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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公司的组织架构(航运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来源:www.shuishangwuliu.com    时间:2022-12-11 20:50    点击:259   编辑:admin

1. 航运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一)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禁航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三)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四)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五)审批辖区内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海上拖带、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船员的专业和特殊培训的考试;负责三级引航员的考试、发证。

(七)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签注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受理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申请。

(九)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十)实施辖区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检查和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十一)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 3 人以下(不含 3 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十二)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十三)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 1 吨及以上、 10 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十五)审核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资质,审批和监督液货船单航次过驳作业,审核和现场监督液货船多航次过驳作业。

(十六)参与辖区内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十七)受理辖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及所属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的审核申请。

(十八)作为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协助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业务。

2. 航运公司总经理职责

航海长即船长。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指挥者。船长在我国与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并称高级船员。德国、日本等国也是如此。在英美等国,船长不属于船员,而单独作为一种职业。船长在我国也是一个职称,“船长”是中级职称,“高级船长”是高级职称。

现在在我国有很多非船员的职业也多由或者必须由具有船长资质的人来担任,比如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或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的海务部、船务部负责人以及指定人员等。

船长:是指依法取得船员资格,取得适任证书并受船舶所有人雇佣或聘用,主管船上的行政和技术事务的人。

船长,必须通过专门的考试,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颁发证书。在我国,包括船长在内的所有船员证书均由中国海事局颁发,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分别为远洋、近洋、沿海和内河船长。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

船长负责船舶的驾驶和管理,在我国大中型国有船公司的船上,还设有政治委员一职,政委是船上的“党委书记”,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在船上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负责领导船上的共青团组织(国有船一般以船长、政委、轮机长三人成立“党支部”,有的船上,大副则是“团支部书记”)。

船长和政委不属于船舶的任何一个部门,是“自由人”。

船长,在英文有两个单词可以表示。一个是我们通常使用的“captain”,还有一个是“master”。Captain,意思是“队长,、首领、船长、 机长、(空军、 海军)上校、(陆军)上尉”,可见含义比较多。Master,意思是“主人、雇主、大师、硕士、船长”。

在世界海上贸易刚刚开始的时候,货主和船东是同一个人,而船东,往往也就是船长本人,他们雇佣别人或者让自己的奴仆跟随在船上,把货物运往别的港口卖掉,换取等价物或者等价货币,我们称这种贸易的时代为“商航一体”。

综合来看,通常认为:船长,是受船舶所有人雇佣或者聘用,主管船上一切事物的人。船长兼具指挥、司法、公证、代理等多重身份,在海商中,地位非同小可。

扩展资料

船长具有以下五种基本的职能:

1.指挥、管理船舶职能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船舶的驾驶、客货运输、日常管理、安全等方面负有权力(请注意,是“权力”)和责任。

2.有限的警察职能

警察职能本应属于公安,但由于船上的特殊性,这种职能便本能的落到船长头上。必要时,船长是可以下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或者扩大;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等。

3.公证职能

船舶的客货运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和需要公证的事件。比如,自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人出生的国籍证明,婚姻关系的订立和解除、海葬、订立遗嘱等等。这需要船长拥有本项职能。

4.应变职能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维护船舶、人员、所载货物的安全而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突变事件的权利(请注意,是“权利”)。它分为三个方面:(1)对人处分权;(2)对物处分权;(3)对事处分权。

5.代理职能

船长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公司的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归于船公司承受,这就是船长的代理职能。

3. 民航运输企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运输服务部是机场旅客服务和对航空公司服务的中心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民航运输要求组织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工作,为旅客、航空公司服务。

(2)组织航空运输市场调查。

(3)按照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的授权,实施对机场所在地区航空销售代理的行业管理。

(4)对候机楼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并制定候机楼管理制度。

(5)对旅客电话投诉的受理和涉及运输服务处的投诉处理。

扩展资料

机场运输服务工作权限:

(1)有权拒绝对不符合国家及民航法律、法规行为的旅客及行李办理乘机手续和提供服务。

(2)有权制止并汇报对危及航空、地面运输正常工作秩序与安全的行为。

(3)有权依据规定对运输服务处职工、干部实施奖惩。

(4)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配。

4. 民航运输企业组织架构是什么

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强制性国家标准 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税务 登记证号进行三证合一,企业仅保留营业执照与对应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此如开发票所需的税号、去税务局以及工商局办事或者需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作其他用途也仅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00017600N

