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威海海洋图书馆
文登区图书馆上班时间:上午8:30—17:00。
始建于 1956 年 4 月 15 日,原址在清同治二年建成的丛氏家祠, 1992 年市委、市政府筹资 300 余万元,在市中心建起了 3565 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新馆按设计要求可藏书 30—40 万册。 1993 年 10 月新馆正式开馆,市委市政府为此拨 10 万元专款,为图书馆购置设备。
2. 威海海洋图书馆电话
可以退。威海图书馆是公共资源,读者要享受图书馆的服务,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办理时收100元押金,读者持借书证可以随时借书。
收100元押金的目的是防止有个别借书者,不爱惜图书或者借书不还,方便图书馆更好的管理和服务。读者退证时,100元押金退回。
3. 威海海洋图书馆开放时间
威海市博物馆开放时间:9:00-16:30(逢周一闭馆整理)
夜间自修室暂时关闭,共享书柜正常运行,流动图书馆服务暂停。
一战华工纪念馆开放时间:8:30-17:00
4. 威海图书馆图片大全
威海图书馆闭馆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调整为晚上6点半,夜间自习室18点半到20点半,每周一闭馆整理图书。
5. 威海图书馆电话号码
戚家庄会展中心对面有,很大,上下好几层
6.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整体宏伟大气,古风蔚然。中轴对称的造型烘托出其稳重而严谨的大家风范,在沉静的色彩的烘托下仿佛古代鸿儒之冠带,彰显着为学者洁身自好、儒雅宁静之学风。玻璃幕墙的通透明快与沉稳的建筑体型完美结合,寓意融合古今、学冠中外
图书馆象浩瀚大海中的一艘油轮,给你充分的休息与补给;
图书馆像茫茫宇宙中的空间站,有了它我们才能站住脚跟;
图书馆象落满树叶的后山,一页页的书汇总在一起,才最最塌实.不会失重于知识的维度.
以我们学校的图书馆为例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946年,前身为东北大学图书资料室,馆址在佳木斯,1948年学校迁往吉林市,正式成立东北大学图书馆。1949年7月,图书馆随学校迁往长春,1950年4月1日随校名改为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1958年10月,因隶属关系改变,图书馆再次随校名易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图书馆。1978年,学校重新划归教育部领导,1980年,图书馆恢复现名。
东北师大图书馆是一所为教学科研服务、文献资料丰富的大型图书馆,现有藏书260万册,各种数据库56种。其中古籍46万册,内有善本书1200余种、明版书800余种、清代禁毁书数十种、钞本近百种,较著名的有翟金生泥活字《修业堂集》、明版袁氏嘉趣堂翻宋本《文选》、殿版《八旗通志》等,丛书2000余种、诗文集5000余种、地方志2000余种,近年来出版的影印本大套古籍《文渊阁四库全书》、《四库全书荟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大藏经》等均已入藏。外文图书40万册,其中日文图书12万册,建校初期,我馆先后接收了伪长春大学、长白师范学院等校的部分藏书,日伪时期东北地方文献有较多收藏,成为我馆藏书的一个特点。普通中文图书180余万册,教育、语言、文学、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基础学科的图书收藏比较系统。期刊收藏1万余种,合订本27万册,解放前的重要期刊较多,东北解放区出版的期刊收藏较全。近几年每年订购图书1万余种3万余册,订中文现期期刊3140种,外文期刊200余种。有中文电子图书56万册,外文电子图书8000册。
7. 威海海边图书馆
《借阅证》注册与办理
1、威海市图书馆对全体公民免费开放,无地域、年龄、性别、职业等限制。
2、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市民卡)到馆注册。
3、未成年人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4、实施“一人一证”制度,市民可携带身份证交纳押金后办理《借阅证》,或交纳押金直接开通市民卡的借阅功能。
5、办理《借阅证》押金100元,本馆图书管理员核实证件和读者提供的电话号码后,采录读者信息,经读者审核后注册成功,该《借阅证》即可使用。
二、《借阅证》管理
1、退证: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无欠费后,读者凭《借阅证》和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借阅证》办证之日起满3个月可退证。
2、挂失:遗失《借阅证》者,需及时通过“威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挂失,也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核对读者信息后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补证:遗失或损坏《借阅证》的读者持当时办证提供的有效证件,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同时缴纳《借阅证》工本费5元。
三、图书馆丢失损毁书刊赔偿规定
1、图书书标、条码、RFID标签遗失或损坏的读者每个须缴纳图书加工材料费2元;
2、读者借书时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如有请告知图书管理员记录;读者还书时图书管理员要检查图书,如有污损,读者须按该图书价格一半缴纳“污损费”;
3、丢失书刊应赔偿相同书刊1册。要求到新华书店购买书名、作者、出版地、出版者、ISBN号完全相同(可以是不同版次),携书和发票到对应部门并缴纳书刊加工费5元。无法赔偿相同书刊,可按下列规定赔偿:
---- 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全部按原书价格200倍赔偿。
---- 1985- 1990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100倍赔偿。
---- 1991-199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5倍赔偿。
---- 2000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格2倍赔偿。
---- 外文书刊按其原币种价格折合当日人民币价格后的10倍赔款。
4、如遗失图书系丛书或多卷书按该图书整套价格1倍缴纳“遗失费”,另须交纳加工费用5元。
四、图书馆读者借阅细则
1、每证每次免费限借5册;图书借期60天,不可续借。
2、社会公众可免费到报刊阅览区阅览报刊,报刊不外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