性困难补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15
传 真:0759-2383182
电子邮箱:zsb@gdo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o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gdou.edu.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庞老师
监督电话:0759-2383146
传 真:0759-2383145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海洋大学授权广东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