5. 航运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怎么写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6. 航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的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实施,全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重点水路交通建设,承担全省水路交通运政、港政、航道、水上安全和船舶工业等行业管理职能。

管理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及上级各项指示、规定;

2、负责制定全省航道技术等级方案和航道发展规划;

3、负责制定中俄界河航行例会和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并负责落实实施;

4、负责全省航道养护工作;

5、负责临、跨、过、拦河建筑物涉航事宜审批工作,负责通航河道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作业

审批工作。负责通航河道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涉航事宜的审批工作。

6、负责依法对违反航道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7、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全省航道管理规章。

7. 航运公司岗位职责

在外贸公司做船务主要工作内容有:

1、海、空、陆运物流整个物流全过程掌控,包括出口、进口、退运、进保税区,协助工厂做商检,报关行报关;

2、物流价格的审核及控制,3、为业务提供专业性的物流建议和帮助,比如报空、海运价格,航次航班及航程;4、L/C的审核、制单、交单。5、根据客户要求办理各种相关单证,如产地证、大使馆认证、保单等。6、协助财务银行融资、退单、核销、退税的操作。7、货物破损、丢失、退货、展品临时进出口的全程沟通。大致就这些工作,根据不同公司有一些区别,有的公司要联系国外客户或则工厂。

8. 航运公司组织结构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属于正厅级别。

     长江航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组织或参与长江干线航运有关规章草案工作,拟定长江干线航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长江干线航运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计划,并在批准后监督实施;

负责长江干线航运行政管理、航运市场宏观调控及监督管理和规范长江干线水运建设市场,以及长江干线港航设施建设和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组织长江干线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协助军事物资运输;

对长江干线客货运输质量、航运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长江干线航道、枢纽通航、通信、引航、卫生监督、水运规费稽征等管理工作,以及长江干线水运行业相关的统计和信息引导。

9. 航运企业组织结构

职位跟其它行业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职员、科长、经理、总裁、董事长、船长、司长、处长、局长、部长等,你的意思是职业有哪些吧?

总体上来看海运业是全程物流里时间最长,货物集中度最大,批量最大的一个环节。以下是本人能想到的,应该很全了:

涉及到了仓储、车队、报关行、理货行、包装行、绑扎公司、集散地、进出口货代、船代、发货人、托运人、收货人、海关、商检、卫检、港监、港务局、航道局、引航站、海警、边防、船东、船舶经纪人、承运人、气象学海洋学机构、船员劳务输出公司、气象导航服务机构、船研所、海图图书(会涉及到海军)、航海仪器制造商、导航卫星制造、银行、保险、船级社、船舶修造厂、海事组织、法院、律师行、仲裁机构、海运院校、轮机部及甲板部海员、管船公司、物料供应商,码头及码头投资商、装卸公司、运输工会、环保组织、渔业组织,并作为海军后备力量。从货物补给方面看还涉及到公路、铁路、内河运输。

由于海运业本身的优势地位越来越弱,竞争将使实现全程物流为大趋势,所以传统的海运业的起点和终点都在向两端的终端用户方向扩张,以降低大量的中间环节所吞噬的消费者承担的成本,管理要求越来越现代化,终极目标应该是从原料采购直到终极消费者,所以涉及面会越来越广,要求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会越来越高。

回答得那么详细,请多加点分哦,谢谢!

10. 航运公司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

1、航运管理专业属于交通运输类。

  2、主干学科:航运管理、航运业务、航运法规、航运英语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VB、合同法、国际贸易实务、班轮运输实务与法规、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货运代理实务与法规、船务代理实务与法规、航运管理、多式联运组织与管理、集装箱码头业务与管理、航运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  3、本专业学生在掌握管理学、计算机、法律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航运管理、航运业务及相关法规、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等专业课程,通晓国际航运管理及国际贸易实务,了解航运运作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判方法,接受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的基本训练,参加社会实践和企业实践。