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生物保护员
李洪升,山东潍坊公安边防支队下营边防派出所的一名59岁的老护边员,曾经被公安部边防局表彰为“优秀护边员”。
工作34年后,他将在今年年底退居二线,离开下营镇。与所内的现役制官兵不同,李洪升是一名合同制护边员。这份工作辛苦、有风险、收入也不高,老李却坚持了34年。“我19岁从老家来到昌邑市下营镇当兵,1983年退伍后,因为对这个地方有感情,对部队也很留恋,我放弃了老家的工作机会,选择在这里做护边员。”李洪升说,“虽然收入不高,但是能够穿着旧军装,能够跟当兵的在一块儿,我就特别高兴。” 正如李洪升所说,他喜欢军装,一年到头穿的都是所里官兵送给他的旧军装,背的包也是有十几年历史的军用挎包,边角已经磨损的厉害。“马上就要退居二线了,心里真不舍得,好在这些旧军装我都留着,以后还能一直穿下去。”李洪升说。李洪升告诉记者:“这三十多年里,镇上的变化特别大,越来越繁华了,所里的条件也是越来越好了。今年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安保工作了,我一定要尽我的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也算是最后为国家做点贡献。” 作为护边员,李洪升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检查、服务渔船,守卫渔港码头和沿海一线安全。李洪升白天与派出所官兵一道检查船舶,晚上不定时到码头巡逻,日复一日,从无间断。“我现在岁数大了,做不了救援、抓罪犯这样的活儿了,就多做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辖区平平安安。” 李洪升独自住在码头边的一栋破旧平房里。午休时间,他会回家吃午饭,一个人的午餐,菜色十分简单,馒头咸菜加大葱,一顿饭就草草对付了过去。3个月前,妻子去了70公里外的潍坊市,帮儿子带孙女。妻子身体不好,一人带孙女有些吃力,几次催老李过去。由于住的离码头近,即使在休息日,李洪升也会不时来到码头边,检查船上物品的安全,与渔民聊聊天,掌握点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渔民们都称呼他“老李”,发现治安方面的情况会第一时间告诉他。每天清晨,李洪升会早早来到派出所,清扫院子,为所里的小菜园除草,并向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计划。有时,新民警们会向他请教辖区的情况。李洪升工作30多年,对辖区情况了如指掌,一草一木都如数家珍。他希望退休前能够将掌握的情况倾囊而授,所以每次讲解都特别耐心。为例行功课,李洪升每天都会沿海岸线巡逻3、4次。李洪升说,下营镇的这片大海他看了30多年,曾经在这里抗击过风暴潮、救助过遇险群众、检查过渔船,如今要离开了,还真有些舍不得。2. 海洋生物保护员工作内容
舟山海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2008-10-24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路923号110-2。舟山海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902681652097X,企业法人陈永康,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舟山海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沿海油船、化学品船海务、机务管理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为中国籍国内航行海洋船舶提供配员,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洋船舶船员事务,代理海洋船舶船员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3. 海洋保育工作者
没有出海船民证的人员出海要受到什么处理?
休渔期内夜钓鱿鱼没有捕捞证?船被扣,人被拘,你怎么看?
野钓鱿鱼,相信是很多钓鱼人非常熟悉的活动,他们只需要简单的钓鱼装备,一个专业的鱼钩,甚至不需要任何饵料,连新手都能轻松体验钓鱼的乐趣,还有似乎很多人对出海的印象,就是从夜钓鱿鱼开始的。
然而,最近有人驾驶海钓船艇在三门岛附近的海域野钓鱿鱼,他们却被渔政执法队抓获,还扣押了海钓艇。根据调查,扣押海钓艇的原因是,没有办理捕捞许可证!现在难道还需要捕捞许可证才能钓到鱿鱼吗?一脸懵逼的感觉~这是真的吗?
