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建筑材料与土木工程中心
9月份。
海洋工程学院下设机械工程系、船舶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工程图学部、力学教学部,实验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7个教学单位,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机器人工程(新工科)四个本科专业,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土木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和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与校本部共用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学科博士点。海洋工程学院和海洋科学与工程国际学院同步运行。
现有专职教工115人,其中专任教师81人,实验教师10人,教辅人员11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2人、副教授34人,博导15 人,硕导37人,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哈工大教学带头人2人,装备发展部先进制造技术专家组专家1人、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系统副总工程师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泰山学者产业领军人才1人,并有多名行业领域国家级专家,专任教师的博士化率为85%。在校本科生人数1765人,在校硕士研究生133人,博士研究生27人。
2. 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很好。1、北京大学宁波海洋生物研究院上班时间8小时,有周末双休,有节假日。
2、过节有福利,每年都有年终奖,整体很好。 研究院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绩效奖励,硕士研究生平均年薪25万,博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35万,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原则。
3. 海洋建筑材料与土木工程中心是干嘛的
ce工程指的是土木工程意思。土木工程设施的类型包括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铁路丁程、桥梁丁程,隧道丁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及海洋工程等:土木工程也指建设这些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活动的总称,建造任何设施都包含勘测、设计、施工等过程,随着科技的进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施的组织,从而使工程设施能达到安全、经济和美观的建设要求。
4.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是几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5. 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
三亚海洋研究院可以参观。
中国科学院三亚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筹)是中国科学院2011年批准筹建的,并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三方联合共建的,直属于中国科学院的科研事业单位。 研究所以构建我国海洋能力新拓展体系为目标,以提升我国海洋探测能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为主要任务。研究所建于美丽的海南省三亚市鹿回头区域。
6. 海洋工程研究院
清华大学是我国最著名的大学,长期排名第一。
根据清华大学的发展战略和深圳市的产业需求,国际研究生院优先布局“海洋工程”等六个清华大学一流的工科学科并辅以创新管理。海洋学科依托清华大学的技术和工程优势、深圳市的创新优势和毗邻南海的地缘优势,服务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助力深圳市和大湾区的社会经济和创新发展,并有力地助推清华大学“双一流”建设。
海洋技术与工程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支撑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前景光明,可到海洋工程设计、研究、建造、检验等部门从事海洋结构物的研究、设计、制造、检验、贸易工作,也可从事海洋油气开发以及航运管理、海上保险等,也可以到海洋开发、航务工程、船舶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相近专业部门工作。
该专业毕业后可从事声学、电子、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工程的科研教学工作,也可在渔业机械、石油、地质、海洋仪器、医疗仪器等部门从事设计、生产和科研工作,前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