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护海洋内容
保护海洋现存问题
一是我国近海生物资源枯竭和生态系统退化,沿海滩涂和海湾面积持续减少,近海捕捞强度始终未减。某省近海渔业资源在过去40年已减少73%
二是入海污染物排放监管不力,近岸海域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爆发的高峰期,赤潮、绿潮等灾害频发。
三是沿海产业布局低质同构,大部分都依托港口发展石化、机械制造等重化工业,港口布局密度高、效率低。
四是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涉海工业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多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还处在培育阶段,海洋科研力量分散且分布不均衡。
五是海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海域管理和土地管理界限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六是违法用海用岛问题亟待解决,普遍存在海域直接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等问题,大量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增加了地方债务风险和信贷风险。
2. 保护海洋内容摘要
海洋是一个完整的水体。海洋本身对污染物有着巨大的搬运、稀释、扩散、氧化、还原和降解等净化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当局部海域接受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它本身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该海域的污染。
海洋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是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害。如河北南堡渔场,在近岸未受污染以前,捕捞鲆鱼、鲽鱼多集中在秦皇岛沿岸5~10米等深线以内,现在已移至15~23米水深作业。
此外,海洋污染还直接危害沿海人民的身体健康。卫生部门调查指出渤海、黄海沿岸的渔民头发中发现的汞、镉含量高于内地居民。北戴河、大连、青岛、烟台等地一些著名的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和海水浴场,近几年来也有过油膜或油块的污染
3. 保护海洋内容30字
⑴广袤无垠的海洋覆盖了地球71%的面积,它是大陆淡水径流的主要来源。广阔的水面,巨大的水体和永不停息的流动着的海流调节了全球的气温和降水。因而可以说,海洋保护了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存,当然也包括人类的繁衍。
⑵海洋还敞开宽阔的胸怀,让人们来发掘它丰富的宝藏。
⑶海洋是人类未来的食品基地。仅藻类产品就比世界目前小麦总产量多20倍。海洋每年为人类提供30亿吨的鱼。据计算海洋所能提供食品的能力是陆地的1000倍。⑷海洋还是一座巨大的油库。海底石油可采储量约3000亿吨,是世界石油总储量的40%。海底锰结核可供人类使用上万年。海水中还含有铀、氢的同位素等多种核原料,还有大量无机盐类等资源。
⑸海洋还蕴藏着巨大的潮汐能。据估计,世界潮汐资源约有10多亿千瓦。如果把波浪能和海流能计算进去,就更可观了。
⑹海洋慷慨地倾己所有为人类服务,然而人类对它怎样呢?
⑺无节制的污染、掠夺性的开发严重破坏了人类共有的海洋环境,引起了世界有识之士的巨大焦虑和不安。
⑻人类对海洋的污染有六种,其中石油污染是最普遍的。人类每年排入大海的石油在200万—2000万吨之间 。如果把油船沉没和战争破坏所造成的漏油计算进去,那么这个数字将成倍地增加。石油污染会使成千上万只海鸟丧命,油膜使浮游生物及鱼类无法生存。
⑼全球工业的发展,每年使大量含汞、镉、铜、铅等重金属的化学废料进入海洋。据计算,全世界每 年排入海洋的汞有1万多吨,镉就更多。
⑽各种农药污染也不亚于工业污染,特别是杀虫剂滴滴涕,每年约有100万吨进入海洋,抑制了海藻的光合作用,产生了严重后果。
⑾工业、民用和农业污水,船民的生活和生产废弃物污染,核武器实验污染和海洋热污染等也使海 洋环境日益恶化。
⑿据调查,每年从河流注入海洋的41000立方千米的淡水中,有200亿吨悬浮物和溶解盐类,包括金属和污染物、城市垃圾和污水。可见人类活动对海洋污染的严重性。
⒀除了严重的污染外,人类掠夺性的捕捞也使海洋渔业资源严重受损,有的品种已濒临灭绝。地中海沿岸,现在连长80毫米以上的鱼也不见了。新英格兰沿海鳕鱼、比目鱼减少了65%。我国渤海、黄海渔场的鱼类资源也到了濒临灭绝的境地。
4. 保护海洋内容50字
应该是,保护水源,人人有责
5. 保护海洋内容资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公开海洋环境相关信息;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排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