从相关的公告看到,今年广东的伏季休渔时间从2019年5月1日12时至2019年8月16日12时,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属于禁止出海作业的类型。
但是,被扣除的钓鱼艇的登记类型是游艇,在渔政检查时,该游艇上有1台发电机、1台蓄电池、9组钓具、2只灯具,当时约有8斤鱿鱼被钓上来,之后,该钓鱼艇和艇上的5人被带到渔政大队接受调查,钓鱼艇被暂时扣留,但没有出示任何文件。
▲询问笔录▲
(文件说明该钓鱼艇没有捕捞许可证)
(注意:文件中渔政总队的用词为“捕捞”)
▲船东自述▲
想必大家也和威利莱一样,心中充满了疑问:
疑问一:三证齐全的登记为游艇的钓鱼艇,是否需要捕捞证才可以出海钓鱼?
疑问二:用钓具钓鱿鱼,是否属于渔船的捕捞作业行为?
疑问三:暂扣钓鱼艇,是否需要出具相关的文件等?
南海的伏季休渔政策,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呼吁所有的海钓者严格遵守法规,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正因为有好的渔业资源,所以能够为海钓者提供更多的海钓乐趣。
伏季休渔期内,确保不开展打捞工作,遵循有关条例。但海钓是不是也属打捞工作,尚需有关部门的商榷!
我们来看看,其他人的评论:
船家子谦:钓具跟捕捞两个概念,只是渔政要捉随便借口都可以
琼娃:维护我们钓鱼人的权益,我没有听说过,钓鱿鱼要捕捞证
风轻云淡:你使用灯光诱捕了还好意思说不违法
胡耀忠(古月舞心)(海狐游艇):其实很简单,对公民来讲,法无禁止既可为!叫渔政部分提供垂钓属于捕捞的正式法规!
Sam Li:船东购买游艇本质时,出个海放松一下,后来发现娱乐性越来越广了,晚上海钓一下鱼,也违法了!证书越来越多了,呵呵!海事局直属机关单位出了三证,船东每年车船税高达平均都两万元,停泊费平均都十几万,消费者只不过娱乐一下而已,尊法尊规百姓们啊!Hk的朋友们游艇圈看了都笑
风居住的街道:很多人关注有没有用灯光这条!重要吗?哪条规定说的灯光钓鱼叫灯光诱捕?钓和捕一样,注意一个细节,六个人,平均一人一斤鱼获,叫捕捞吗?权力被放大到何种地步!还有人讲法无允许不可为,请问哪条法规禁止海上放屁,请问!违法吗?如果违法!请出示条例,不能以接近而照套!
最后,威利莱认为,每一个海钓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海洋保育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保护好海洋资源,这是大家都要遵守的。一旦违法,当然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如果夜钓属于违法,不能夜钓的规定在哪里?灯光诱捕是否可以将钓鱼视为捕捞作业,哪位大咖可以出来说一说,请帮大家普及一下法律,法无允许不可为是对于执法者,法无禁止即可为是对老百姓的。
4. 海洋生物与海洋保护
1990年,第4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敦促世界各国把海洋开发与保护列入国家发展战略。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把海洋列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
1994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这标志着一套比较完整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已经建立。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世界各沿海国家都把海洋开发与保护提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把合理资源作为求生存、求发展的基本国策,许多国家队提出向海洋进军。
有人预言:21世纪将是海洋开发时代。因此,全社会要增强海洋意识,强化海洋观念,让每一位国人深切地感受到大海能为我们带来巨大财富,如果对它不加以爱护,肆意破坏,同样亦可以为我们带来灾难。
5. 海洋生物管理员
最新紧缺职业清单:
1、高级经理—金融、通讯和其他商业服务(0013)
2、高级经理—贸易、广播等服务、制造业(0015)
3、财务经理(0111)
4、人力资源经理(0112)
5、采购经理人(0113)
6、保险(放心保)、地产及金融经纪经理(0121)
7、医疗保健经理(0311)
8、建筑施工经理(0711)
9、房屋建筑及装修经理(0712)
10、自然资源生产和渔业经理(0811)
11、生产制造业经理(0911)
12、财务审计师和会计师(1111)
13、金融财务投资分析师(1112)
14、证券代理、投资商和经纪商(1113)
15、其他财务人员(1114)
16、广告、营销和公关业专职人员(1123)
17、主管、金融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1212)
18、物业管理员(1224)
19、地质学家和海洋学家(2113)
20、土木工程师(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