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海的海洋权益
中国领海为邻接其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海域面积约473万平方公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整个海洋可划分为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其中,领海和内水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组成国家管辖区域。
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
大家常说的300多万是指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面积。
专属经济区,为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
大陆架,为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至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二百海里,则扩展至二百海里
2. 海洋权益和海权
海权的主要内涵是:海上经济力量、海上武装力量、海洋方向的综合实力。
海权,顾名思义就是拥有或享有对海洋或大海的控制权和利用权,是“国家主权”概念自然延伸。但这种权力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
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控制问题,更重要的是用海洋来开拓一个新的舞台,一个新的时代。
海洋对濒海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要拥有海权,就必须发展强大的海军,海权即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
3. 海洋权益范围
从国内情况看,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主要面临三方面挑战:
一是资源环境对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中国淡水、石油、铁矿石等重要资源的人均赋存量低.自然环境总体比较脆弱,存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等一系列问题.二是中国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如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内需与外需、与消费的结构不平衡,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也还没有根本解决.三是我国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目前也面临着一些严峻的问题,主要是海洋权益面临严峻挑战.
4. 海洋国土权益
为体现海洋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在实现对海洋资源合理有效开发的同时,改善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
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争取海洋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保持海洋生物资源的理性化捕获,使之与海洋生物自生产能力冲突最小化,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保持海洋不可再生资源的有计划开采。
3、保护海洋资源最优化发挥其功能,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为旅游和娱乐留下发展空间。开发中应从长计议,科学规划微观领域的功能,对其各功能进行优劣分析和机会成本分析,确定其最优化功能,同时兼顾其它功能的开发。对暂时或短时间内不能开发的功能,应确保其开发空间,杜绝无意识破坏行为。
4、海陆一体化开发,海洋资源与陆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相互促进的,要根据海陆一体化的战略,统筹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逐步形成不同类型的海岸带国土开发区。
5、开发与保护协调一致。开发与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只有节制开发欲望,采取”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才能保证资源系统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开发利用。为此必须控制海洋污染。其目标包括研究开发和推广清洁技术,大力提倡绿色产品生产,限制某些特定的污水污物,限制排污总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等,以使海洋环境持久地发挥其各项功能。
6、保护人类平等享有海洋资源的权益。海洋为全人类亿共同拥有,对于海洋共同财产的开发不能无偿使用。要通过资产化管理的方式,对海洋资源的捕获成果收取适当的资源税并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全社会的平等享有权利。
7、建立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制定引导性的统一的海洋开发政策,逐步完善海洋开发和管理的协调工作,建立沿海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实现对海洋资源的法制化、资产化管理。
总之,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的在于建设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形成科学合理的海洋开发体系,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发展。
5. 海洋权益包括什么
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20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6. 公海权益是什么意思
分界线是根据海洋距陆地的距离形成。
离岸边200海里之内海域为近海,200海里之外为外海,是有国际标准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这个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世界海洋权益与范围的再分配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国际海洋边界将由沿海国陆续划定,200海里(约370公里)之内海域将脱离公海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